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鮮為人知的古羅馬傳統,父權在當時廣受尊崇,婚姻制度是亮點

2021-01-07 重拾歷史歲月

古羅馬文明為現代西方世界文明提供了很多參考,有很多古羅馬時期的傳統、法律觀念、民俗、宗教慶典儀式等都被傳承了下來了,但是有一些並不是眾人皆知的,甚至有一些已經被世人所遺忘乃至是拋棄,今天介紹及中鮮為人知的古羅馬傳統文化。

既然是傳統文化,咱們就先說說古羅馬人是怎麼對待傳統文化的吧,在古羅馬時期,當時的人們非常注重傳統文化,並且還是立法保護的,因為民眾尊崇傳統文化有助於統治者的統治;在某些情況下,破壞傳統文化,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比如任何不履行傳統文化職責的地方官員都會被貼上叛徒的標籤,並且受到制裁。

蘆荻活動,該活動是一種公開的遊戲活動,通常與宗教節日同時舉行,遊戲內容主要包括戰車比賽和動物狩獵比賽,有時還會摻雜角鬥士比賽,這種遊戲活動在古羅馬時期有著重要的意義,這個遊戲是全民都可以參與的,每110年舉行一次,旨在紀念人類壽命的循環節點,也就是說最長的壽命。

羅馬父權,這是古羅馬時期最廣泛最嚴謹的傳統之一,它極大的影響的當時的法律,在當時父權被認為是最高的權利,父親的言論也是不可爭辯的,任何孩子都不能違背父親的意願;其中最不可思議的便是,一個父親還有權管束他的任何子孫後代,只要他在世,他便是整個家庭的最高領導人,擁有絕對的話語權和領導權。

古羅馬妻妾,在古羅馬時期的妻妾制度和我國古代的妻妾制度完全不同,首先需要注意的便是,在古羅馬時期一個男性一生只有有一個妻子,並且每次只能有一個妾,同時如果他的妻子和他沒有孩子,那麼他們將不能離婚;在古羅馬時期,妾生的孩子被認為是非婚生子女,不具有財產繼承權,並且妾也沒有話語權,並且還不能崇拜古羅馬時期的婚姻女神朱諾。

關於古羅馬時期的婚姻制度,主要是為了避免男性妻妾過多,導致將來引起不必要的財產繼承糾紛,現在看來這種制度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

