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通報「瀋陽事件」 出示當年對其處分決定

2020-12-15 新華網客戶端

  據北京大學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大學教師職業道德和紀律委員會今日召開專題會議 ,通報「瀋陽事件」,並出示了當年對其警告處分的決定。

  相關網絡信息出現後,北京大學教師職業道德與紀律委員會按照要求進行覆核工作,調取了當年的檔案材料,向當事和參與處理此事的中文系與校紀委領導進行了解。

  經查,1998年初,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治安處重大責任事故調查組對有關案件進行了調查取證,於1998年3月作出了事實認定,給出了調查結論,其中涉及到瀋陽行為不當、違反師德,同年7月,中文系依據公安機關提供的相關事實和調查結論,決定給予瀋陽警告處分,並報學校批准,隨後在中文系召開全系教師大會,通報了學校和中文系的處理決定。

  南大文學院回應「瀋陽事件」:建議他辭去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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