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道不盡人生百態
籤過合同和協議的夥伴應該都知道,在籤這些東西的時候,一定要仔細看清楚,否則可能一個名字籤下去,到時候有事情就會涉及到金錢方面的利益,而且金額可能還不小。
前陣子,盧女士在外出的時候,和一家公司籤了一份培養藝員確認書,交了26800元錢。當時,盧女士聽對方說的很好:公司可以培養孩子的形體,還可以教孩子一些舞蹈、唱歌之類的才藝,還有口才方面的提升等等,包括後面還可以讓孩子有登臺演出的機會。
既可以讓孩子自身變得優秀,同時又有表演的機會,盧女士一下子就心動了,當即就和對方籤訂了這份確認書交了錢。
可是沒等盧女士高興多久她就高興不起來了。因為她回家之後,給丈夫看了一下這份確認書,丈夫當即就對她提出了幾點問題,她才意識到自己確實有點太過於心急了,都沒有仔細考慮過中間存在的問題。
這份協議上沒有明確的課程安排,同時還說,以後如果孩子能夠有表演機會的話,需要家長自己去準備服裝之類的,除非有贊助商贊助。這些小問題仔細拿出來一考慮,盧女士越發覺得自己衝動,於是她立刻打電話給這家公司,希望對方能夠把剛剛交的錢全部退還給她。
此時,離盧女士籤訂這個確認書剛剛才過了一個小時。但沒想到,對方卻說,退款可以,但要扣除5000元的違約金。盧女士覺得很不合理,這才過了一個小時,自己的行為對公司並沒有造成什麼損失,憑什麼就要扣這麼多錢呢?
而公司的負責人則表示,雖然時間才過了一個小時,但是和過一天有什麼區別呢?盧女士在交錢籤名之後,這份確認書就已經具有了法律效力,盧女士此時提出退款,已經是一個違約的行為。他們還要給業務員發提成,盧女士如果全額退款的話,他們的提成怎麼辦?當然要從客戶的頭上來扣除了。
盧女士很是惱火,和公司反覆協商之後,對方同意將違約金降到2500元,但盧女士依然不接受,她還是認為對方應該全額退款給自己。
這件事情呢,小態認為,公司的做法沒錯,確實是合理的,因為盧女士確實是違約了呀!但是,違約金這扣得是有點高了,其實雙方可以協商處理,扣個盧女士100-500塊錢還是能夠理解的,畢竟確實是才過了一個小時嘛,公司確實沒有遭受什麼損失。而銷售的提成,試問客戶的單子沒有做成,這單的業績相當於是不存在的,還要發提成嗎?
不過,盧女士當時確實也有點太過於衝動了,就像該公司負責人說的那樣,只要盧女士已經籤訂了合同,即便是剛過去一分鐘,那也算是違約了。沒辦法,合同和協議之類的一籤訂,那就產生了法律效力,盧女士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話說盧女士這一下子就交了20000多,不用和家人商量的嗎?如果說當時和家人商量一下,是否就可以避免這種情況?
這個時候手機的重要性就出來了,話說手機不是擺設的不是打遊戲看視頻的啊!它最主要的功能難道不是在我們需要聯繫家人的時候,可以隨時隨地和家人溝通嗎?
還有一點,小態發現很多辦卡的啊、或者這種給小孩子報名的,很多都是衝動型消費,交了錢回家之後一想就後悔,再想退錢就不是那麼容易了。其實這些套路都很簡單,他們就是不斷的給客戶描述未來,你不在我們這裡就怎麼怎麼樣,在我們這裡消費了又怎麼怎麼樣,讓大家當時聽得是熱血沸騰心潮澎湃,話說就不能回去考慮考慮,冷靜了再分析一下是否花這個錢嗎?這樣一來,是不是就不會亂花冤枉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