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要求追究刑訊逼供者責任!

2020-08-25 著名社會學者胡順安

張玉環要求追究刑訊逼供者責任!

張玉環入獄27年後,再審被宣判無罪釋放。

27年期間,張玉環入獄,不僅僅是他個人受難。他家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他的妻子,重病纏身,歷盡艱辛,被迫改嫁!

他兩個兒子在成長過程中的最關鍵時期缺乏父愛,沒有完成學業,少年就外出務工,人生被改寫!


張玉環八十多歲的老母每天以淚洗面,苦盼兒歸。

這一切,全是當年公檢法系統個別人員違法辦案所造成,沒有這些人的違法斷案,也就沒有張玉環的牢獄之災和妻離子散!

張玉環再審改判無罪釋放,他可以申請賠償。

但是,這些都不是法律和正義所追求的目標,也不是張玉環本人的最高訴求。

張玉環及其全家被改寫的人生無法復原,但他說的一句話,社會應該重視和銘記:「追究當年枉法辦案人員的刑事責任」!

我們都明白,即使追究了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也無法復盤張玉環一家的人生軌跡。

最重要的是,張玉環的這句話,應該讓司法部門警醒,永遠尊重事實,堅決尊重證據,堅定疑罪從無,堅持依法辦案!

一旦發生違法違規辦案,造成冤假錯案,必須要啟動司法追責,絕不能讓刑訊逼供者逍遙法外,也不能用黨紀政紀處分代替司法問責!

經辦涉事案件的公檢法系統的每一個環節參與者,本人必須接受法律制裁,個人承擔全部賠償。這些賠償金額必須堅決落實到位!

