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牛商標所有權案再生端倪,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稱「中國紅牛」)於1月6日發布聲明,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審判決並非雙方法律關係的終局,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下稱「泰國天絲」)此前一日發布的聲明是對二審認定內容的斷章取義。中國紅牛還表示將進一步審慎研判,通過一切可能之法律救濟途徑,包括申請再審及提請抗訴,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泰國天絲1月5日發布的聲明中表示,最高院終審駁回中國紅牛的上訴,維持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11月25日做出的一審判決,終審判決再次明確「紅牛系列商標」權屬歸泰國天絲。
對此,中國紅牛方面認為,在一審判決的錯誤基礎上,二審法院仍然未能釐清泰國天絲與中國紅牛在締約、合作過程中約定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在此基礎上產生的商標等權益關係。
中國紅牛表示,爭議的一大關鍵點在於,雙方對1995 年泰國天絲與中國紅牛及其股東籤署的《協議書》認知不同,針對這份《協議書》,雙方已在另案訴訟,目前正在審理。
這份聲明中還介紹道,「中國紅牛在該案件中的核心訴求是,請求法院確認本公司對『紅牛系列商標』享有合法權益,即有權使用『紅牛系列商標』並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權益,而非請求法院確認本公司為登記註冊的商標所有權人。」而兩審判決都忽略了這一核心問題。
除此之外,中國紅牛還將陸續發布《中國紅牛發展歷程白皮書》(1995-2020)細節,詳細披露華彬集團與泰國天絲的合作緣起、中國紅牛的艱難發展歷程及系列糾紛前因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