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平實,其馬甲有叫方竹平、金雄獅、蕭潔仁、門下信徒稱其平實導師;1944年生於臺灣中部,自述文化水平只上過高中;於1990年11月自稱開悟明心、眼見佛性實屬邪見,1991年開始「傳法」在臺灣的中信局(是臺灣的一個金融體系機構);佛學社(非正規佛教道場);1997年2月與諸同修成立「正覺講堂」(是霸佔黃玉瑾女士土地用來非法建設);7月成立臺北市「社團法人佛教正覺同修會」純屬打著佛教的名義以社會基金會方式成立跟佛教沒有半點關聯,臺灣正覺同修在我國從沒有得到政府機構和佛教協會認可或頒發相關證書,請廣大的佛友們警惕臺灣正覺會在我國內地組織傳教是非法行為。
1997年為方便出版自己的邪書8月成立「臺灣正智出版社」邪師蕭平實的邪書在網上以佛教名義非法販賣,有自創自編的《無相念佛》、以及誹謗藏密的《狂密與真密》、歪理邪說《真實如來藏》、毀謗六祖大師的《楞伽經詳解》、自述年輕時看金瓶梅、素女經、練洞房術的《優婆塞戒經講記》等,都是由境外「臺灣正智出版社」出版。蕭平實著書立說所得收入從沒公布透明去向存有可凝。因在臺灣所註冊的「正智出版社」未經我國相關單位許可情況下包括圖書、報刊和音像等,在我國內地是不能公開發行販賣如有公開販賣屬違法行為,詳見《出版管理條例》。
破邪顯正:
邪師蕭平實自認已「完全體悟」世尊與玄奘法師所依佛說,故只承認如來藏第八識理論,對於不同於其思想者無論高僧大德皆斥為謬誤、邪論等自贊毀他。並讓其門下弟子依據蕭平實的邪教法義進行誹謗其他高僧大德和製造佛門混亂,傷害宗教感情嚴重破壞我國的社會和諧。該行為引發佛教界群起憤概極為不滿故而聯合給予抵制。出家法師中有星雲法師、證嚴法師、惟覺法師、大安法師、大虛法師、達照法師等共斥其為邪魔外道、為非佛法,並聯合抵制:
1.當代高僧大安法師:蕭平實之《無相念佛》不僅加了水分,還摻了敵敵畏。
2.大悲寺如妙祥法師:《書不能亂看中提到蕭平實就是臺灣十大外道之一》。
3.高雄文殊講堂慧律法師說:臺灣佛教界最大的不幸是出了蕭平實這等附佛外道。
4.大悲寺達照法師:《邪因外道——蕭平實的「造神運動》。
5.龍象講堂大虛法師:蕭平實是大邪師。
6.修慈法師:蕭平實本是魔子魔孫,地獄就是他家。
7.當代高僧廣超法師:蕭平實邪教的內幕!
8.索達吉堪布著作的《破除邪說論》。《我個人在看了蕭平實先生的書後,一點也不願把它們放進佛堂》。
9.釋智誠秋吉彭措 著作的《般若鋒兮金剛焰》。
10.西北大學教授 多識仁波切 著作的《破魔金剛箭雨論》。
11.悲智發表的文章包括《悲智破斥蕭平實著作專集》、《千年魔網——「八識」邪說大起底》等等,刊於「人生佛教網」。
12.天鑑論壇之悲智破斥文章所言:「低級錯謬無數」《揀魔辨異之邪師蕭平實2+1=7嬰愚系列》。
13.《地藏論壇網》早在2009年就禁止宣傳蕭平實邪師的一切有關邪法著作,詳見地藏論壇《關於禁止宣傳蕭平實及正覺會的決定》。
白衣升座:
所謂佛、法、僧、三寶是佛教的底線,蕭平實一介白衣不但高堂升座給正覺同修會的「出家人」講經說法還給「出家人」授戒律嚴重違反佛教體制。以蕭平實為首的弟子們按佛教戒律非是我佛門中的三寶弟子屬附佛外道的二寶弟子。因蕭平實師承何方何人何地沒有明確,無傳承客觀依據可信同時也沒有高僧大德給邪師蕭平實授過任何戒體其種種行為謊繆的無法形容!
