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籤署offer後拒絕入職,竟然需要承擔違約金!合理合法嗎?

2020-12-09 孫紹亮律師

#成都招聘會#

01員工收到入職通知書後同意入職卻又毀約,公司能否要求員工支付違約金?

問:我們公司前階段組織了大型招聘會,在招聘會中有三位比較優秀的應聘者非常符合我們公司的聘用標準,我們公司在對其面試之後,通過郵件的方式對這三位應聘者發出了offer,也就是《錄用通知書》;

根據面試時的約定,在錄用通知書中告知我公司已經決定錄用該三位應聘者,並告知三位應聘者offer一經送達即生效,應聘者應該在收到offer後7日內到我公司辦理入職手續,並且特別標註,因為這三位應聘者是我公司通過招聘招聘代理公司推薦而來的,並且聘請評委專家進行面試,我公司已經支出了3萬餘元的費用,如果應聘者受到offer後沒有按照指定的時間前來辦理入職手續,我公司有權要求應聘者賠償我公司因對其展開招聘而支出的損失。

那麼,請問律師,現在他們沒有如期報導入職,我們可以起訴要求應聘者賠償我們的損失嗎?

02律師答疑環節

如果在offer中明確告知毀約的後果,並有實際損失支出證明的,可以要求應聘者賠償相應損失。

詳言之如下:

在我國法律理論中,對於offer的法律性質,一般是參照《合同法》中對於「邀約」的法定性質進行認定,也就是說是,應聘者通過投遞簡歷,公司通過面試後,對應聘者發出offer,這個offer就是法律中的「邀約」,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邀約到達受要約者之後就產生效力。應聘者已經同意入職通知書的內容,那麼就屬於《合同法》中的承諾,

