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的印象中,王佐良先生是英國文學研究的集大成者,因為他曾主持國家重點社科項目——浩浩五卷本的《英國文學史》,並著有《英國詩史》、《英國浪漫主義詩歌史》、《英國散文的流變》、《莎士比亞緒論》等扛鼎之作。王先生還寫成了大量有關英語語言研究、比較文學研究的論文、隨筆,並有自己的詩歌創作。在翻譯理論和實踐方面,他同樣成就卓著。應該說,他對翻譯有著特殊的感情。他曾說:「我是喜歡翻譯的,有時候,當我寫完了一篇所謂的『研究』論文,我總是感到:與其論述一個外國作家,不如把他的作品翻譯一點過來,也許對讀者更有用。」由於在文學、語言學、哲學以及西方文化等方面造詣極深,所以,他從事翻譯時,也就自然得心應手,遊刃有餘。
王佐良最早的文學翻譯活動始於西南聯大任教時,授課之餘將曹禺的代表作《雷雨》譯成英文。儘管是剛剛涉足翻譯領域,但已顯示出在這方面不凡的才華。在這一時期,他還翻譯過喬伊斯的短篇小說集《都柏林人》。遺憾的是,當時正處於戰亂時期,譯稿不幸隨戰火化為灰燼。王佐良一生譯作以詩和散文為主。在散文方面,他譯過培根的《隨筆》中的部分篇章。雖然只譯了少數幾篇,但是篇篇精妙,堪稱散文翻譯的典範之作。另外,他還選譯過英國散文家科貝特的《騎馬鄉行記》。科貝特的文章曾受到馬克思的盛讚,王佐良十分喜愛。他的譯文同原作一樣質樸有力,散發著土地的芳香。當然,王佐良最為傾心的還是英國詩歌,所以英詩翻譯很多,出版過《彭斯詩選》、《蘇格蘭詩選》、《英國詩文選譯集》等。就詩人而論,譯彭斯和蘇格蘭詩人麥克迪兒米德較多。這是他十分喜愛的兩位詩人。其他詩人的作品,如雪萊、華茲華斯、布萊克、葉芝等等,由於寫文學史時需要引用,也譯了不少。除此之外,王佐良還從事過為數不少的非文學作品翻譯:50年代初參加過《毛澤東選集》的英譯,70年代末,參與主持編寫工程浩大的《漢英詞典》,其中涉及大量翻譯工作。
翻譯活動伴隨了王佐良一生的文學研究生涯,他一邊翻譯,一邊思考,不斷總結自己的翻譯經驗,探索翻譯理論。其理論論述主要收集在《翻譯:思考與試筆》和《論新開端:文學與翻譯研究集》中。王佐良的研究豐富了新時期的翻譯理論。他最早從文體學角度和文化比較的角度論述翻譯問題,為當時並不十分活躍的翻譯理論研究帶來了新氣象。關於翻譯與文化的關係問題,在《翻譯中的文化比較》一文中,他提出:翻譯者必須是一個真正意義的文化人。翻譯所面對的是語言問題,但是如果一個譯者不了解語言中的社會文化,那麼他也無法真正掌握語言。「他處理的是個別的詞,他面對的則是兩大片文化。」譯者首先要深入了解自己民族的文化。其次,還得了解外國文化,包括一國的歷史、風俗習慣、經濟基礎、情感生活、哲學思想、科技成果等等。不僅如此,他還要不斷把兩種文化加以比較,因為譯文與原文的對等詞,應該是真正的對等,即在各自文化裡的含義、作用、範圍、感情色彩都相當。王佐良還研究過嚴復的翻譯理論與實踐,指出正是由於嚴復了解西方資本主義文化,同時摸透了中國士大夫的心智氣候,才投其所好,用典雅的古文來譯《天演論》,以引起士大夫們的興趣。因為譯語與原語文化上的巨大差異,所以他不主張詞對詞的譯法,甚至句對句的譯法,而是要注意旬以上的單位,例如段落,乃至整篇文章。除了這些具有開拓性的理論外,關於翻譯的其它問題,王佐良也提出了自己獨到的主張。擇其要點,列舉如下:
一、該直譯則直譯,該意譯則意譯,任何成功的翻譯都是直譯與意譯的結合。二、譯者只應該譯與自己風格相近的作品。如果無所不譯,必然導致劣譯。三、一切照原作,雅俗如之,深淺如之,口氣如之,文體如之。那麼,王佐良又是如何在翻譯中實踐自己的主張的呢?我們不妨以他譯的培根的名篇《談讀書》為例,略加賞析。
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for ornament,and for ability.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 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for ornament,is in discourse;and for ability,is in the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讀書足以怡情,足以博採,足以長才。其怡情也,最見於獨處幽居之時;其博採也,最見於高談闊論之中;其長才也,最見於處世判事之際。單看這譯文,就是一段絕妙典雅的散文。略帶古風而又明白暢達,遣詞鍊句無不恰到好處。撇開原文,專讀譯文,也是一種享受。時下的各種翻譯,有幾人能達到如此境界?然而譯文並不是脫離原著而任意發揮。恰恰相反,譯文與原文堪稱水乳交融,珠聯璧合,無一處不貼切。