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歷史上的四種紀年法
一、公元紀年法
公元紀年,也稱公曆紀年,或基督紀年。它以相傳的耶穌基督誕生年即公元元年作為歷史算起,在中國這一年正好是西漢平帝元始元年。以這一年為界,在此以前的時間稱公元前多少年,在此以後的時間和公元多少年,或直接稱XX年(注意,不能寫成公元後XX年)。這就是公元紀年法。
我國從1949年起開始採用公元紀年,現在的教材實際上也是把各種紀年方法換算成公元紀年來表達歷史時間的,因此,公元紀年是學生必須掌握的一種紀年方法。
與公元紀年相關的兩個概念是"世紀"和"年代"。每一個世紀為100年,從理論上講,公元1年~公元100年為一世紀,公元101年~公元200年為第二世紀,…….,以此類推,但是按照習慣的用法,人們常把某個100年的最後一年作為下個世紀之首,如公元100年,人們並不把它作為一世紀的最後一年,而是把它作為二世紀的最初一年。這樣公元一世紀中剩下99年,變成公元1年~99年,以後的每一個世紀仍是100年,即二世紀變成公元100年~199年,三世紀變成200年~299年,……..。
公元前的世紀推算以此同理,所不同者,只是每一個世紀的推算要從絕對值大的年代向絕對值小的年代順序進行,如公元前一世紀的為公元前99年到公元前1年。判定某一年在哪個世紀時,可以用一個簡單的方法,即如果這個年份是兩位數,即在1~99年間,那麼這一年肯定是在公元一世紀裡,如果這一年是三位數即在100~999年之間,那麼把這一年的第一位數加上1,就可得到這一年所在的世紀。例如公元618年,第一位數為6,6+1=7,所以這一年是在公元7世紀裡。如果這一年是四位數,即在1000以上,那麼就以這一年的前兩位數加上1,就可得到所在的世紀了。如1840年,前兩位數為18,18+1=19,所以這一年在公元19世紀內。公曆的一個世紀中,又分為早期,中期,晚期,或前半期後半期等。早期,一般是一個世紀的前30年;中期,指一個世紀的中間50年。晚期,指一個世紀的後20年;前半期和後半期是指一個世紀的前50年和後50年。一個世紀的初期和未期一般指一個世紀的前20年和後20年.
從理論是講,每一個世紀分為幾個年代,每一個年代為10年。但是習慣上人們並不具體稱每個世紀的前20年(公元後的第一個世紀為19年)為某年代。而是籠統的稱之為某世紀初,把以後的20~29年稱為20年代,30~39年稱為30年代,……,90~99年稱為90年代。這樣每個世紀實際上只有8個年代。在世界古代史教材中,我們還可以看到有幾處用了"千年代"這個概念,如在講古代印度河流域的城市遺址時說"這些城市開始興建於公元前三千代中期"。一千年是一個"千年代",公元前三千年代是指公元前第三個一千年,即公元前3000~3001年之間。
在使用公元紀年時,應當指出的一點是:計算涉及跨公元前後的時間,與單純的計算公元前或公元後的時間有所不同,即必須在計算出的時間總數上減去一年,如計算公元前841年到1949年之間有多少年,正確的計算是841+1949-1=2789年,可以把這種算法歸納成一個簡單公式"前後相加再減一"。這裡之所以要減出一年是因為公元紀年不設公元0年,不能按照數學上的正負數的概念來計算跨公元前後的時間。
二、封建紀年法(帝王紀年法)
教材在敘述中國歷史時,常常用象"漢文帝統治時期","唐玄宗統治前期"和"貞觀時期",這樣的方法來表示時間概念,這種用帝王的諡號,廟號和年號的紀年方法,就是封建紀年法或者稱為帝王紀年法。
所謂諡號,從西周開始(秦朝不曾採用),古代帝王,貴族和大臣等死後,由後人根據其生平事跡評定褒貶而給予的稱號。諡號有褒、憐、貶三種寓意,象周文王,"文"漢武帝的"武",孝文帝之"孝文"等,都含有褒之意;周厲王之"厲",隋煬帝之"煬"等則含貶意;周平王之"平",漢殤帝之"殤"就是有憐憫和同情之意了。所為廟號,是和封建宗法祭祀相聯繫的一種專有稱號。古代帝王死後,在奉入宗廟立室祭祀時,都要給予相稱的尊號為某祖、某宗,這就是廟號。除少數皇帝的廟號例外,一般的來說,統一王朝的開國皇帝稱"祖",第三代以後的多稱"宗"前者如漢高祖劉邦,唐高祖李淵,後者如唐太宗,宋真宗等等。年號是封建帝王所定的紀年名稱,最早的年號是漢武帝所定的"建元",最後的年號是清代的"宣統"。
使用封建紀年的關鍵,在於搞清楚廟號、諡號和年號的區別 :一般來說,帝王的諡號最後一字往往是"王"和"帝",而且從時間上看,唐以前的皇帝由於諡號還比較簡單(一般只有一兩個字)。所以多用諡號稱皇帝。如周文王,漢景帝等等。唐到宋元時期,皇帝的諡號變得越來越複雜,有的皇帝的諡號字數增加到10多個字,於是,一般都用廟號稱皇帝。廟號往往不是"祖"就是"宗",如唐太宗,宋術祖等。明朝到清朝時期,由於一個皇帝一般只用一個年號,故常用年號稱皇帝,如崇禎,康熙,光緒等等。
三、幹支紀年法
所謂幹支,是天幹地支的簡稱,原是借用樹木的幹和樹枝的支。實是古人的數 字,其字如下。
十天幹: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據古書上說,幹支是太古軒轅時令大撓所作,十天幹是用以名日,十二地支用以名月,後來人們將十天與十二地支互相配合,以每二個字成為一個數,用以稱年,即以天幹首字甲,地支首字子合為"甲子"的稱第一年,依次乙丑為第二年,丙寅為第三年,……,直到最後癸亥為第六十年。其六十年一個循環,故有"六十花甲子回頭"之稱,如1894年是甲午年,那麼60年後的1954年也是甲午年。中國曆法一直就是採用幹支來紀年的,其至還可以紀月,紀時。從殷商出土甲骨卜辭可知,三千多年前古人已很熟練地用幹支來紀日;西漢末開始又用幹支來紀年,到現在可以說幹支紀年已成為中國特有的獨立完整的曆法系統,即"幹支歷"。教材中有些地方涉及到幹支紀年,如"歲在甲子(指公元184年),天下大吉","甲午戰爭"(指1894年),戊戌變法(指1898年)等,就是採用幹支紀年方法。
在歷史上十二地支還與十二生肖和一天中的十二個時辰相配對,即子(鼠 23-1時)醜(牛 1-3時)寅(虎 3-5時)卯(兔 5-7時)辰(龍 7-9時)巳(蛇 9-11時)午(馬 11-13時)未(羊 13-15時)申(猴 15-17時)酉(雞 17-19時)戌(狗 19-21時)亥(豬 21-23時)。如1894年是甲午年,也是馬年,1895年是乙未年,是羊年。
在中國歷史上往往還將天幹、地支與陰陽、五行、四季、方位相聯繫,這個問題很複雜。
四、民國紀年法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職,宣告中華民國建立,同時決定1912年為民國元年。以此歷史上又出現了所謂的民國紀年。這種紀年方法,月日同公曆一樣,不必換算。年代的換算法也很簡便。如xx戰爭爆發在1937年,只要減去1911年,就可算出是民國26年。反之,知道xx戰爭結束在民國34年,要換算公曆,加上1911年,但可得出19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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