相關焦點

  • 羅馬「家父權」丨從形成到衰落,羅馬父權至上的家庭制度的演進
    眾所周知,古羅馬以其嚴密的法律系統聞名於世,而羅馬法中的私法更是尤為發達。正是因為羅馬法過於矚目的成就,使得很少有人注意到的是古羅馬時期的家父權。在羅馬早期家父權的行使範圍十分廣泛,權力也十分強大,幾乎不受什麼限制。
  • 古羅馬的婦女,是如何擺脫「有夫權婚姻」,提高自己地位的?
    她們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是其最基本的社會地位問題,家庭地位的變化最直接、最明顯地體現出其社會地位的變化,也是經濟地位、政治地位發生變化的基礎。二、婦女的婚姻決定權從無到有古羅馬的婚姻制度經歷了由「有夫權婚姻」到「無夫權婚姻」的演變,婦女的婚姻決定權也經歷了從無到有的變化過程。
  • 父權制度應該存在嗎?
    儘管如此,在家庭之外,一種由文化期望和權力關係交錯而成的強大網絡還是出現了,我們稱其為「父權制度」。     隨著這一權力關係的出現,傳統親緣觀念也就逐漸喪失了效用,取而代之的是越來越多的個體被納入一個體系,並被以「父權制度」為框架的整體囊括。     我們姑且拋開「父權制度」的利弊不談,而去探討一下它的存在本身。
  • 「剩女」的產生,婚姻家庭領域的父權制度的影響
    父權社會將家庭外的勞動看作是社會生產,家庭內的勞動看作是個體的和私有領域的生產。如今主流文化幾乎完全延續了父權文化的兩種生產價值。「女性根據自己在物質生產中的社會價值建構了理想的婚姻模式,而時下的婚姻家庭文化相對物質生產文化變革滯後,『剩女』們對婚姻家庭文化變遷的滯後性認識嚴重不足。
  • 基督教與西方婚姻家庭制度(圖)
    基督教對現代法律制度、觀念的影響,莫過於婚姻家庭法領域。現代的婚姻家庭制度,可以一般地解析為這樣幾個方面的元素:一個男子與一個女子為了共同生活而達成的一個合意,他們生育和撫養著後代,以此延續人類的繁衍。其中,每個元素都折射著基督教的義理。  聖經上說,上帝按照自己的樣子造了一個男人,然後從這個男人的肋骨中抽出一根造就了女人。
  • 古代封建婚姻制度都有哪些奇葩規定?適齡不結婚就是「犯罪」?
    前言婚姻制度是中國古代歷史上最早的制度之一,遠在西周時期,禮已經發展的非常成熟,而婚姻制度的建立在禮的影響下做得非常的完善。在西周時期對婚姻極為重視,"承襲"了夏王朝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無論是婚姻的成立或者是解除都需要嚴格的按照禮的規範來做,各個方面規定的相當的詳細,延伸到家庭問題也做了嚴格等級的法律規範,當時認為家庭就是一個縮小版的國家,在家庭中,只有嚴格的遵從長幼尊卑等級觀念,家庭才能夠穩定,乃至社會也會安定,的規則便不會受到破壞。
  • 《傲慢與偏見》:淺談十八世紀末英國父權制度下的女性主義覺醒
    在父權階級制度下,女性被剝奪各種發展機會,無論在家庭中還是社會活動中都無法實現自己的意志,進行自由選擇。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帶動的不僅是經濟的發展還有人們對自由和平等的渴望。在長期的等級壓迫和性別歧視下,作為被壓迫的女性之一簡·奧斯汀為了抒發內心的情感與對社會的不滿,《傲慢與偏見》應運而生。
  • 貧窮、宗教、缺陷,古羅馬社會中為何棄嬰現象頻發,法律都「無視」?
    1.棄嬰現象頻發的導火索「經濟條件不足」古羅馬古代也跟當時的中國有著類似的封建思想,那就是重男輕女,從羅馬社會是非常明顯的父系社會,家庭的核心就是父親,男性也是作為族群當中的重要角色存在,父親可以決定家庭成員中的選擇。
  • 從母權到父權的轉折,究竟是如何實現的?
    1889年,海爾華德(Friedrich von Hellwald)出版了《人類家庭的起源和自然發展》,對母權制到父權制的發展給出了一個新的描述,並以此來支持當時的婦女運動。這些學者與巴霍芬類似,更多使用文獻材料來研究人類婚姻制度的演進歷史。他們與英美人類學家有相當大的差別,分別在各自的學術傳統中探討母權論的可能性。真正將這兩個傳統結合起來的,是恩格斯。
  • 古羅馬兒童教育思想對歐洲教育的影響,三級教育制度的優點與不足
    古羅馬的兒童教育對歐洲兒童教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古羅馬的歷史一般分為王政時代、共和時代、前期帝國時代和後期帝國時代四個階段。但從教育學視角而言,其分期應為兩大階段:第一階段為共和時代早期;第二個階段為共和時代後期和前期帝國時代。因為王政時代屬於原始社會的解體時代,無可靠史料,人們無法得知那個時期古羅馬的教育情況,所以就從共和時代的早期開始敘述古羅馬教育史。
  • 拆除男性建構的父權,追溯女性主義先行者足跡──《被隱形的女性》
    夏洛特.吉爾曼有個坎坷的童年,父親離棄,由母親四處流動辛苦拉拔二個孩子長大。她的第一任婚姻不甚愉快,使得她長年處於憂鬱中。女兒生下後有嚴重的產後憂鬱,藉由寫作,慢慢找到力量。後來她與表兄結婚,婚姻非常愉快。這段期間吉爾曼展開寫作與倡議的才華。她著作豐富,除了很多篇發表的小說、詩歌,還從寫社會經濟的論文倡議婦女經濟獨立。
