揚教發〔2015〕54號
市直各學校:
現將《2015年度市直學校綜合考核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附件:《2015年度市直學校綜合考核方案》
揚州市教育局
2015年8月13日
附件:
2015年度市直學校綜合考核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5年度市直學校綜合考核工作,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根據上級關於改進考核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市直學校工作實際,現就2015年度市直學校綜合考評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核對象
市直15所學校分成義務教育學校和高中學校2個組別。
1. 義務教育組:揚中樹人、田家炳中學、梅嶺中學(梅嶺校區、京華校區)、教院附中、文津中學、竹西中學、翠崗中學、特殊教育學校
2. 高中組:揚州中學、揚大附中、新華中學、揚大附中東部分校、第一中學、揚州高職校、旅遊商貿學校
二、考核指標及評分辦法
(一)基本分值項目
2015年度市直學校綜合考評基本分為100分,由辦學績效考核、滿意度評價、綜合評鑑三類指標構成。具體內容如下:
1. 辦學績效考核(85分)。結合全年教育重點工作安排,按照量化考核的要求,將學校領導班子民意測評結果、教師隊伍建設、素質教育成果、學校特色建設和完成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局重點工程、中心工作任務情況作為考核指標(見附件1)。
2. 滿意度評價(5分)。市教育局各處室給予過程性總體評價,評價內容包括2個組別的各個學校領導班子治校理政水平、學校中層幹部團隊落實能力、教師執行師德「八不準」、落實局教育工作部署、參與市級活動、辦事效率與質量、學校特色發展水平、學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學校黨建工作質態、全年工作質態提升情況等10個方面,滿意度綜合評價等次為「優秀」、「良好」和「一般」3個選項(每個組別優秀不超過3個),評價結果折算成分值(見附件2)。
3. 綜合評鑑(10分)。市局領導班子成員結合平時掌握的工作情況,對2個組別的各個學校情況進行綜合評鑑,評鑑等次「優秀」、「良好」和「一般」3個選項(每個組別優秀不超過3個),評價結果折算成分值(見附件3)。
(二)加分項目設定
2015年度市直學校教育工作考核加分總分值為10分,加分項目主要包括:單項工作年內獲得市(廳)級以上領導批示認可、文件認定推廣,年內受到綜合表彰的,其中市(廳)級每次2分,部(省)級每次4分,國家級每次6分,同項工作如多次被認可、推廣或表彰,按最高層級計算。
(三)扣分項目設定
2015年度市直學校教育工作考核扣分以市級以上通報批評、被媒體曝光、教師有償家教查實、信訪件查實、學校黨風廉政建設等為依據。被市級通報批評一次扣0.5分,被省級通報批評一次扣1分;被市級媒體曝光一次扣0.5分,被省級媒體曝光一次扣1分;學校教師有償家教被查實一次扣1分;市級信訪件被查實一件扣0.5分,省級信訪件被查實一件扣1分,國家部委信訪件被查實一件扣2分;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十有」內容,每缺少一項扣0.5分。
同一事件不重複扣分,以最高級扣分。
以上累計扣分不超過10分。
(四)取消評先資格項目設定
2015年度市直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學校亂收費受到查處並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有違反「八項規定」行為的;發生30人以上到市、20人(含)到省集訪而處置不力;或發生死亡責任事件,以及其他涉及30人以上安全責任事故的。有上述事件之一的學校,取消年度教育工作先進單位評選資格。
三、考核結果評定
市教育局局考核小組根據考核得分情況對市直學校進行綜合排名,經局辦公會研究確定6個「2015年度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其中義務教育學校3個、高中學校3個。如綜合得分低於85分,則不予評為先進。
四、考核結果運用
給獲得「2015年度教育工作先進單位」,頒發獎牌、發給獎金。其中連續三年獲得先進單位的學校獎金總額增加20%。
五、考核組織實施
考核工作在局考核領導小組指導下進行。局各職能處室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指標設置,分工協作,做好數據的收集匯總、評定打分等有關工作(被考評單位上報全年工作總結,對照考評細則,逐一形成陳述報告和加分項目佐證材料,一般情況下,考核組不進行現場考核)。
附件:1. 2015年度市直學校辦學績效考核細則
2. 滿意度測評表
3. 綜合評鑑表
附件1:
2015年度市直學校辦學績效考核細則
A級指標 | B級指標 | 分值 | 內容 | 說 明 |
A1領導班子測評(13分) | B1民意測評 | 8 | 對學校領導班子的民意測評結果進行評價 | 民意測評結果滿意度95%以上的得8分,每降5個百分點扣0.5分。 |
B2規範辦學 | 4 | 高中規範招生、初中按施教區招生 | 高中每擅自超計劃招生1人扣0.1分、違反招生規定擅自招生1人扣0.1分;初中優質生源每流失1人到市外扣0.5分(教育部、省廳項目除外),初中跨施教區每擅自招1人扣0.1分,義務教育學校舉辦重點班扣2分(最高扣4分)。 | |
B3校園安全 | 1 | 校園安全建設情況 | 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突發事件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扣1分;在各級各類安全檢查中,被發現嚴重安全問題或隱患的,每次扣0.5分。 | |
