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吳先生5個月花掉88歲老母親15萬元的養老錢後,要把老母親「還給」姐姐養,因為他家庭經濟困難,因為他在杭州只有4套房子,沒有能力贍養老母親,女主持人表示扎心,我也流下了貧窮的淚水:這姐弟倆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吳先生告訴和事佬的記者說,自己的母親再過2個月就滿88歲了,可是現在老母親的贍養問題遇到了麻煩。因為之前說好的,母親把一套房子給姐姐,姐姐就必須給母親養老,可是現在房子給姐姐了,姐姐卻不管母親了,而他家庭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贍養老母親,這可如何是好?
為了解決老母親的養老問題,和事佬馬上和吳先生一起去找姐姐要個說法。
姐夫告訴記者,姐姐不在家,已經住院了,而且就是被弟弟吳先生他們給打到住院了。
第二天,記者們才見到剛剛出院的姐姐。
姐姐告訴記者,之前一直都是自己在照顧母親,而且掌管母親的15萬元養老錢,但從去年開始,母親得了老年痴呆症,人就不清楚了,就經常找她要回這15萬元,清醒後,又把這15萬元放回她那裡。
這樣折騰幾次後,姐姐心煩了說,乾脆她也不管這錢了,乾脆讓自己的弟弟也就是吳先生管理這錢。
誰知道,矛盾就這樣來了。
錢到了弟弟手上後沒多久,弟弟就說錢花完了,他沒錢養母親了,要把老母親還給姐姐養,因為他們家窮,養不起母親。如果要他養母親也行,那就要把原來給姐姐的那套房子也給吳先生。
15萬元不到5個月就花完了?自己的母親說不養就不養了?母親自己給弟弟一套大房子了,為什麼連這套小的也要搶?
於是,在去年重陽節那天,姐弟倆就因為母親的贍養問題和房子的歸屬吵了起來,弟弟還動手打了姐姐,報警後,派 出所的民警告訴姐姐,既然現在是弟弟弟妹在照顧母親,那姐姐就暫時不要來好了,不然弟弟是暴脾氣,估計還會打人。
就這樣,被打住院的姐姐去醫院後,就沒有再來家裡看母親,沒想到弟弟不僅找來和事佬,還要把母親「還給」自己養。
面對姐弟倆的說道,我們也不知誰對誰錯,於是姐姐就拿出母親的遺囑繼承合同。
合同上明明白白地寫著,一套大房子給孫子(也就是吳先生的兒子)傳宗接代用的,一套小的給姐姐,但姐姐要給母親養老。
合同是在2000年立下的,而且姐姐也是從2000年開始,就一直照顧母親,這20多年來,一直都沒有出現差錯,直到母親得了老年痴呆症,腦子不清楚了。
本以為,弟弟把母親的15萬元接管過去後,可以妥善保管,沒想到不到5個月,錢被花光了,母親也不養了,說到這裡姐姐氣的直哭。
和事佬邊安慰姐姐,邊和吳先生算這15萬元到底是怎樣在5個月內花完的。
第一,為了想要回姐姐那套房子,他花了3.8萬元打官司。
母親馬上說,不是她要打官司,房子是姐姐的,她不能要回來。
前幾天我們剛剛也找律師打官司,我知道價錢,現在律師訴訟費是4000元,全國統一價,而且他的律師覺得沒有勝訴的可能,根本就沒有立案,所以這3.8萬的開支是不存在的,吳先生撒謊。
第二,吳先生說,每個月給母親的配藥要1萬多元。
和事佬馬上打斷他的話,「這話你可不能亂說,醫藥公司會找你麻煩的,我們這節目可是要全市播出的。」
吳先生的老婆馬上說,是1000多元,女主持人馬上說,媽媽有醫保1000多的自費藥,就是說媽媽每月要吃10000多元藥,那該是多少藥呀?
可見,吳先生又撒謊了。
第三,吳先生說,每月配藥1次,要車馬費吧?每月算400元。
兒子帶著母親看病,卻要母親自己花天價的車馬費,這樣的兒子是該有多窮呀?算計到算到生病的母親頭上了。
第四,老人每年要吃人參,一支人參1.7萬元,折後1.6多萬人民幣。
母親表示,她沒吃過什麼人參,但兒子說他有發票,因為他買的是慶餘堂的不議價的人參,所以特別貴。
你覺得這人參還存在嗎?
第四,奶奶給孫子6萬元,孫子已經34歲了。
奶奶馬上表示不同意說,這錢她要自己留著用,她還沒死,還要花很多錢。
第五,請保姆一個月6400元,他請了2個月。
剩下來的錢,他要留著給老人以後買人參吃,所以15萬元沒了,所以經濟困難的他沒錢贍養老母親了,要還給姐姐養。
「你家經濟困難?那你還有6套房子呢,4套房子出租!」
「你個撿垃圾的怎麼算我有6套房子,我只有4套,兒子2套,我自己2套!」
天吶,在人間天堂的杭州他有4套房子,他還覺得自己窮,女記者說太扎心了,我也默默流下了貧窮的淚水:你這樣還叫家庭困難,你讓我們該怎麼活?
百善孝為先,作為兒女,不管是窮是富,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更何況母親還給你留了一套大房子?
說好的「養兒防老,積穀防饑」呢?母親已老,有4套房子的兒子,不僅想搶回屬於姐姐的小房子,甚至還以自己家窮為理由,拒絕贍養近90歲的老母親,良心何在?天理何在?
2021年已經來了,為人子女的我們,可以不要做那種可歌可泣的大孝子,但盡到法律義務,盡到人的本分還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