所以。公司將聘用通知書也就是offer發給應聘者之後,應聘者同意入職,二者之間就已經達成締約關係,如果應聘者毀約,那麼公司可以按照約定索要具體損失。

因此,如果入職邀請函中具備「承諾後不入職的賠償條款」,則企業完全可以主張損失賠償。

喜歡,就請關注我們。

相關焦點

  • 公司對員工發出offer後,可以拒絕錄用嗎?
    #01問題的提出:公司對員工發出offer後,可以拒絕錄用嗎?那麼,公司對員工發出offer letter(入職邀請函)後,可以反悔並拒絕錄用嗎?對於入職邀請函需要明確以下幾點:根據《合同法》對於要約的理論,offer在公司發出後到達應聘者的時候,便就開始生效,也就是說應聘者一旦接收到公司發出的offer,不論是通過郵件、簡訊、微信、還是書面通知,均對企業產生法律約束力。
  • 收到令人心動的offer卻又被拒絕入職,勞動法索賠方案看這裡
    勞動者經過各種面試並最終收到了用人單位發來的令人心動的offer的確是一件讓人興奮的事情。但用人單位此時並未與勞動者籤訂勞動合同。有的用人單位仍然會在勞動者正式入職前告知勞動者因某個原因其不能入職。而勞動者此時可能已經在接到offer後從上一家用人單位離職,或者拒絕了其他用人單位的面試邀請。那麼此時勞動者是否有權追究用人單位的相關法律責任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關於訂立勞動合同的締約原則問題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這個問題恰恰涉及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產生的當事人合理信賴。
  • 案例分析:公司發出Offer後拒絕員工入職,損失慘重!
    (3)A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裁定結果:法院認為,錄用通知書(也稱offer)是一種要約,是企業向決定錄用員工發出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邀請。一旦錄用通知發出,對企業就有約束力。2、做好背景調查,確認應聘者提供的信息真實性後再發出錄用通知。3、錄用通知書除了崗位介紹、錄用條件、入職流程、提交資料清單等信息之外,一定要寫明生效的條件和失效的時間,這樣企業才能掌握主動權。
  • HR:你們這群大學生,毀約要不要交違約金,心裡沒點 13 數嗎?
    想要毀約,首先,你得了解籤署三方協議的流程:1. 學生與用人企業達成就業意向,企業出具offer2. 學生憑offer到學校就業中心領取三方協議3. 學生本人籤署就業意見4. 用人企業(接收單位)籤署意見並蓋章5.
  • 求職者收到offer後,遭遇企業耍流氓,被拒絕錄用後怎麼辦?
    前兩天又有人問了我這樣的問題:企業方給求職者發了offer,最終卻以各種理由拒絕錄用,企業方需要賠償嗎?求職者又要怎麼維權呢?對於求職者來說這無疑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增加機會成本等不可預測的風險,特別是對那些拿到新公司offer後從原公司辭職的人來說,企業方這種耍流氓的行為,是絕對的渣男行徑!嚴格意義上講,拿到offer甚至是籤署勞動合同,並不代表求職者和企業方之間勞動關係的建立。因為根據我國現行《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HR:答應了郵件offer,可以這樣拒絕!千萬別玩消失
    拖到最後一刻郵件回復答應了一家考慮期只有3天的公司offer,約好了入職時間。結果第二天另一家更心儀的公司發了offer……還沒入職呢,能不能拒絕第一家公司?會有什麼風險嗎?比如賠違約金之類的? 請先檢查一下公司發的offer上有沒有相關條款說明:反悔不去需要承擔什麼樣的後果?如果沒有這類條款,應該不用直接承擔違約金之類的風險。
  • 收到offer後,我被公司毀約了,怎麼辦?
    「收到offer後,我被公司毀約了!」最近收到好朋友的求助:「公司明明發了offer,在準備要籤的時候,被公司收回,這種情況可以告對方嗎?」這是應屆畢業生與單位、學校籤署的正式協議,對單位、學校、個人都有很強的約束力,也是正式的籤約形式。學生與單位籤署三方協議後蓋章後,須將其中兩份三方協議交至學院學校處。三方協議會影響最終報到證與檔案等的調動。
  • 原來入職Offer還可以合法撤回?關於Offer,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一般來說,Offer中應該以禮貌的稱謂來開頭,並在之後的正文中包含序言和職位信息、工作地點、入職時間、薪資構成、相關福利、各項補貼、合同期限或者合同期限說明、入職資料準備以及其他必須要素。並且在offer末尾最好要有可以代表公司的相關人員的籤名和聯繫方式。
  • 如何委婉地拒絕公司的offer?
    找工作和相親是一樣的,如果滿意大家都開心,如果不滿意那麼也不能湊合,如果自己去參加了面試,被單位認可並發來offer,但是自己如果你在面試後感覺應聘崗位不太適合,或是對企業薪酬待遇、工作環境不滿意,的確是可以適當的找一些藉口委婉的拒絕。但是如何委婉的拒絕offer,其實在小編看來,只有兩個核心的原則,尊重+誠意。
  • 拿了offer,籤了三方,我還能毀約嗎?