梵網經云:「若佛子。常行教化起大悲心。入檀越貴人家一切眾中。不得立為白衣說法。應白衣眾前。高座 上坐。法師比丘不得地立為四眾說法。若說法時。法師高座。香花供養。四眾聽者下坐。如孝順父母。敬順師教。如事火婆羅門。其說法者。若不如法。犯輕垢罪。」不得立為四眾說法,若說法時,法師高座,就是說上臺講法者均為代佛傳法,視同與佛一樣,說法時,必須高座。上面一段說的非常明顯:「若說法時。法師高座。香花供養。四眾聽者下坐」也就是說如果白衣真要升座講經說法必須有僧人高座,這也說明了做為居士只能從旁協助出家人做佛教事業,從來沒有以居士去主導僧者們從旁協助之道理,因為佛、法、僧的次序是鐵定的事實,居士升堂講經說法在正統的佛教歷史從來沒有一人。即使維摩詰在家菩薩要升座講經說法,都是有佛陀親自坐鎮----《維摩詰經》書上記載。
無論白衣權位有多高財富有多大,身為正信的三寶佛弟子對合格的出家人敬僧如敬佛!在涉及到有關佛教事業上的事情,正信的佛弟子應該都以僧人為先,這是千百年來不破的佛教戒律,如玄裝法師對唐太宗的開示:世俗或以僧無戒行,故輕之而不信淨土,謬也。是以道士不肖,而輕老子;士人不肖,而輕孔子也。智者尚不以人廢言,況可以其徒而輕其教乎?
昔唐太宗謂玄奘法師曰:「朕欲齋僧,但聞僧多無行,奈何?」玄奘法師曰:「崑山有玉,混雜泥沙;麗水生金,寧無瓦礫。土木雕成羅漢,敬之則福生;銅鐵鑄就金容,毀之而有罪。泥龍雖不能行雨,祈雨須禱泥龍;凡僧雖不能降福,修福須敬凡僧。」太宗恍然曰:「朕自今以後,雖見小沙彌,猶如敬佛。」嗟乎!太宗固自有宿福,一撥便醒,奘師亦可謂善於啟發矣。
損人利己:
《地藏論壇》早在2009年就禁止宣傳蕭平實邪師的一切有關邪法著作,詳見地藏論壇《關於禁止宣傳蕭平實及正覺會的決定》,邪師蕭平實自認為把佛滅渡大約700年後由彌勒-無著-世親菩薩所開宗《法相宗》思想通過自篡自編捧為「天下第一正法」。而回過頭來又完全否定公元大約1世紀由龍樹菩薩所開宗大乘《般若中觀》宗派。這種本未倒置邪師蕭平實就像秦叔寶戰秦始皇戰到秦皇島一樣、嶽飛打張飛打的滿天飛的無稽之談。可憐一干弟子跟著邪師不問青紅皂白也間接性的誹謗了龍樹菩薩而不自知!
