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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間回家吃飯 返崗途中發生車禍算不算工傷?
原標題:上班期間回家吃飯 返崗途中發生車禍算不算工傷?案 情鄧某在一家超市上班,這家超市對員工實行白、晚班兩班制管理,白班時間為7:30-14:30,晚班時間為14:30-21:30,每班7個小時。上班期間,超市未為員工提供夥食,只是規定了每位員工40分鐘的輪流吃飯時間。鄧某因上班地點離家不遠,平時都是回家吃飯。一天,鄧某中午回家吃飯後,駕駛著電動車到超市上班。途中,駕車的鄧某與一輛輕型貨車發生碰撞而受傷,被送往醫院治療。經院方診斷,鄧某有骨折,還有多處軟組織擦挫傷。當地交通管理部門認定鄧某對該次交通事故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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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通事故怎麼申請工傷認定?
上下班途中,人多車多,經常會發生交通事故,當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車禍導致受傷是否算工傷呢?交通事故發生時又該如何申請工傷認定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算不算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擔次要責任或者無責任屬於非本人責任,就能認定為工傷;如果自己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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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 | 國慶假最後一天返回單位途中發生車禍,能否認定為工傷?
10月8日,國慶假期的最後一天,外出旅行或者回家鄉的上班族大部分都集中返程,返程的路上不小心發生車禍受傷的情況也是比較常見的。一審認為: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潘甲發生交通事故是否是在上班途中。所謂上班途中應當是指在合理時間內,職工從住處到工作崗位的途中。 本案中,2011年10月7日處於單位安排的國慶假期期間,潘甲從老家回滬的目的是為了到其上海的住地即單位宿舍休息,以便次日上班,而並非直接到工作崗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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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放假當天凌晨車禍,能認定工傷嗎?
<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第六條的規定,職工以上下班為目的、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單位和居住地之間的合理路線,視為上下班途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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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間口頭請假探望病父 途中遇車禍受傷,算工傷嗎?
蒼南男子倪某在上班期間請假去探望父親,不料途中遭遇車禍受傷,這算不算工傷?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決定:不予認定工傷。倪某不服,將該局告上法院。日前,蒼南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撤銷人社局「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並對倪某的工傷認定申請重新作出認定。昨天,蒼南縣法院將判決書發放給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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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須具備四要素
下班路上順便買菜受傷屬於工傷,那麼上下班途中所有意外受傷都屬於工傷嗎? 昨日,蘿崗法院公布了兩起不能認定為工傷的事故,並指出下班途中買菜受傷不一定屬於工傷,能否認定要滿足多個要件,而且要排除「醉酒和吸毒」兩種意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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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早退發生意外能否認定為工傷?
本案爭議的焦點為:受害人未能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在上下班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意外身亡,是否能夠認定為工傷?↓↓↓關於工傷認定各要件的理解《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列舉了應當認定為工傷的七種情形,綜合不同情形,核心指向其實體現在時間要件、空間要件、目的要件與因果要件四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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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
公司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老馬的家在公司西邊,兒子單位的東邊。老馬出家門,駕駛二輪摩託車,繞路先將21歲的兒子送到單位,然後從東邊的兒子單位再去西邊的公司上班,上午7時30分,在返回途中(兒子單位附近),遭遇交通事故,老馬經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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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進入高速公路行走被撞傷,能認定工傷嗎?法院判了!
經調查後,江津區人社局認定周大姐受到的傷害屬於工傷認定範圍,予以認定為工傷,由某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承擔工傷主體責任,後者不服,遂向江津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江津區人社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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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判決:早退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不影響工傷認定!| 勞動法庫
當晚23點10分,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經交警大隊認定,沈十三不負事故責任。事故發生後,沈十三家屬與神劍山莊協商賠償未成。家屬向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人社局於2015年7月13日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以沈十三提早下班離開單位的時間應當視為合理的下班時間為由,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認定沈十三的死亡情形為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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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上班途中摔骨折不算工傷?法院:應認定工傷,盤點那些容易被...
