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硝煙剛剛散去,戰時的同盟國就分道揚鑣,形成了兩個對立的政治聯盟和軍事集團。美蘇軍事戰略的演變和航空高技術武器裝備的不斷發展,深刻影響著戰後空中力量的建設,推動了空戰樣式和方法的不斷創新和發展,使空戰在局部戰爭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斷提高。
一、美蘇軍事戰略演變對空中力量的影響
1.戰後初期空中力量在美蘇軍事戰略中的特殊地位(1940——1959)
艾森豪
戰後40至50年代的美國軍事戰略,經歷了核遏制和核大規模報復兩個階段。戰後初期,美國提出了以原子彈為戰爭訛詐手段、準備打一場第二次世界大戰式的常規戰爭的"遏制戰略"。1953年艾森豪就任美國總統後,又轉而推行"大規模報復戰略"。按照美國國務卿杜勒斯的說法,所謂大規模報復,就是一種擁有選擇的報復能力以求遏制戰爭的政策。這種遏制政策的基礎,一是原子彈,二是戰略空軍。因此,美國強烈主張"優先建立一支強大的空軍"。經過幾年的努力,空軍兵力由1947年佔美軍總兵力的19.3%寫上升到1960年的32.9%,軍費從1949年的14%上升到1960年的46%;研製了B-52等新型飛機,增加了海外基地,加大了航空兵作戰半徑。
原子彈爆炸想像圖
戰後初期,蘇聯實施了優先發展原子彈、防空殲擊機和遠程轟炸機的武器裝備"三優先"研製規劃,並於1949年8月和1953年8月先後研製成功原子彈和氫彈;50年代起實現戰鬥機"噴氣化",並跨人超音速時代;1951年研製了能夠飛越北極攻擊美國本土目標的圖-20遠程轟炸機,等等。
2.美蘇飛彈核戰略對空中力量的影響(1961——1979)
60年代後,隨著美蘇核武器及其各種運載手段的迅速發展並形成大致的均勢,兩國都制定了相應的飛彈核戰略。
甘迺迪
1982年,美國甘迺迪政府提出"靈活反應"戰略,主張在繼續發展核武器的同時,加強常規軍事力量和特種部隊建設,以便在任何地點和任何時間,以適合於情況的武器和部隊做出反應。為此,在空中力量建設上,進一步發展和改進轟炸機,增強戰略進攻能力;重視戰術空軍的發展,減少數量,提高質量,用性能更好的飛機和武器裝備部隊,提高支援地面作戰的能力;加強空中運輸力量和直升機機動作戰力量建設,等等。1969年,尼克森政府提出"現實威懾戰略",主張由戰略核部隊、戰術核部隊、常規部隊構成威懾力量的三大支柱;強調以戰略核部隊為基礎,以常規部隊為重點,著重提高部隊裝備的現代化程度。該戰略對空中力量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B-52戰略轟炸機進行系列改進,以延長壽命,提高突防、生存能力;採取飛機和武器同步發展的方針,減少戰術飛機數量,加強空運部隊建設。一些性能好、現代化程度較高的直升機、戰術飛機、預警機、運輸機、加油機和先進的武器裝備相繼裝備部隊。
蘇聯洲際飛彈
60年代初,蘇聯在研製成功洲際彈道飛彈、建立戰略火箭軍後,提出了"火箭核戰略"。大力發展飛彈核武器和戰略火箭軍,致使遠程轟炸航空兵的發展停滯不前,前線航空兵的數量急劇減少,新機型發展不快。勃列日涅夫上臺後,提出了"積極進攻戰略",主張既準備打核戰爭又準備打常規戰爭以及各種規模的戰爭,強調全面擴充軍備,協調發展各軍種。在空中力量建設上,把轟炸機看作戰略武器三大支柱之一,增加前線航空兵殲擊機數量,研製多用途殲擊機和武裝直升機,加速飛機更新換代。此外,戰略和戰術空運力量也得到了加強.