正因為邪師蕭平實與正宗佛教的教義相違,蕭平實將世尊及各宗門派歷代高僧大德全否定毀謗了個遍,詳細內容如下:
●毀謗世尊顯然還是有分別心存在的。(心經密意122頁)
●毀謗世尊他老人家也是在家,你曾經看過哪一尊佛像是光頭的?不都是旋發加上肉髻,那不也是在家身嗎?(優婆塞戒經講記.第二輯120頁)
●毀謗杜大威推崇這種荒唐言說的《大日經》,而舉證出來否定平實導師。(真假外道-遊正光 著)
●毀謗《大日經》、《金剛頂經》、《蘇悉地經》是偽造佛經。(真假邪說-張正安 著自序)
●毀謗龍樹如是《釋摩訶衍論》之論文,實有過失:(學佛之心態-孫正德 著附錄四:略說第九識與第八識並存…等之過失 蕭平實 著282頁)
●毀謗六祖惠能大師由於不識字,或者識字不多的緣故,悟後無法深入 佛世尊所說之三藏十二部經,是故於《楞伽經》中 佛世尊所宣說之一切種智微妙法義無法了解,(護法與毀法151~152頁)
●毀謗永明延壽禪師引用偽論《釋摩訶衍論》時,對論中的種種錯誤,並沒有發覺出來,顯然他還沒有初地的道種智,當然更沒有佛地的一切種智,所以不可能是 彌陀世尊的示現。(起信論講記.第三輯245頁)
●毀謗古來多有淨土宗祖師教導學人念佛求生極樂世界者,然而彼諸祖師所說之語,常有誤導眾生之處,…以往淨土行者真能了知大乘菩提義理者極少,多屬被諸淨土大師所誤導,(淨土聖道-孫正德 著-蕭平實序1頁)
●毀謗若慈濟四百萬徒眾中,有千分之一的信徒,因為證嚴法師的胡亂說法而信以為真,所以犯下了大妄語業,其數就有四千人了;這麼多人犯下大妄語業的原因,都是源於證嚴法師的邪教導所致,(識蘊真義.第三輯188頁)
●毀謗近代有高旻寺來果禪師者,道得一句:''多了條手巾,請放下。』闔寺僧眾便道是悟。住寺開示說禪時,又道當面關、山海關;禪七開示錄印行天下,內裡儘是扯葛藤之語,與禪悟有什麼相干?咱家若見,便向伊道:''如是過了當面關、山海關,自以為悟者,馬上就到鬼門關!(宗門正眼公案拈提.第一輯30頁)
●毀謗聖嚴師父自己一生害死了數十萬人,令座下數十萬弟子悉皆遠離證悟之因緣,(宗門正眼公案拈提.第六輯 421頁)
●毀謗宣化法師,他舍報前胡言亂語,舍報後落入鬼神道,不能再重生為人,(明心與初地29~30頁)
●毀謗聖嚴、淨慧、淨空、元音、徐恆志、南懷瑾等人,既然同皆外於實相心而求佛法,故名非因計因之佛門外道。(楞伽經詳解.第八輯221頁)
●毀謗現今南傳佛法諸比丘眾亦復如是,悉於阿含密意懵無所知也。如是南傳比丘,聘來臺灣傳授禪法佛法,何益臺灣佛子?(楞伽經詳解.第四輯78頁)
●毀謗他們其實早就失去了聲聞戒與菩薩戒的戒體了,根本就已經不是真正的僧寶了,本質上只是穿著出家僧服的外道一闡提人而已。(學佛之心態-孫正德 著119頁)
●毀謗他們為人傳戒也是沒有用的,在他們座下受戒的人,是不可能得到戒體的。在這種情形下,蕭老師以上地的大乘勝義菩薩僧的身分,指正這些下地的、失去戒體的穿著僧服的在家人,有什麼誹謗僧寶的事情可說呢?(學佛之心態-孫正德 著120~121頁)
●毀謗像他們這樣的地獄種性的人,怎麼可能還會是佛教中的僧寶呢?(學佛之心態-孫正德 著122頁)
●毀謗觀今全球密宗諸師,不論在家出家,迄未見有已入大乘見道位者。(楞伽經詳解.第一輯225頁)
●毀謗是故當今全球顯密大師,迄未見有實證之人(楞伽經詳解.第二輯71頁)自抬身價:蕭平實為抬高自己身價在著作裡不斷植入自贊毀他的言論處處標榜自己,通過損人利己的小人行為不惜顛倒整個南傳、北傳、藏傳佛教。並鼓勵自己的門下弟子打著「破邪顯正」的大旗,有如強盜和流氓組織一樣四處誹謗宗派和高僧大德。同時又高言狀大威(屬五邪命一類)式的把牛皮吹上天去。蕭平實明地裡反「喇嘛教男女雙修」而實際上是引起眾信徒們的注意力給自己提高知名度以達到吸納信徒入教之目地,可謂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以下全部摘自邪師蕭平實的著作看是如何大妄語迷惑初學佛弟子的!
