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14日訊(海峽導報(微博)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周贊馬)80多萬元的徵地補償款,導致父子反目。近日,海滄區的小高一紙訴狀,將養育他多年的養父告上法庭,要求老人歸還屬於他的徵地補償款。
巨額補償 父子反目
2011年5月的一天,家住海滄區東孚鎮的高老漢家裡又吵了起來。高老漢的兒子小高拿著一份分配協議,要高老漢籤字,說是要把家裡的徵地補償款拿出來分了,他要拿回屬於自己、妻子和孩子的那份。
小高說,幾次徵地補償款都是以父親的名字,按土地承包戶進行補償的,三次補償的總數加起來有80多萬元。小高認為,既然這筆錢是補償給全家的,那他和妻子以及兒女就有權拿到自己的那一份。
小高說,他們一家人的土地總面積是九畝四分,共有7個家庭成員。所以,小高一家四口應分得補償款的4/7,也就是47萬多元。
雙方訴苦 都說缺錢
「我們都是農民,沒有職業,沒有收入,我小孩子也小,要讀書,要花錢。」小高說,所以,他要求拿回屬於他和孩子「自己的徵地款」。
然而,小高几次向父親討要補償款,高老漢卻都不肯給他。這到底是為什麼呢?
原來,小高是高老漢的養子,兩人前些年相處不錯,可自從有了這徵地補償款,小高卻三天兩頭來要錢。高老漢覺得,兒子越發不孝順了,加上自己身體一直不好,看病一直要花錢,所以就不肯把補償款給小高。
「他要告我什麼,他沒有給我贍養費,還敢告我?」高老漢說,他留著徵地款是想養老和治病的。他認為,兒子小高還年輕,夫妻兩人都可以出去工作賺錢。
高老漢的兩個女兒也認為,是小高太不孝順了,眼睛就盯在錢上。
法庭激辯 錢怎麼分?
就這樣,徵地補償款成了家庭矛盾的引線,小高把父親高老漢和兩個妹妹高麗、高英都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分割徵地補償款,並確認其中的47萬多元歸小高一家所有。
在法庭上,小高提出,他和妻子還有兩個孩子,四個原告作為家庭的成員,有權分得徵地補償款。
不過,高老漢和兩個女兒則答辯說,小高的兩個孩子高雨和高江,作為新增人口,無權參與分配。
對此,小高的代理人則提出,按照《土地承包法》,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承包地的補償款分配應當以現有的家庭成員為準。
法官判決:小高夫婦分得33萬多元
本案爭議的焦點在於,小高的兩個孩子作為新增人口,能不能參與徵地補償款的分配?
對此,法官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該村的村規民約,他們不具有領取承包地徵地補償款的資格。
所以,高家的徵地補償款應該按五份分配,原告小高夫妻兩人應享有的徵地補償份額為2/5,具體金額為33萬多元。
近日,海滄區法院針對這一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判決認定小高夫妻兩人享有分配權,但是,他們的兩個孩子不能參與分配。因此,判決要求,高老漢要分33萬多元補償款給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