3.後核時代美蘇軍事戰略對空中力量的影響(1980-1990)
美蘇冷戰
進入80年代,美蘇雙方實現了核均勢。此時,一方面核武器由於具有巨大殺傷力而遭到國際社會的強烈反對,另一方面常規武器科技含量的增加導致軍事手段更加靈活多樣,致使美蘇兩國不得不先後改變軍事戰略,由側重打核大戰轉變為打常規戰爭,從而對空中力量產生重大影響。雙方都投入大量經費,重點發展各種新型飛機和直升機、精確制導武器、指揮控制和導航定位系統,使航空武器裝備在打擊能力、生存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等方面的性能不斷提高,空戰能力大大增強,空中力量的作戰效能達到了新水平。
二、高技術航空武器裝備快速發展推動空戰樣式和方法不斷變革
第一,超音速噴氣式戰鬥機更新換代不斷加快
美軍F-100戰機
第一代噴氣式戰鬥機於50年代初開始投入使用,典型機種有美國的F-100和蘇聯的米格-19。第一代噴氣式戰鬥機一般採用後掠機翼,裝有簡單的雷達瞄準具,飛行速度超過音速,以大口徑航空機炮為主要武器,主要作戰方式是近距格鬥、尾追攻擊。
第二代噴氣式戰鬥機於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開始投入使用,典型機種有美國的F-104 、F-4,蘇聯的米格-21和米格-23。第二代戰鬥機的飛行速度大大提高,最大平飛速度超過M2,裝有單脈衝雷達、導航計算機、慣導系統等,裝備中距空空飛彈,主要依靠近距格鬥,並具有中距攔射能力,可以全天候作戰。
第三代噴氣式戰鬥機於70至80年代問世,典型機種有美國的F-15,F-16,蘇聯的蘇-27和米格-29,法國的"幻影"2000等。第三代戰鬥機裝有推重比為8的渦輪風扇發動機,最大平飛速度和巡航速度基本上與第二代相當;採用數據總線、電傳操縱和脈衝都卜勒雷達,具有遠程探測能力和下視/下射能力;裝有中遠距空空飛彈,具有電子戰能力。第三代戰鬥機具有高機動性,爬升率、盤旋半徑、盤旋角速度和加速度等都有顯著提高。既可以近距格鬥,也可以超視距攻擊,同時還具有全向探測和攻擊能力。
第二,突擊飛機性能有較大提高
殲擊轟炸機是戰術空軍的主要攻擊力量,尤其是在核武器實現小型化以後,由於殲擊轟炸機也能作為戰術核武器的運載工具,其發展更為迅速。到60年代,已經全部取代輕型轟炸機,逐步成為戰術空軍的主力機種。由於技術的進步,現代殲擊轟炸機的有些能力已經超過原來的戰略轟炸機,能夠在無殲擊機掩護的情況下獨立作戰,並且具有與殲擊機相近的機動性和全天候作戰能力。
美軍A-10攻擊機
強擊機的數量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曾一度急劇下降。直到60年代,美國和蘇聯才重新重視開發研製強擊機。新型強擊機一般裝有雷射測距器、敵我識別系統、雷達告警系統等設備,並且在一些關鍵部位布設防彈裝甲。至80年代,各國的強擊機共有三種類型,第一類是專門遂行近距空中支援任務的強擊機,如美國的A-6、A-7、A-10型,蘇聯的蘇-25型等;第二類是垂直/短距起降飛機,如英國的"鷂"式強擊機,在1982年的馬島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三類是教練/強擊機,如法國和德國共同研製的"阿爾法"噴氣教練/強擊機。
美軍空中加油機
轟炸機在50年代是核武器的唯一運載工具,受到核大國的高度重視。60年代,由於命中精度不斷提高的遠程戰略飛彈裝備部隊,以及地空飛彈對戰略轟炸機構成嚴重威脅,在美、蘇等國都出現了飛彈可以取代轟炸機的觀點,影響了戰略轟炸機的發展。經過幾次局部戰爭的實戰檢驗,美蘇又重新開始了對戰略轟炸機的改進和研製。如廣泛採用高新技術,對機體和機翼結構進行改造,以增加升力、減小對雷達波的反射;改用渦輪風扇發動機,以增大推力減低油耗,加裝電子設備,瞄準系統多與導航系統、自動駕駛儀交連,可實施自動轟炸;具有全天候功能,可以進行空中加油,增強了生存能力、機動能力和遠程作戰能力。
第三,作戰輔助機種發展迅速
E-2C預警機