●阿羅漢證得解脫果,說一句老實話:'他來我面前沒說話的餘地。(優婆塞戒經講記.第六輯278頁)。
●縱使有朝一日能親自證得解脫果之極果,成為俱解脫之大阿羅漢,於平實眼前,終究仍無話語分;於我會中之初悟同修面前,亦無話語分。(楞伽經詳解.第十輯252頁)。
●每有愚人言曰:'怎麼就只有你們正覺同修會的法義正確?別人就都不對?世間哪有這種道理?』但是世間確實是有這種道理!而且必然如是。(識蘊真義383頁).
●我知道無餘涅盤中的境界。(優婆塞戒經講記.第一輯104頁)。
●你看蕭平實今天修到這個地步,已經開悟了的人。(起信論講記.第五輯217頁)。
●臺灣號稱有八九百萬佛教徒,其中有幾個人證得真如總相智?不會超過一百五十人。而這一百五十人統統是在我們會裡悟出來的;到目前為止,會外只有一位居士是讀了《悟前與悟後》悟的,因為住在南部,又被家業所絆住,沒有來共修;只有這麼一位,其他就沒有了。(邪見與佛法.第三章第四節48頁)。
●以我們現在大家悟後進修的智慧來看,那些祖師們都還很膚淺。(起信論講記.第三輯258頁)。
●邪師蕭平實:「證悟般若,在目前來講,這個地球就只有「正覺同修會」這裡才有。不論去到哪裡,統統是常見的外道法。」(《起信論講記》)
●邪師蕭平實:「現在想要供養須陀洹至阿羅漢,只有在「正覺同修會」中才有。」(《優婆塞戒經講記》)
造神運動:
造神運動是歷史上常見的現象,無論是邪教組織,還是附佛外道,都免不了這種人為「造神」的特殊運動。一般而言,人類造神運動都具有五個特徵和三個原因。
五個特徵:自我神化、自我中心、明從暗排、誘引蠱惑、
精神控制;三個原因就是:自我膨脹、有利可圖、人心沒落。
一般受到蕭平實精神控制的有三類人:
第一類是急於求悟之人,
第二類是自我中心之人,
第三類是善良易騙之人。
對於第一類人,蕭平實用「第一因」的外道見來籠罩他們,所以被他印證為「明心」或者「見性」的人,都是有一個共同的感受,那就是:終於找到宇宙萬法的根源了,一切萬法都是由此第一因根源所生出來。這在《公案拈提》各輯、各種「見道報告」中透露出來,所有的心、性、阿賴耶識、如來藏、真如、佛性等,都成了蕭平實「第一因」的代名詞而已,如上述第一節所揭露的那樣。然後把自己誤解的阿賴耶識、如來藏等佛法名相和義理作為印證的標準,自鳴得意,各各自稱覺菩提道,「以聖人自居,變成大妄語。
第二類人,這是與蕭平實意氣相投的一類人,與其說受到精神控制,不如說狼狽為奸,各取所需,互相吹捧,相互利用,毀謗破壞了他人的佛教弘法事業,他們就會有一種事業的成就感,自我膨脹的欲望得到了暫時的滿足,並且為此努力不懈!這在《狂密與真密》(一到四輯)、《護法集》、《佛教之危機》等書中顯現出來,這也是蕭平實造神運動的內在思路和動力,也是以「佛所安排」為幌子來控制這類人。
第三類人,蕭平實需要比較純正的佛法名相和義理作為掩護,同時點綴一些「自我神化」的故事,施加一些「別處沒有正法」、「我是真善知識」、「不能毀謗大乘勝義僧」、「若有毀謗就墮無間地獄」的壓力,這是在《無相念佛》、《禪淨圓融》、《大乘無我觀》、《楞伽經詳解》(一到六輯)等書中所作的努力,文字敘述幾乎可以亂真,但所謂的究竟了義卻是第一因外道邪見!這樣可以幫助他完成造神運動的三類人,都得到了相應的安排,所以這些人的精神也就自然會受到了他的控制,應該說是蕭平實所安排,而非佛所安排!
