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買了保險,為何要承擔事故維修費?

2020-10-18 河西老楊頭

社會現狀 

時下,共享經濟帶來的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給人們的生活帶來諸多便利;而租車、借車辦事也不失為一種較普遍的交通出行方式。在租賃、借用汽車時,很多人也會注意到交強險、商業險的保險情況;以及與出借人約定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責任劃定。但是,稍有不慎,租賃人、借用人都可能面臨承擔交通事故中的賠償責任;而前期的責任劃分約定也在賠償時成了一紙空文。

經典案例 

2019年6月,張某駕駛滬D小汽車在閔行區某路段,與龍某駕駛的滬E小汽車發生碰撞。現場兩人確認,龍某全責,張某無責任。事故導致滬D小汽車維修費24896元。

張某駕駛的滬D小汽車為從A公司借來的公務用車。龍某駕駛的滬E小汽車從B公司租賃而來。該滬E小汽車由B公司在C保險公司投保。B公司作為滬E車輛的所有人,在與C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及20萬元商業險,並標註車輛的使用性質為「營業出租租賃」。

事發時,B公司將車輛出租給龍某使用,但對龍某使用情況不知情。經查詢,龍某將B公司租來的滬E車輛用於滴滴運營,當日已營運8單直至出現該交通事故。

基於上述情況,C保險公司在作出定損後確認滬D車輛的實際損失為24896元,但C保險公司認為龍某使用車輛從事滴滴運營增加了保險公司承保車輛的危險程度,屬於與B公司籤訂合同中的免責事由。因此僅墊付1600元維修費用。此後拒絕支付修理費。

A公司將滬D車輛又送往4S店維修,產生修理費23296元。但產生的費用並沒有任何個人或公司承擔。無奈之下,A公司將龍某、B公司、C保險公司一同訴至法院,要求保險公司賠付交強險部分,剩餘部分由B公司和龍某承擔。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保險公司賠償交強險部分;B公司在事故中無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龍某擅自將滬D車輛用於網約車運營,沒有告知B公司、C保險公司,增加了車輛的使用的危險程度。C公司在為B公司提供的保險單中已對免責事由作出了充分說明,B公司也對免責使用認可。龍某應當承擔剩餘部分。

最終法院判決,C保險公司增加賠償維修費400元;龍某賠償A公司車輛維修費22896元。

應對建議 

在租賃、借用機動車時,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有以下幾個方面需要注意:

1、賠償責任承擔概述

在租賃、借用機動車的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時,保險公司僅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的限額範圍內進行賠償;不足的部分,由機動車的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僅在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情況下,承擔與過錯相適應的賠償責任。

案例中法院判決的部分,也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責任劃分。C保險公司在交通強制保險責任的範圍內承擔2000元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B公司由於沒有明顯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龍某作為機動車使用人對剩餘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機動車所有人的過錯判定

按照前文所述,機動車所有人只有在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責任。那麼,機動車所有人在什麼情況下存在過錯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沒有對借用人或承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行為、駕駛能力等影響機動車安全因素的合理判斷和審查;沒有對機動車適用於運行狀態而進行必要的按時保養、合理維護等。

基於上述情況,即使出借人作為所有人無償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在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中,也並不能天然的不承擔任何責任,只有在無過錯的前提下才能免於責任承擔。

3、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責任的大小與形式

機動車所有人承擔的責任大小,應當與其過錯、損害產生的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來進行綜合判斷和衡量。例如,機動車所有人故意不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將具有明顯車輛故障的車輛出借或者出租給他人使用,且不告知,則應當承擔大部分或全部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在承擔責任時並不是連帶責任,而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責任。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4、使用人可與所有人約定責任,不能對抗第三人

實踐中,租賃、借用汽車時,可以與所有人約定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責任劃分,通過雙方合意達成口頭或書面約定來轉嫁或降低風險。

但需要注意的是,這類約定並不能對抗第三人,即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第三人仍然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要求機動車所有人、使用人承擔相應的責任。所有人、使用人在對受害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可以依據此前約定的責任承擔比例向對方追償。

5、特別提醒

在車輛租賃、出借中,雙方均應當注意對方所提供的證照是否合法,並查看車輛的實際情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並將相應內容落實到租賃合同、借用合同中。

當前法律規定來源於《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在《民法典》實施後,《侵權責任法》自然廢止,但相應條款在《民法典》中有了新的發展;負有過錯賠償責任的責任主體不僅包含機動車所有人,還包括管理人在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相關焦點

