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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醫療保障局
關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申報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
為了保障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身患慢性疾病的門診醫療需求,根據《廊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我市將門診特殊疾病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集中申報時間為2020年5月5日至6月6日。除精準扶貧對象和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白血病、慢性腎功能衰竭透析、尿毒症、器官移植、新冠肺炎導致的肺纖維化六個特殊病種外,其他身份和病種的參保患者過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2020年申報資格,當年不再受理。
1、申報對象:按規定在我市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並在待遇享受期內的人員,符合《廊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申報病種範圍的,可申報一種疾病也可申報多種疾病,原已享受特殊疾病報銷的病種無需再次申報。
2、申報日期:2020年9月1日-9月24日(節假日除外)由參保職工所在單位統一申報。其中尿毒症透析、癌症(需提供病理診斷報告)及惡性血液病、器官移植術後需抗排斥免疫治療的、冠心病支架、搭橋術後、血友病、動脈血管內支架術後需要抗血小板治療的、心臟瓣膜置換術後需要抗凝治療的可隨時申報、鑑定。
3、申報資料:《職工特病申請鑑定表》近期所申報疾病的診斷證明書原件和住院病歷複印件(蓋紅章)能夠明確診斷的相關理化檢查(化驗、影像等)回報單身份證複印件1張,2張一寸彩照(不限底色)門診特殊疾病鑑定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醫院出具的資料要求必須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提供。
4、申報流程:單位領取《申報鑑定表》,參保單位通知單位職工及時辦理申報手續,單位將申報資料統一匯總蓋章後提交至醫保股。靈活就業人員可至託管單位填表申報。
二、審核鑑定
申報對象為患有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範圍內疾病且已如期繳納2020年度醫療保險費的參保患者。本次特殊慢性病申報只受理新增患者,原已享受慢病的患者不再申報。
1、審核鑑定由醫保股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承辦醫院分別是三河市醫院、三河市中醫醫院、燕郊人民醫院,個人可自行選擇其中一個醫院進行鑑。鑑定時間為10月1日-10月24 日,專家審核鑑定均以申請人上報病歷資料為依據,若依據不足,專家可為申請人開具相關檢查項目。鑑定完成後所有材料將建檔封存,如有他用請提前進行複印。
2、鑑定合格人員自11月1日開始享受門診特殊疾病報銷待遇,開始享受待遇日期之前及未在醫保待遇期內的門診特殊疾病費用不予報銷。可以在享受待遇之日起申請電子門特證,通過手機微信「廊坊醫保」公眾號—醫保大廳—門診及慢病區—電子證申請即可。
地址:三河市醫保局(市醫院對面)醫保股電話:3220319—8086
(來源:三河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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