A2教師隊伍建設(26分) | B4校本教研 | 4 | 校本教研實施情況及成效 | 分為4檔,每檔1-2個學校,第一檔得4分,每檔相差1分。 |
B5中小學生閱讀工程 | 4 | 中小學生閱讀工程實施情況及成效 | 分為4檔,每檔1-2個學校,第一檔得4分,每檔相差1分。 | |
B6骨幹教師隊伍 | 4 | 骨幹教師隊伍建設及年度考核情況 | 分為4檔,每檔1-2個學校,每檔相差0.5分。 | |
B7班主任隊伍 | 2 | 班主任隊伍建設情況 | 分為4檔,每檔1-2個學校,每檔相差0.5分。 | |
B8教科研活動 | 4 | 教科研活動參與情況 | 根據教師參加市直教科研(職校參加全市職教教科研)活動情況(根據平時掌握情況評分,不需要學校提供材料)分為4檔,每檔1-2個學校,第一檔得4分,每檔相差0.5分。 | |
B9師培師能 | 4 | 教師培訓及師能建設情況 | 根據教師培訓及師能建設活動情況(根據平時掌握情況評分,不需要學校提供材料)分為4檔,每檔1-2個學校,第一檔得4分,每檔相差0.5分。 | |
B10獲獎情況 | 4 | 省級大賽獲獎情況 | 參加2014年省青年教師基本功大賽、2015年省班主任基本功大賽獲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得4分、3分、2分,取其最高分,不累加;或2015年在省級教研部門賽課(職教「兩課」評比)活動中獲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得2分、1.5分、1分。 | |
A3素質教育實施及成果(26分) | B11素質教育目標 | 18 | 素質教育目標達成情況 | 義務教育學校以素質教育目標達成率為考核依據:分別從綜合素質位次和位次變化與及格率、良好率、優秀率變化情況,四星高中非指標生錄取情況及指標生錄取分數情況和均衡狀況變化,落實輕負優質,學生對教師課堂教學滿意度和對學校教育滿意度等4個方面評價,每個方面分為4檔,每一檔1-2所學校,第一檔得4.5分,每檔相差0.5分(市特殊教育學校本項得分為其他義務教育學校得分的平均分)。 普通高中學校以高考素質教育目標的實現率為考核依據:分別從目標達成(6分)、普通類人數變化(6分)、本一人數變化(6分,揚中看拔尖學生變化,東部分校、市一中兼看藝體拔尖學生變化)3個方面評價,每個方面,每一名相差1分。 職業學校素質教育目標考核:從對口單獨招生考試本科上線人數,國、省中職技能大賽獎牌積分,學生參加文明風採大賽、創業能力大賽獲獎積分以及今年招生任務完成率四個方面評價,每個方面4.5分,每個方面第一名得4.5分,第二名得3.5分。 |
B12學生德育 | 2 | 學生德育活動、城慶知識競賽開展情況 | 一等得2分,二等得1.5分,三等得1分。 | |
B13學生體質健康 | 6 | 《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學生體質健康》監測成效 | 每組分為3檔,每檔3-4個學校,第一檔得6分,每檔相差1分。 | |
A4學校特色建設(10分) | B13學校特色 | 6 | 2015年度學校特色評比情況 | 2015年度學校特色評比情況(包括學校辦學特色、省級課程基地建設)。 |
B14信息宣傳 | 4 | 信息宣傳工作情況 | 對照《關於印發<全市教育系統信息宣傳工作積分方案>的通知》(揚教辦發[2015]49號)計算年度總積分並分組,每組分為4檔,每檔1-2個學校,第一檔4分,每檔相差0.5分。 | |
A5完成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局重點工程、中心工作任務情況(10分) | B15校安工程 | 5 | 中小學校舍年度改造任務完成情況、學校維修項目完成情況 | 每組分為3檔,每檔2-3個學校,第一檔得5分,每檔相差1分。 |
B16信息化建設 | 5 | 信息化重點工程建設、高中教育教學工作會議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教研創新項目等 | 義務教育學校信息化重點工程建設;高中學校信息化重點工程建設、市高中教育教學工作會議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及市教研創新項目參與情況;職校參加國家、省信息化大賽情況。每組分為4檔,每檔1-2個學校,第一檔5分,每檔相差0.5分。 |
註:①梅嶺中學兩個校區分別打分,然後梅嶺校區、京華城校區按照80%、20%折算計入梅嶺中學,從今年起,京華城校區考核權重每年增加10%,3年
後達50%;②完全中學在具體考核時,其指標體系中的A1、A2、A4、A5項以初中部、高中部全部作為考評參數;其指標體系A3,樹人學校的高中部、
初中部佔比為4:6,東部分校的高中部、初中部佔比為6:4。
附件2:
滿意度測評表
組別 | 評價學校 | 評價等次 | ||
優秀 | 良好 | 一般 | ||
高中 學校 | 揚州中學 | |||
揚大附中 | ||||
新華中學 | ||||
附中東部分校 | ||||
第一中學 | ||||
揚州高職校 | ||||
旅遊商貿學校 | ||||
義務教育學校 | 揚中樹人 | |||
田家炳中學 | ||||
梅嶺中學(梅嶺校區、京華校區) | ||||
教院附中 | ||||
文津中學 | ||||
竹西中學 | ||||
翠崗中學 | ||||
特殊教育學校 |
備註:①每個組別優秀不超過3個;②滿意度測評總分為5分,其中,評價等次系優秀的權重係數為1、良好的權重係數為0.8、一般
的權重係數為0.6。
附件3:
綜合評鑑表
組別 | 評價學校 | 評價等次 | ||
優秀 | 良好 | 一般 | ||
高中 學校 | 揚州中學 | |||
揚大附中 | ||||
新華中學 | ||||
附中東部分校 | ||||
第一中學 | ||||
揚州高職校 | ||||
旅遊商貿學校 | ||||
義務教育學校 | 揚中樹人 | |||
田家炳中學 | ||||
梅嶺中學(梅嶺校區、京華校區) | ||||
教院附中 | ||||
文津中學 | ||||
竹西中學 | ||||
翠崗中學 | ||||
特殊教育學校 |
備註:每個組別優秀不超過3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