  • 「女丈夫」,曾經挑戰了父權制度的中國古代棉紡織業
    同樣,在傳統紡織產業強勢地區的寡婦更不可能在丈夫去世後自殺。然而,隨著紡織興起的女性地位提升會具有持續性嗎?在1840年之後,英國棉紡織產業的競爭將傳統中國棉布紡織行業逼至瓶頸。我們通過一些早期的調查發現,在擁有棉紡織產業的村莊,村莊中的男女普遍認為女子和男子在工作能力上不存在差異。有趣的是,男女能力相同的共識並不意味著村民們不再受到封建傳統的限制。
  • 【憲法宣傳周】《民法典》婚姻家事十大亮點
    小編將圍繞《民法典》中婚姻家事的十大亮點進行整理和解析,供大家學習參考。亮點一設置離婚冷靜期:衝動離婚需緩衝《民法典》第1077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法治聲音】民法典之婚姻家事亮點解讀二
    ,設置離婚冷靜期,降低衝動離婚概率,增加婚姻的穩定性《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該條規定了兩個三十日:第一個三十日,是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雙方必須經過的冷靜期;第二個三十日是冷靜期屆滿後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申領離婚證的期限。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由於涉眾範圍廣,從立法徵求意見初期就備受關注,引發全社會熱議,無論是法律專業人士,還是普通民眾,對此褒貶不一。
  • 他們最大的問題不是反同,而是父權!
    美國最高法院在1967裁決禁止異族通婚違憲時,當時的保守與迷信的基督徒一樣怒不可遏,以為最高法院不尊重民意。如果美國當年是交由公投去議決是不是可以有異族通婚,反異族通婚的公投肯定過關!  郭的最大問題不是反同 而是父權! 我首先要提出的是,無論是郭大衛或張守一,他們最大的問題反而不是反同,雖然旨在反同,他們最大的問題是父權!  郭大衛在公投辯論中反對性平教育,把同性戀和愛滋病掛鈎,再以肛交為由來反同性戀!
  • 退役軍人保障法五大亮點廣獲肯定
    退役軍人保障法五大亮點廣獲肯定退役軍人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做好退役軍人保障工作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作為我國第一部關於退役軍人的專門法律,退役軍人保障法於11月11日甫一公布,立即引起廣大退役和現役軍人的廣泛關注,其中的五大亮點更是廣獲肯定,被稱為一部「有溫度」的法律。突出對退役軍人的法律保護。
  • 傳統的五服制度
    傳統社會,父宗為大,自高祖至玄孫九世,稱為本宗九族。族中人過世為之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降,分為五等。通過喪服辨認,不僅能明晰某人與死者之間的親疏,也可大致判定任何兩人之間的關係。  喪服又稱兇服、孝服,分為斬衰(邊際不縫的粗麻喪服)、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種。
  •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10大亮點
    亮點一:首次將原單行法中收養法律制度納入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條:「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只有與具備了法律上親屬身份的人才可能發生婚姻家庭編中的權利義務關係,家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在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眼光下,看待家,不僅僅是夫妻雙方和一家三口,而是「大家」。亮點三:新增請求撤銷婚姻的有關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深度剖析父權制下的婚姻:擦亮眼嫁給女權男的哥大博士,為何成為反...
    文章分為三部分:幾段對家人和朋友有感而發的語音,我個人走向反婚的經歷,以及對父權制婚姻制度更一般性的剖析。請感興趣的朋友慢讀,也歡迎分享給您所認識的女性朋友。薦文:從浪漫愛-婚姻制度的牢窗裡往外看是沒有希望的約會故事與個人政治,一個想法,不一定對(水深慎入)作者是廣受尊敬的婦女權利工作者呂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