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計帳簿的啟用
1.啟用會計帳簿時,應當在帳簿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帳簿名稱,並在帳簿扉頁上附啟用表。
2.啟用訂本式帳簿應當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順序編定頁數,不得跳頁、缺號。
使用活頁式帳簿應當按帳戶順序編號,並須定期裝訂成冊,裝訂後再按實際使用的帳頁順序編定頁碼,另加目錄以便於記明每個帳戶的名稱和頁次。
二、會計帳簿的登記要求
1.準確完整
登記會計帳簿時,應當將會計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和其他有關資料逐項記入帳內,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
2.註明記帳符號
帳簿登記完畢後,要在記帳憑證上簽名或者蓋章,並在記帳憑證的「過帳」欄內註明帳簿頁數或劃對勾,表示記帳完畢,避免重記、漏記。
3.書寫留空
帳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一般應佔格距的二分之一。(不是三分之一)
4.正常記帳使用藍黑墨水
為了保持帳簿記錄的持久性,防止塗改,登記帳簿必須使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原子筆(銀行的複寫帳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5.特殊記帳使用紅墨水
(1)按照紅字衝帳的記帳憑證,衝銷錯誤記錄;
(2)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帳頁中,登記減少數;
(3)在三欄式帳戶的餘額欄前,如未印明餘額方向的,在餘額欄內登記負數餘額;
(4)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1)紅字衝帳
(2)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帳頁登記減少
(3)三欄式帳戶的餘額欄前登記負數
6.順序連續登記
記帳時,必須按帳戶頁次逐頁逐行登記,不得隔頁、跳行。
如果發生隔頁、跳行現象,應當在空頁、空行處用紅色墨水畫對角線註銷,或者註明「此頁空白」、「此行空白」字樣,並由記帳人員籤名或者蓋章。
7.結出餘額
凡需要結出餘額的帳戶,結出餘額後,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以示餘額的方向;
沒有餘額的帳戶,應在「借或貸」欄內寫「平」字,並在「餘額」欄用「θ」表示。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必須逐日結出餘額。
8.過次承前
每一帳頁登記完畢時,應當結出本頁發生額合計及餘額,在該帳頁最末一行「摘要」欄註明「轉次頁」或「過次頁」,並將這一金額記入下一頁第一行有關金額欄內,在該行「摘要」欄內註明「承前頁」,以保持帳簿記錄的連續性,便於對帳和結帳。(判斷)
9.不得塗改、刮擦、挖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