唯其如此,才能警示公檢法部門,嚴格執法,互相制衡,不敢枉法辦案,草菅人命!才能減少和杜絕類似張玉環這樣冤假錯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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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國新聞網 昨天@中國新聞網「我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事責任。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原審被告人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張玉環無罪。「張玉環殺人案」26年後再審改判無罪,引發網友廣泛關注和熱議。目前,張玉環已經返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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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張玉環出獄後接受採訪時說,自己曾受到六天六夜的刑訊逼供,不讓睡覺,甚至被放狼狗撕咬,他希望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當年張玉環的案件,就是證據基本缺失,調查受阻,所以把重點都放在口供上面,以至於導致了張玉環所說的刑訊逼供的情況。相反的,就算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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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責。張玉環和妻子在法律上,刑訊逼供如若確定,應該如何處罰?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的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一般情況下犯刑訊逼供罪的,根據具體情節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 26年過去了,即使當時刑訊逼供張玉環的事實成立,還會被追訴嗎?
    相信這幾天大家和我一樣都非常關注張玉環案,張玉環入獄26年終被無罪釋放,是迄今為止被羈押時間最久的申冤者。前妻宋小女帶著兒子前來相聚,話未出口,竟因悲欣交集暈倒在地。她知道她與張玉環今生註定無緣了,短暫的相聚後她還得離開,而「他人出來了,卻還是一無所有」。她說張玉環欠她一個擁抱,「這個抱我想了好多好多年。
  • 陳中華:嚴懲刑訊逼供的警察、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至此,張玉環已失去自由26年零9個月,距其刑滿釋放還有10個月。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的兩名男孩被人殺害後拋屍水庫,同村的張玉環被警方作為嫌疑人帶走。幾天之後的11月3日和4日,張玉環作出兩份承認殺人的筆錄,但在來年1月南昌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該案時,張玉環當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訊逼供,只能屈打成招。張玉環稱曾遭6天6夜刑訊逼供:放狼狗咬我。
  • 張玉環稱曾遭6天6夜刑訊逼供:參與逼供人員名單曝光
    張玉環說,與世隔絕27年後,眼前的世界完全是陌生的,自己有些不知所措,「現在像小孩一樣被帶著,很難適應這個社會」。他表示,希望繼續委託王飛、尚滿慶兩位律師代理申請國家賠償事宜,並追究當年辦案人員刑訊逼供的責任。面對媒體,張玉環一一報出了刑訊者的名字,他們分別是付某文、吳某才、周某、袁某華、周某華,支某華,付某選、胡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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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觀察|「最長冤案」平反:唏噓之餘更要追究刑訊責任。青鳥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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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年前逼供案被公訴,重申「刑訊逼供不可有」底線
    今年8月21日,阜陽市公安局三名民警因涉嫌刑訊逼供罪,被安徽池州市東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起訴書稱查明幾人實施了刑訊逼供行為。該案將於11月4日在東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3名民警涉嫌刑訊逼供受審,這無疑是對被刑訊逼供者的交代。本質上,對刑訊逼供者追究法律責任,也是維護法治威嚴。現在看,這起案件發生在19年前,算是陳年舊案,包括刑訊逼供也是在當時辦案條件和司法環境下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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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這裡面有一個最為關鍵的問題,不能迴避,就是刑訊逼供。根據李玉前與記者的對話顯示,李玉前在警方的詢問筆錄裡確實有承認殺人,而且還有作案經過的描述。但是,庭審開庭時就翻供了,這是什麼原因呢?李玉前是這樣解釋的:「我遭到了辦案人員的逼供,他們用七八百瓦的電燈烤我,主要是沒有覺睡,沒有水喝,只給少量飯吃,當時上廁所也被控制。」
  • 張玉環被無罪釋放,無數人在慶賀祝福,可有幾個人在惴惴不安
    張玉環說,他表示接受道歉。然而,他最痛恨的,就是那幾個曾經對他刑訊逼供,一手造成他沉冤27年的「歹毒惡人」。張玉環說:「人生有幾個27年?一定要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責任,是他們害了我的一生。」「搞得我妻離子散,一無所有。我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事責任。」
  •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刑訊逼供?
    這幾天,張玉環案備受各界關注,入獄26年的張玉環最終被宣告無罪,回到家中,妻離父亡,物非人非。作為法律人,看到這一幕,怎麼不令人痛心疾首,我們追尋的公平正義哪去了?據張玉環所說,他之所以承認過殺人,是因為刑訊逼供,6天6夜的審訊,狼狗的撕咬。可以說這又是一起很可能是刑訊逼供導致的冤案。這些年,我們糾正了許多冤案,不少冤案都是由刑訊逼供引起的,像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趙作海案、雲南杜培武案等等。
  • 19年前逼供案被公訴,重申「刑訊逼供不可有」底線 | 新京報快評
    今年8月21日,阜陽市公安局三名民警因涉嫌刑訊逼供罪,被安徽池州市東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起訴書稱查明幾人實施了刑訊逼供行為。該案將於11月4日在東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3名民警涉嫌刑訊逼供受審,這無疑是對被刑訊逼供者的交代。本質上,對刑訊逼供者追究法律責任,也是維護法治威嚴。現在看,這起案件發生在19年前,算是陳年舊案,包括刑訊逼供也是在當時辦案條件和司法環境下發生的。
  • 現實中的刑訊逼供 誰來舉證?如何負責?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獲無罪釋放的張玉環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申請總額達到2234餘萬元。其中,張玉環稱在刑警隊遭受刑訊逼供,至今雙手、大腿上還有當初被吊打、狼狗撕咬留下的傷疤。因長時間羈押佩戴戒具,他的右腳已嚴重變形,後續仍需要矯正治療。因此,他向江西高院請求賠償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100萬元。
  • 現實中的刑訊逼供,誰來舉證,如何負責?
    9月2日上午,蒙冤近27年獲無罪釋放的張玉環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申請總額達到2234餘萬元。其中,張玉環稱在刑警隊遭受刑訊逼供,至今雙手、大腿上還有當初被吊打、狼狗撕咬留下的傷疤。因長時間羈押佩戴戒具,他的右腳已嚴重變形,後續仍需要矯正治療。因此,他向江西高院請求賠償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100萬元。
  • 冤案張玉環被6天6夜逼供,囚禁26年改判無罪
    經過警方走訪調查,在男童伯父報案後的第三天,兩名男童的鄰居、當時只有26歲的張玉環被認定具有重大犯罪嫌疑,被警方帶走調查。今年7月,江西省高院開庭審理張玉環案,張玉環代理人對張玉環做無罪辯護。8月4日,江西省高院宣判張玉環案證據不足,按照疑罪從無原則,駁回原審判決,宣判張玉環無罪。26年的大好青春就此消失,當時年僅26歲的張玉環,現已經54歲了,已經過了半百。現在出獄後的他已經趕不上時代的變化。
  • 追問「張玉環被冤27年後改判」:有沒有刑訊逼供?如何追責?| 每日快評
    在此背景下,張玉環改判無罪後與前妻重逢的場景,以及他們感人至深的愛情故事,仿佛一道照進暗夜的光,讓我們對人性多了幾分信心。宋小女沒有華麗辭藻,但已壓抑近27年的真摯的、複雜的情感,在質樸言語與羞澀眉眼之間徹底袒露。在社交媒體上,很多人被他們「執手相看淚眼」的視頻感動,給宋小女的深情與善良點讚。有網友說,這種歷經時光砥礪的患難真情,是任何導演、演員都無法復刻的。
  • 熱點話題 | 張玉環案:哪些問題值得我們關注?
    ;(二)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