    毀約會被HR拉黑嗎? 企業真的有共享黑名單嗎? 怎麼拒絕offer比較好? 關於工作協議那些事兒 一般,學校會給每個畢業生發一份三方協議,要求大家在畢業之前籤好;而企業在確認錄用你之後會發一份offer(錄用通知函),並且在你正式入職後會還會發放勞動合同。
  • 男子收到offer後被拒絕入職,起訴企業獲賠5000元
    收到offer(《錄用通知書》)的李先生,在入職報到的當天,卻被公司拒絕入職。李先生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責任,並賠償自己3萬元。經過三輪面試,李先生最終收到了公司發送的offer,上面載明了李先生的崗位為應用經理,工資為稅前9000元,要求李先生進行入職體檢,並帶齊學歷證書等材料,於當月28日辦理報到入職手續。
  • 公司發了offer又反悔,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發出錄用通知往往是用人單位與新聘員工籤訂勞動合同的一個前置階段,甚至成為一些企業招聘過程中的一個必經程序。然而在實務操作中有一些企業對於錄用通知的性質認識不清,在發出錄用通知後又反悔,殊不知此中蘊藏著巨大的法律風險,今天就帶大家看一個案例~小甲原是一家公司的部門經理。
  • OFFER是什麼東東?是勞動合同嗎?
    是勞動合同嗎?可能很多人不大清楚。一、OFFER LETTER 錄取通知書的性質新公司發出offer是一種要約,應聘者經過層層面試、選撥後,向應聘者發出籤訂的正式勞動合同的請求,並不是勞動合同。這時,如果企業單方撤銷錄用,屬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應向應聘者承擔「締約過失」的賠償責任。至於應聘者遭受的損失,則需要舉證或論證證明其索賠要求的合理性。
  • 拿到公司Offer卻被「鴿」,應屆生千萬別踩這些坑!
    先來回答同學們最關心的一個問題——收到口頭offer,是不是就等於鐵板釘釘能夠成功入職?口頭offer具有法律效力嗎?小B在一個月前接到某公司的口頭offer,HR說需要進行流程審批,正式offer會在三天後發放,讓小B先準備入職資料。
  • 以案說法:員工服務期違約金是否合法
    導讀:公司與員工約定服務期,並設置了相應違約責任的,違約責任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張三到甲公司任職,一年後,張三以工作不快樂為由提出離職,並且提前一個月以郵件形式發送給了部門負責人。一個月以後,張三不顧甲公司的挽留和反對,徑直離開。
  • 員工承諾不繳社保,反悔後產生的滯納金誰承擔?
    徐某某後又以公司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為由向勞動監察部門主張由公司繳納社會保險費,導致公司被責令向社保部門補繳了社會保險費,同時繳納滯納金25725.43元,造成公司繳納滯納金的後果系因其違背誠信,先是為了從公司多獲取報酬而放棄由公司繳納社會保險,後又向社保部門主張所致,對所產生的滯納金承擔50%的賠償責任。
  • 因為公司廁所是馬桶,面試者拒絕入職:「offer說撕就撕?」
    的確,身邊有一些求職者在面試或者入職過程中,也會對廁所有一定的要求,但是不至於到因為廁所的問題就完全放棄offer。面試時你被什麼奇葩理由拒絕過現實中,不做人力資源崗位,你永遠不知道你會被求職者以什麼理由拒絕。
  • 乾貨|三分鐘讀懂OFFER、勞動合同、三方協議,助力畢業季不迷茫!
    儘管offer不是三方協議,但它實際上是你和公司之間籤署的一個非正式的合同。 所以,如果在offer中約定了違約金,那麼,當你不去時,就算違約,仍然要交違約金。 但是,如果offer上沒規定違約金事宜,那麼一般情況下是不用交違約金。但這時,你損害的是個人信譽。
  • 新公司直接電話通知我入職時間,沒有正式offer,他們會不會反悔
    有人問,馬上要離職到新公司報導了,但一直沒收到新公司的正式offer,會有什麼影響嗎?正式的offer,一般是大公司尤其是外企用得多,作為用人單位對聘用者發出的要約,對企業和員工雙方進行約束。offer本身不是勞動合同,也不能取代勞動合同。offer的本質是用來達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聘用意向。簡單來說,就是給被聘用者發出一個邀請。收到offer的人可以接受offer,也可以拒絕offer。勞動者接受offer之後,待正式入職時,再與用人單位籤訂正式勞動合同。
  • Offer 可不能隨便發丨法律顧問
    作者:隆安(深圳) 王偉藝此前,我們分享了《關於員工背景調查的6個建議》,文章最後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所有背景調查的事項建議企業在發出錄用通知之前完成。今天,我們探討的是錄用通知書(offer)。如果應聘者作出「承諾」,則錄用通知書對雙方均產生約束力,任何一方違反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例如,有的企業在校園招聘時向應屆畢業生們發出了不少錄用通知書,但畢業生收到錄用通知書到正式入職一般還有幾個月甚至將近一年的時間,這期間有的企業可能面臨業務調整、轉型等問題不再需要招聘這麼多人,這種情況下如果不再聘用,就可能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