因「第一因」的外道邪見非佛陀正法故!蕭平實的著作都是以「第一因」外道見作為立論根本故!印證弟子見道均是證驗宇宙萬法本源第一因故!盜取佛法名相義理而非佛法實質故!肆意毀破五乘正法而不懂圓教實相故!只是用佛教表相,以及佛法名相、果位名相包裝起來而已!如是,蕭平實造神運動的五個特徵悉已具備,首先神化自我、自我中心、明從佛暗排佛,然後誘引蠱惑、精神控制,是故理應判別其為真正的「造神運動」!---摘自達照法師:《邪因外道——蕭平實的「造神運動》。
非法販賣:
正覺會打著佛教名義販賣書藉並私底下非會集資謀取暴利,根據佛教戒律無論是佛說的經典、僧人的註解、居士的論述皆不可販賣,學過幾年佛的都知道,正宗的佛教是禁止販賣一切相關法寶的。
《梵網經菩薩戒本》:佛言:佛子!佛滅度後,於惡世中,若見外道、一切惡人、劫賊,賣佛菩薩、父母形像,及賣經律,販賣比丘、比丘尼,亦賣發菩提心菩薩道人。或為官使,與一切人作奴婢者。而菩薩見是事已,應生慈悲心,方便救護,處處教化取物,贖佛菩薩形像,及比丘、比丘尼、發心菩薩、一切經律。若不贖者,犯輕垢罪。
《大寶積經》中,佛將製造販賣佛像、用以謀生,比喻為毒藥,佛說販賣動物尚且不善,更何況販賣佛像。經文中佛言:「迦葉,彼愚痴人為活命故,造立形像,迦葉,若賣畜生猶尚不善,況彼痴人作如來像,於白衣前而衒賣之,以自活命。迦葉,譬如有人幼小無知,捨棄甘露而飲毒藥,迦葉,彼愚痴人亦復如是,造如來像,為資生故而便賣之,是名為毒。」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六》中云:「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種種業,皆言'佛法』。卻非出家具戒比丘為'小乘道』。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正信的佛教徒由其漢傳佛教是不能以求利心而去販賣法寶的,否則將毀壞自己的皈依戒。然正覺同修會邪師蕭平實的書和光碟在市場流通都是與普通書一樣明碼標價販賣,一套書的價錢在200-1000元不等!而《正智出版社》是由正覺同修會蕭平實等人在臺灣註冊的出版社,但並沒有直接納入到我國內地出版社管控範圍,是違反了我國《出版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總之要賣書沒意見,可蕭平實不能打著「佛教佛法」的名義去賣,一違背佛教戒律,二違背國家相關法律!何言是正信的組織呢?
破壞和諧:
邪師蕭平實除了上述的「第一因外道見」和造神運動等事實外,他的著作和言教之所以能夠籠罩那些善良易騙的佛弟子們,是因為它具有「忘恩負義」的厚黑嘴臉和「玩弄文字」的奇異能力,所以被他教唆出來的弟子們,也就自然而然地學會了忘恩負義和狂妄自大。從世間法的角度來看,譬如善良窮人的兒子,後來遇上有錢的惡棍,就站到了有錢人的那邊,聲聲口口誣罵自己的親生父母,認賊作父昧盡天良。亦如上了大學之後,就對以前小學老師乃至幼稚園老師刻薄譏諷,甚至無中生有進行侮辱,如此惡劣品行,就是忘恩負義之行徑。更何況他的師父乃是宣揚禪法修證之大德?釋尊過去,舍全身而求半偈。儒家常言,聞一言而益終生。世間法還講「受人滴水之恩,應當湧泉相報。」邪師蕭平實在第一因外道見的惑亂下,竟然公開指名道姓地誣謗自己的皈依師父(《佛教之危機》第8頁及各書中),其欺師滅祖之忘恩負義,亦是鐵證如山。因此他的追隨者們,也被其染上了此種惡疾!
