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對「關於天然林保護與可持續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的建議」復文
「關於天然林保護與可持續經營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的建議」復文
(2020年第2048號)
一、關於樹立「天然林不僅需要休養生息,更需要積極培育」理念問題
2019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天然林保護修複製度方案》明確要求「堅持全面保護,突出重點」「堅持尊重自然,科學修復」等基本原則,強調要遵循天然林演替規律,以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促進為輔,保育並舉,改善天然林分結構,注重培育鄉土樹種,提高森林質量,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全面提升生態服務功能。隨著天然林保護修復工作的持續推進,我國天然林質量和生產力水平將逐漸恢復改善,使我國寶貴的森林資源能夠持續提供生態、經濟、社會等多種效益。
二、關於「科學經營天然林,培育和發展永久性森林」問題
《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家實行天然林全面保護制度,嚴格限制天然林採伐,加強天然林管護能力建設,保護和修復天然林資源,逐步提高天然林生態功能」。為規範天然林森林撫育和退化林改造工作,相關政策文件和技術標準也提出了要求,如《森林撫育規程》規定了撫育採伐作業原則,採劣留優、採弱留壯、採密留稀、強度合理、保護幼苗幼樹及兼顧林分分布均勻;撫育採伐作業要與具體的撫育採伐措施、林木分類(分級)要求相結合,避免對森林造成過度幹擾。《低效林改造技術規程》提出了低效林改造的原則要求,保持低效次生林的天然林屬性,培育混交林;多目標經營,發揮森林多功能效益等。
近年來,我局在全國開展了森林可持續經營、重點國有林區執行森林經營方案等試點示範建設。在此過程中,引入先進經營理念和技術,探索了大量森林撫育、低效林改造、珍貴樹種和大徑材培育技術模式,並推廣應用,技術優勢轉化為森林生產力,為天然林科學實施森林經營積累了技術和經驗。「十三五」以來,相繼開展北方主要珍貴用材樹種高效培育技術研究、東北天然次生林撫育更新技術、東北退化森林生態系統恢復和重建技術研究與示範等3個項目研究,為天然林科學經營、次生林更新和退化林修復提供了科技支撐作用。下一步,我局將根據新修訂《森林法》精神,積極推進啟動《天然林保護條例》等配套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制修訂工作,健全完善天然林科學經營機制,切實提高天然林科學經營水平。
三、關於「科學劃分次生林的經營類型,積極落實目標培育」問題
2016年7月,我局印發了《全國森林經營規劃(2016—2050年)》,倡導和落實多功能、可持續森林經營理念,對於規範和引導各地科學開展森林經營工作,尤其對於全面保護與科學經營天然林,確保國家生態安全和木材安全雙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同時《森林經營方案編制與實施綱要》《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及實施規範》和《簡明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技術規程》等,也對森林經營類型分類和組織方式等內容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和要求。
關於您建議中提出的科學劃分次生林的經營類型,積極落實目標培育,並提出次生林冠下更新紅松模式、低產低效林綜合撫育與改造模式、櫟類綜合經營與大徑材培育模式、胡桃楸種材兼用培育模式等4種典型技術模式,我局認為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我局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政策和天然林科學經營管理的實際,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相關政策,修訂完善相關技術規程,建立相應的管理機制,進一步促進天然林科學經營。
四、關於「制定相關政策和配套技術措施,積極推進中幼林的撫育工作」問題 (一)關於森林分類經營 森林分類經營管理是我國森林資源管理的基本策略。新修訂的《森林法》在總結林業多年分類經營改革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將「對公益林和商品林實行分類經營管理」作為基本制度在「總則」中予以明確,對公益林和商品林確立不同的經營、管護制度,通過突出主導功能,發揮多種功能,實現森林資源科學經營、永續利用。我局印發的《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全面加強森林經營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要求,科學實施多功能森林經營,要按照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分類區劃結果開展森林經營工作。一級國家級公益林,原則上不開展森林經營活動;二級國家級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和商品林中的一般用材林,按照突出主導功能的原則,實施多目標經營;速生豐產林、短輪伐期用材林等商品林,堅持市場主導,同時考慮生態環境約束,開展集約經營。
(二)關於森林經營方案
《森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必須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國家支持、引導其他林業經營者編制森林經營方案,進一步強化了森林經營方案的地位和作用。我局印發的《意見》也明確要求,建立森林經營方案制度體系,統籌推進各地加快構建以森林經營方案為核心的管理決策體系,重點要抓好國有林的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工作,國家通過林業項目等措施支持引導非國有森林經營主體編制和實施森林經營方案。同時,結合「十四五」採伐限額編制工作,推進指導全國各地國有林場及其他經營大戶的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工作。 五、關於落實《天然林保護修複製度方案》,開展天然林適度經營,發展林下經濟,促進林區脫貧問題
《天然林保護修複製度方案》明確規定,在不破壞地表植被、不影響生物多樣性保護前提下,可在天然林地適度發展生態旅遊、休閒康養、特色種植養殖等產業。當前,我局正在抓緊推進貫徹實施,包括起草《確定天然林保護重點區域實施方案》、編制《全國天然林保護修復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等,您提出的相關建議,我局將結合上述工作認真研究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