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最常見的例子就是在家庭財產分割中,每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很容易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尤其是在家庭的遺產分割中,有可能會因為分割不均而導致很多的糾紛,最後好好的一個家庭變得支離破碎,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對立遺囑不那麼排斥,開始逐漸接受立遺囑帶來的好處,而關於立遺囑怎樣才是合法有效的,很多人卻完全沒有什麼概念,如果想要遺囑變成具有法律效應的條款,那麼就必須按照標準的認定形式來做,在目前我國承認的有效遺囑形式分為自書、公證、錄音、代書和口頭遺囑5種,遺囑怎麼寫才有效?律師提醒,:遺囑有效認定的5大標準,建議收藏!
1、自書遺囑
從字面意思上來理解,自書遺囑就是由本人書寫的遺囑,這種遺囑想要合法有效就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第一必須有全文由本人自己手寫,第二必須要有立囑人的籤字和手印,第三要包含立遺囑的年月日信息,這種自書遺囑不需要有見證人在場,而且也不需要任何的公證費用,所以這種自書遺囑成為現在使用頻率最高的一遺囑形式。
2、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想要合法有效,首要條件就必須立遺囑的當事人親自到公證機關來申請辦理,並且由公證機關審核處理蓋章之後,才能證明立遺囑人的遺囑是真實有效的,而且這種公證的遺囑不能委託其他人辦理,必須要立囑人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如果自己不能親自到場,可以要求公證人員上門來辦理公證遺囑事宜,這種遺囑形式是目前可信度最高,而且糾紛最少的形式,但是,也會產生一定的公證費用,所以普通家庭會選擇公證遺囑的人是比較少的,
3、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不需要任何的時間和場地要求,畢竟錄音遺囑是立囑人本人以錄音的形式來交代自己去世後的相關財產分割情況,但是按照法律規定,如果錄音遺囑想要擁有合法有效的法律效應,那麼就必須在立囑人在進行錄音遺囑時,有兩個及以上的見證人在場才成立。
4、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出現的情況主要是因為立囑人本人已經沒有行動能力來自己手寫遺囑,那麼這時候就可以採用代書遺囑的形式,而代書遺囑按照法律規定想要變成真實有效的遺囑就必須,代書人就必須按照立囑人的意願來代替起草遺囑的具體內容,但是在代書的過程中也必須有兩個及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有效合法。
5、口頭遺囑
當立囑人性命垂危或者是出現緊急情況,沒有辦法有充足的時間來進行手寫遺囑或者錄音時,那麼就可以立下口頭遺囑。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當立囑人處於危急情況下的時候,可以用口頭遺囑的形式來交接遺產處理方法,但是也必須有兩個及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而當立主人脫離險情之後,身體狀況可以進行自書遺囑或者錄音遺囑時,口頭遺囑會自動生失效。
大家對於立遺囑還有什麼其他的看法嗎?歡迎把你的想法分享在下面的評論區,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的話,記得給我點讚關注轉發一下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