俗話說近墨者黑,靠近茅坑,多長狗尿苔,正覺同修會弟子一干人目前在貼吧、微信、QQ、論壇、各大社交網站上進行攻擊南傳、北傳、藏傳等合法佛教,一邊在各社交網絡上拉人入教,一邊線下像傳銷組織發展人員接引,一邊在各大網站進行佛教名詞名匯篡改註解(如百度的詞條:如來藏),很明顯這是對中國佛教文化赤裸裸的侵略!根據相關權威調查研究,中國有2.44億佛教徒(佔全國人口的18.2%),這2.44億佛教徒有信南傳、北傳、藏傳的,面對如此龐大的佛教信仰群體,由邪師蕭平實在臺灣註冊的社會基金非佛教組織,至今沒有得到國家的任何權威機構認可過,未徵得相關政府部門同意而在我國內地進行非法傳播,距今也沒有見到由蕭平實註冊的「正覺同修基金會」在我國內地有分支機構可查,實屬「三無」組織對社會構成了嚴重的和諧隱患,蕭平實和他的組織們已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宗教管理條例《宗教管理條例》法詳見以下。
違反憲法:
國家依法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活動。
【正覺會邪師蕭平實弟子不斷造謠攻擊藏傳佛教挑拔藏族人民與漢族人民的宗教感情,如最近邪師蕭平實的弟子發貼造謠:《阿雅老公是仁波切》損壞個人名義的貼子;再比如邪師蕭平實弟子偽造公文《浙江省佛教協會-關於防範和制止藏傳佛教在我省非法傳播問題通知》、《廣東省雲浮市佛教協會-關於要求抵制藏傳佛教僧人非法傳教的通知》等一系列偽造國家政府機構公文進行廣範的造謠,屬有意的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造謠誹謗犯罪行為。
根據我國的司法解釋明確,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是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是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是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該司法解釋於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宗教事務條例〉第二章 宗教團體的第七條規定:宗教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編印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出版公開發行的宗教出版物,按照國家出版管理的規定辦理。涉及宗教內容的出版物,應當符合《出版管理條例》的規定,並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邪師蕭平實在臺灣註冊的「正智出版社」出版的書很明顯不符我國的出版管理規定是非法在市場流通販賣的,退一步講佛教無論是「經」是「律」還是「論」都沒有販賣一說,全國大小寺廟都是免費結緣的】
(一)破壞信教公民與不信教公民和睦相處的;
(二)破壞不同宗教之間和睦以及宗教內部和睦的;
【邪師蕭平實的弟子不停的攻擊臭化漢、藏、南傳佛教】
(三)歧視、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的;
【在邪師蕭平實的著作裡面明顯帶有歧視、侮辱祖師高僧大德們的言行同時也間接性的對大德的弟子們的歧視和侮辱】
(四)宣揚宗教極端主義的;
【正覺會的公眾號一直宣揚宗極端主義】
(五)違背宗教的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的。
【我國憲法規定:「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這一規定要求我國宗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也就是不受境外任何組織搖控國內信徒讓社會存在潛在性危害的非法組織。而「正覺會」私下所辦學堂、非法集會等行為是由境外臺灣邪師蕭平實私下暗處搖控支持的,是沒有得到我國任何政府有關部門同意許可的非法組織,嚴重違背宗教的獨立自主自辦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宗教事務條例〉第二章 宗教團體的第八條規定:設立宗教院校,應當由全國性宗教團體向國務院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或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宗教團體向擬設立的宗教院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對擬同意的,報國務院宗教事務部門審批。
【邪師蕭平實的弟子們所皈依的對象是一介白衣,根據漢傳佛教的三皈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從來就沒有皈依白衣一說,經典之中無任何記載三皈依可以皈依白衣的!這顯然是不符合佛教體制的。臺灣正覺同修會做為境外註冊的一個社會基金會本與佛教沒有任何關聯。然滲透到我國內地是沒有得到任何相關政府部門的認證和審批過的屬於非法組織,所謂非法組織在我國內地活躍、傳教、拉攏信徒肯定是禁止的。】
法義辯論:
關於邪師蕭平實公開發布的「法義辨正聲」,在這裡問下正覺會的腦殘們,既然發布了「法義辨正聲」蕭平實何必又將自己藏起來呢?邪師蕭平實長何樣?有無任何第三方圖片證明是否此人真實存在?至今在網上為何找不到有關邪師蕭平實他本人的正面的圖片說明?連本人都無法證明何來公開「法義辨正聲」啊?在今天社會裡留一張照片是輕而易舉的事,為何找不到一張蕭平實正面的圖片證據呢?這跟駝鳥和縮頭烏龜藏起來又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