  • 租車被追尾對方全責 神州租車要求用戶自行承擔維修費
    半島網5月15日訊  租車時被大車追尾,交警出局了事故認定大車全責,但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財險」)卻以找不到被保險人為藉口拒絕理賠,神州租車方面要求顧客自行承擔。事故發生後,神州租車方面要求蔡先生先墊付維修車輛的費用,暫扣他1500元的押金。同時承諾在神州租車的理賠門店修車等可以代替蔡先生後期理賠,不需要他介入。在對方保險公司認定結束並打款後,將會把錢退還給他。2月18日,車輛維修完畢,共計810元,神州租車方面退還了690元。蔡先生介紹,事故發生已經過了3個多月,810元的押金一直沒有退還。
  • 開共享汽車出事故要賠15萬?租車前小心別踩坑
    今天我們要說的是共享汽車存在的另一個坑——保險。開共享汽車出事故 面臨15萬「天價」賠償?早在今年3月份,一位寧波的網友使用Gofun的共享汽車,在直行通過一個路口時,與一輛對向正常左轉的寶馬5系發生碰撞,造成寶馬5系右後輪受損嚴重,自己駕駛的電動車右前部也面目全非。
  • 聚投訴網友投訴神州租車:神州租車涉嫌欺詐
    劉女士向公益性消費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反映:「本人在神州租車官網下單租車,預定2019年8月2日21:00在喀什取車,租期兩天!由於我預定的車型沒有,給我的車是一輛2015年5月購買的黑色起亞K5,行駛裡程已經68328公裡且駕駛座位調節杆是壞的(有照片為證)。本人於8月4日從塔什庫爾幹返回途中發生單方事故,無人員傷亡!
  • 共享汽車出事故折舊費該誰出?法律界對此也存分歧
    共享汽車企業在合同中均要求消費者承擔此類賠償 法律界人士對此也存在分歧近日,雷先生在駕駛共享汽車時發生了交通事故,他墊付了5.4萬元維修費用,但在保險公司賠付後,共享汽車運營方卻表示,要從雷先生墊付的維修費中扣掉1.4萬元,作為車輛貶值損失費。
  • 一嗨租車好還是神州好,理賠方式決定使用量
    現如今,租車成了越來越多人的選擇,首先不需要前期的一大筆費用,其次當出現各種事故時,也會有專業的團隊主動來幫你處理各種問題,不用自己去到處想著解決問題,這也省事了不少。現在,中國最火的兩大租車品牌就是一嗨租車和神州租車,那麼,到底是一嗨租車好還是神州好?可以從處理事故的理賠速度上來辨別一下。
  • 江蘇:一男子租車卻對租車的保險不清楚,結果背上近百萬元債務!
    本起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張某承擔全部事故責任,朱某不承擔事故責任。所租車輛由租車公司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5萬元。朱某在發生事故後即送醫治療,後一直處於植物人狀態,朱某家屬代其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張某和保險公司承擔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160餘萬元。
  • 10萬元奔馳車事故定損竟超11萬? 車主偽造維修發票「吃罰單」
    據此,相比奚某提出的近22萬元維修費和租車費的訴請,法院僅判賠其3萬餘元,並作出罰款6萬元的決定。  事故後兩次車損評估緣何相差8萬餘元?  2015年12月27日,張某駕駛一輛蘇K牌照小轎車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某路口轉彎時,適遇奚某駕駛滬A牌照的奔馳轎車行駛至此,兩車前後部發生碰撞,均有損壞。經交警責任認定,張某負事故全責。
  • 租車時交1萬元押金,還車卻要被扣走大部分,司機還能維權嗎?
    老李要求租車公司在扣除車輛正常的維修費後,退還其剩餘押金;而租車公司卻說,除了要扣除車輛維修費用外,還要再扣除1個月的車輛營業收入損失和次年保險費遞增損失。按照租車公司的算法,車輛維修費是2550元,1個月營業損失是3700元,次年保險損失按維修費的20%收取,那麼一共要扣除6760元。
  • 國外租車出事故保險理賠,可餘款遲遲不退,對方表示:退款等六年
    國外租車出事故保險理賠,可餘款遲遲不退,國外平臺:退款等六年現在出國對一些人來說是經常的事情,不管是探親,旅遊,經商等途徑。有時候到了目的地,為了方便有些人會在當地租輛車來代步。因為對當地不熟悉,一般都會在國內合作的公司來租車。
  • 租車只有5萬商業保險,卻攤上了賠償一百多萬元的車禍...
    20201209/a26041284eeb47e4a97882bd151885fd.shtml   南通小夥張某怎麼也沒想到,本來打算租輛車出去瀟灑一下,結果車剛租到手,就發生了車禍,更悲劇的是,這輛車買的商業保險只有
  • 女子任性騎電動車釀事故,自己負全責,還需賠償對方車輛維修費
    據調查,這時的紅綠燈情況是左轉紅燈直行綠燈,涉事女子郭紅某騎電動車想左轉,不看路上車況就直接上機動車道左轉,結果和後面直行的車輛發生碰撞,這輛直行車輛是綠燈直行,最終交警判處電動車駕駛員全責,郭紅某不僅要自己承擔受傷治療,兩輪電動自行車損的修理,還有賠償對方被撞損小車的600元維修費。
  • 壹現場丨車輛墜河致損保險拒賠 法院:保險公司承擔部分賠償