職工在宿舍在休息期間發生傷害,不符合認定工傷的基本條件,不能認定為工傷。 3、職工下班回家受傷不一定算工傷職工下班回家受傷認定工傷,得看是回哪個「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如果下班回家的路線符合以上合理路線範圍內的,受傷了是應認定為工傷的。 4、崗位上突發疾病請假回家,再去醫院搶救後身亡的是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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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去做勞動能力鑑定(傷殘鑑定)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不是工傷呢?
雙方對此工傷認定無異議。後宋守嶺向被告申請勞動能力鑑定,被告通知其於2005年11月3日到臨沂市交運公司招待所作勞動能力鑑定。11月3日8時許,宋守嶺騎摩託車由莒南縣十字路鎮出發,前去做勞動能力鑑定途中,在省道342線64K+200M處遇車禍死亡。宋守嶺之妻王秀香於2006年7月5日向被告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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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間口頭請假回家探病遭遇車禍 算不算工傷
浙江在線04月10日訊(錢江晚報記者 王益敏)一名職工在上班期間請假,說是要回去探望生病的父親,不料,途中他遭遇車禍受了傷。職工說,這算工傷;但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裁定:不予認定工傷。 這名職工不服氣,把人社局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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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專家以案說法:下班途中接孩子被撞算不算工傷
至於張強是否存在違規操作的行為,並不構成法定的不認定為工傷或者不視同工傷的情形,不影響張強的工傷認定。法院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張強所受傷害是否出於工作原因、能否認定為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張強在工作時被機器壓傷手指,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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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工傷賠償,遲到、早退是否影響「上下班途中」的認定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楊璐 陳晨工傷賠償一直是勞資雙方發生糾紛的重點領域,其中「上下班途中」的認定更是將原本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是否屬於「上下班途中」在工人發生事故以後出現「扯皮」和糾紛。德州科技職業學院申請再審,請求撤銷二審法院判決,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理由如下:受害人谷某興擅自離崗,私自早退,不是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單位和住所地之間,不應視為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被申請人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無事實和法律依據。被申請人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程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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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律師┃下班途中發生無外界因素影響自摔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
交警部門未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同年4月15日,楊某某向鳩江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6月2日,鳩江區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為裴某不屬於工傷。楊某某不服該決定,提起行政訴訟。裴某在下班途中發生無外界因素影響的自摔事故,在無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情況下,能否認定為工傷,就此存在肯定和否定兩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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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狗撞傷了不算工傷,泡奶粉燙傷了算工傷?到底什麼能認定「工傷」?
今年8月,成都一名男子騎電瓶車下班途中,被路邊躥出的狗撞倒,摔傷致九級傷殘。原以為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卻因這起意外是否屬於交通事故的爭議,陷入困境。當地交警部門認為,「狗沒有路權,不是法律認可的交通參與者,不能給狗劃分責任」,因而不能認定此事為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則是工傷認定的前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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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6種情況下受傷,不能認定為工傷!(含工傷認定流程,收藏!)
2、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上下班交通事故是工傷認定的常見類型,但並非所有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都能認定為工傷,這裡需考慮員工在交通事故中的責任大小。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可認定為工傷,「非本人主要責任」如何理解?具體是指「無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如果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結論為員工個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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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當日去辦失業登記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勞動法庫
一審判決:辦失業登記手續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不屬上下班途中,且辦失業登記系失業人員的個人事務,與公司無關,不能認定為工傷一審法院認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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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與狗相撞成九級傷殘 工傷認定受阻
相關交警部門認為,「狗沒有路權,不是法律認可的交通參與者,不能給狗劃分責任」,因而不能認定此事為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又是此番工傷認定的前置條件。於是,鍾科的工傷認定,就這樣卡在了一紙交通事故認定書上……下班騎電瓶車回家途中與一隻狗相撞,摔倒受傷39歲的鐘科是四川簡陽人,在成都環球中心洲際飯店做廚師,妻子在家照顧兩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