空中預警指揮機是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率先研製、並於40年代末交付部隊使用的。60年代研製的E-2C型預警機,最大巡航速度580公裡/小時,最大續航時間6小時以上,飛行高度9150米時可以探測距離480公裡的飛機,能自動和連續跟蹤250個目標,並能控制對其中30個目標進行空中截擊。1977年美國空軍裝備的E-3A預警機,最大平飛速度853公裡/小時,最大續航時間11小時,一般在9000米高度值勤,能監視360度方位,並具有下視能力,探測距離達到400至600公裡,能同時顯示600個空中目標,跟蹤200個目標,引導指揮近 100架飛機作戰。80年代美國研製的E-3B、E-3C型機,是當時世界上性能最好的預警指揮機。1970年蘇聯裝備的空中預警指揮機圖-126,巡航速度650公裡/小時,值班高度6000米,值班續航時間9小時,對水上和低空目標的預警能力較好。1984年末開始裝備的伊爾-76型預警機具有了更完善的下視能力。
美軍電子偵察機
60年代,電子幹擾飛機的作戰性能還比較差,基本上局限在無線電通信對抗和雷達對抗的水平上。7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電子技術的飛速發展,電子對抗逐步擴展到指揮、控制、引導以及光電對抗等方面,成為一種有效的作戰手段和戰鬥保障措施。
無人駕駛飛機早期主要用作靶機。60年代以後,無人駕駛飛機開始改作偵察機、電子幹擾機和假目標機。無人駕駛飛機一般裝有航空相機、電視或紅外設備,可遂行戰役戰術偵察、戰略偵察和實施電子對抗等多種任務。
美軍「全球鷹」無人機
空中加油飛機從60年代到80年代有了快速的發展,為作戰飛機的遠程奔襲和縱深突擊創造了條件。
此外,大型運輸機也得到快速發展,成為局部戰爭實施戰略性兵力投送的重要手段,使軍隊快速部署和遠程機動作戰能力大幅度提高。
第四,機載火控系統有新的突破
美軍F-14戰機
70年代以來,隨著電子技術的突飛猛進,機載雷達已經由過去的測距、圓錐掃描、單脈衝的工作體制逐步向都卜勒、合成孔徑以及相控陣的體制發展。從70年代初開始,美國F-14型飛機的AWG-9火控雷達搜索距離達100公裡,可同時跟蹤4個目標;蘇聯米格-29殲擊機裝備的脈衝都卜勒火控雷達,搜索距離100公裡以上,跟蹤距離70公裡以上,並具有下視下射能力。同時,作戰飛機開始普遍應用電子計算機、平視顯示器,使機載火控系統逐步進人以軟體控制、高速數字處理為中心,具有多功能、跟蹤多目標的新階段。
第五,機載武器威力不斷增大
一些國家十分重視空空飛彈、航炮和各類空地武器的研究和發展工作,並把電子、紅外、雷射等現代技術融為一體,使常規武器向著威力大、射程遠、速度快、精度高、殺傷面積大、殺傷因素多的方向發展。
美軍空空飛彈
空空飛彈自1958年首次用於空戰以來,到80年代末已經發展到第三代,大大改進了戰鬥機的空戰性能。第一代空空飛彈主要用於打擊轟炸機,採用尾追攻擊,射程1.1至12公裡,命中率只有10%左右。第二代空空飛彈主要用於打擊超音速轟炸機和殲擊轟炸機,最大射程增至8到22公裡,可全天候、接近全方位攻擊。第三代空空飛彈按作用距離分為三類:一是近距格鬥飛彈,具有全向攻擊能力,可以離軸發射;二是中距截擊飛彈,具有全天候、全方位和一定高度差的攻擊能力,射程一般在10至50公裡;三是遠距截擊飛彈,採用多級綜合接力制導,能對目標進行全天候、全方位、全高度攻擊,射程一般在50至100公裡,可以打擊從超高空到超低空的目標。
飛機航炮
航炮是飛機既可用於空空作戰,又可用於空地作戰的主要武器。由於空空飛彈的問世,航炮在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曾一度受到冷遇。從70年代開始,各種航炮有了新的發展,主要表現在增大了單發炮彈的破壞力,攻擊空中目標和地面裝甲目標的效果有了很大提高。
空對地武器技術也有了突破。由於制導技術的發展,不僅空地飛彈能自動導向,有些航空炸彈也具有自動導向目標的能力,一些空地飛彈和制導炸彈命中目標的圓概率偏差已經縮小到幾米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