    李女士向保險公司索賠被拒,遂訴至北京房山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保險公司支付車輛維修費、施救費、鑑定費等共計38萬餘元。12月21日下午,北京房山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房山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婁宇紅擔任審判長依法組織雙方當事人對鑑定、評估報告進行了質證。最終,法院支持了李女士的部分訴求。
  • 【神秘訪客】「五一」出遊去一嗨租車?這些細節你要注意……
    可根據店家宣傳,當神秘訪客提出要租賃一輛日均價88元的高爾夫嘉旅汽車時卻被告知,實際租車費用並非88元。如果租兩天,基本價格是276元,包含80元的保障服務費和20元的手續費。 不僅如此,這兩家門店的工作人員進一步介紹,上述三項只是最基礎的車輛上路費用,日常開車過程中難免會有碰擦交通事故,想要減少交通事故損失,租車人還應該升級保險,否則一旦出事,損失會很大。
  • 長沙市民租共享汽車出事故 墊付維修費難要回
    租共享汽車出事故,墊付維修費難要回?律師:租賃公司應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共享經濟正變成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覺間,共享汽車在長沙鋪開,給人們帶來便捷,衍生問題也讓人備感麻煩。張先生租了輛共享汽車,在駕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間過去5個月,可我墊付的維修費沒收回來。」日前,張先生求助三湘都市報記者。市民:墊付的維修費有去無回只要掃一掃,便能隨時用車,家住河西當代濱江小區的張先生充分體驗到了共享汽車帶來的便捷。可不承想,伴隨著便捷而來的還有意外。7月23日,他駕駛共享汽車出了事故。
  • 神秘訪客探訪「一嗨租車」:給租車人「挖」了一個隱蔽的「坑」……
    原來,在一嗨租車,日均價只是噱頭,真正租車費用在每天88元租金的基礎上,還有每天40元基本保障服務費和20元手續費。在隨後走訪的兩家門店,神秘訪客得到了同樣的答覆。一嗨租車某門店工作人員:這個基礎服務費是保險,兩天80元,保險肯定要買的,一個是交強險,一個是三責險,不買交強險的車沒辦法上路的,還要手續費20元。
  • 租車真的很多陷阱嗎?
    我自由行都會租車,基本上都還好,談不上陷井,都是通過網絡平臺交易,你怕坑,租車公司怕你差評,做生意和氣生財,一般不會主動惹事,當然也有注意的地方。 一、取車記得拍照 文中提到後尾燈壞掉的問題,只要拍照留下證據(手機拍都是有時間記錄的),根本不會有糾紛。
  • 剛買的新車發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要求全責方賠償折舊費
    很多人新買了一輛車開開心心上路,但是一不小心,就發生了交通事故,被其他車輛給撞了。好好的一輛新車就變成了事故車,價值大大縮水,那麼發生事故後,無責方是否可以主張車輛折舊費?老家山東的小張在杭州讀書,畢業後留在了杭州,不久前為了工作方便,在家人幫助下買一輛汽車,不巧的是剛提車第二天,小張駕車就發生了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小張無責,對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但小張的車子受損很嚴重,初步定損3萬多元。剛買的新車,而且車輛還未上牌,就發生如此嚴重的交通事故,車輛再次轉讓的價值肯定受損,關鍵還是對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小張心理難以接受。
  • 交通事故案件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被告保險公司到底要不要承擔?
    閱讀提示在交通事故訴訟中,原告的律師費、案件受理費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都是酌情考慮由被告一方承擔的。而大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一般都會將實際侵權方與車輛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那麼,律師代理費和訴訟費究竟由實際侵權方承擔還是由車輛保險公司承擔,值得研究。
  • 交通事故起訴的費用誰來承擔,能讓保險公司承擔嗎?
    現在每位車主都會買很多份保險,特別是交強險,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可以跟好保險的保額提供賠償,減輕當事人的賠償責任。那麼,交通事故起訴的費用誰來承擔,能讓保險公司承擔嗎?網友諮詢:交通事故起訴費用可以由保險公司承擔嗎?
  • 租車無憂 神州租車用車注意事項全知道
    若是造成交通事故,到時麻煩可就大了。  ● 購買不計免賠服務,把損失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通過在神州租車官網、手機客戶端及客服熱線4006166666租賃車輛時,我們都需要選擇保險選項,其中包括基本險和不計免賠服務。很多租車者覺得買個基本險就足夠了,自己開車不會遇上事故,不需要購買不計免賠服務,這其實算是一種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