用「怡情」譯「delight」,用「博採」譯「ornament」,用「長才」譯「ability」,這些都不是簡單的直譯,而是深刻領會原作後加以變通,在漢語中找出最恰當的字眼。同樣,用「獨處幽居」、「高談闊論」、「處世判事」分別對應「privateness and retiring」、「discourse」、「the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雖然不是字字對應,但無不恰到好處。在句式安排上,用「其怡情也,最見於……之時;其博採也,最見於……之中;其長才也,最見於……之際」三個排比句與原文相呼應,恰如其分地再現了原作的論辯氣勢。培根是17世紀的哲學家和散文家,相對於現代英語而言他的英文當然比較古雅,因而王佐良的譯文用的是淺近的文言,二者相得益彰。培根的文筆簡練,然而力透紙背,不論以小喻大或以大喻小,都能鞭辟入裡。文中警句疊出,俯拾皆是。這樣的文章要在漢語中再現其神韻,談何容易,然而王佐良做到了。「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靈秀,數學使人周密,科學使人深刻……」,譯文精練之至,不同樣成了家喻戶曉的名言了嗎?其實這樣的警句在譯文中比比皆是,好像譯者信手拈來:「讀書費時過多易惰,文採藻飾太盛則矯,全憑條文斷事乃學究故態」,「讀書使人充實,討論使人機智,筆記使人準確」。可謂真正做到了「一切照原作,雅俗如之,深淺如之,口氣如之,文體如之。」
當然,王佐良更喜歡詩歌,所以詩歌翻譯更多。他對羅伯特·彭斯和休·麥克迪兒米德似乎格外偏愛。二位詩人,一位生活在早期浪漫主義的18世紀,一位則為20世紀的現代詩人。不過二人共同之處卻不少:都生於蘇格蘭,都用蘇格蘭方言寫詩。更重要的是,二人在語言的運用上既純樸又新鮮,極具感染力。這正是王佐良所欣賞和追求的風格——新鮮而又銳利。這裡也體現了他的翻譯準則:要選擇與自己風格相近的作品來譯。再以彭斯的名詩《我的愛人象朵紅紅的玫瑰》(「My Love Is Like a Red,Red Rose」)為例,看一看王佐良譯詩的特點。Oh,my love is like a red,red rose,That's newly sprung in June.Oh,my love is like the melodie,That’s sweetly play'd in tune.As fair art thou,my bonie lass,And I will love thee still,my dear,Till a’the seas gang dry.譯詩沒有採取通常的以頓代步的方法,但是大體上保持字數與原詩相當,形式上力求接近。彭斯的詩富於音樂性,所以譯詩保留腳韻。這首詩是根據蘇格蘭民歌改編而成,故詩中多蘇格蘭方言,譯詩也用民歌的調子,十分通俗,多用疊詞如「紅紅」、「甜甜」,同樣民歌化。原詩語言清新、自然、明白如話,譯詩也同樣清澈、流暢、毫無華麗雕飾之感。王佐良認為形象是詩歌語言裡最重要的成分,這是詩人最為看重的,所以譯詩必須高度忠實,即不要破壞原詩中的形象。然而由於譯語與原語在不同文化中可能存在巨大差異,所以僅僅字面上的忠實不一定能保留住原詩的形象。例如這首詩中的形象——海水枯竭,巖石熔化——在原詩裡,在西方的文化環境裡,是新鮮的,具有表現力的。如果不假思索地譯成「海枯石爛不變心」,那就俗了,因為「海枯石爛」這一成語在漢語和中國文化裡已不新鮮,已是陳詞濫調。所以王佐良不用這一成語,直接譯成「大海乾涸水流盡」,反而能保持原詩的形象。
王佐良一貫主張注重形似的同時,更注重全詩的整體效果,即作品的意境、氣氛。如果某些形似的細節不足以促成總的效果,那麼可以根據語言特點加以變通,以保持全詩整體上的神似。這首詩中另外兩行中就有變通:And I will love thee still,my dear,While the sands O』life shall run.在英語裡,「the sands O』life」就是成語。「sands」指過去計時的沙漏,這裡引申為「時間」,這在彭斯使用時已不新鮮,而漢文化裡沒有沙漏計時的對應說法,所以譯詩裡並沒有出現這一已失去新鮮感的形象。
在王佐良看來,一首詩,一部作品經過翻譯,固然與原作有血緣關係,但實際上脫離了母體,獲得了自己的生命,成了一個獨立的實體。文學翻譯的創造性,也正體現在這裡。王佐良先生雖然逝世了,但無論在英國文學研究,還是在翻譯理論與實踐等方面,都給我們留下豐富的遺產,值得我們去欣賞和研究。王佐良先生一生從事教育事業和學術研究,他誨人不倦的育人精神和嚴謹求實的治學態度,也將永遠是後來人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