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上買18件衣服旅遊穿後要求退貨,她丟失了人性的美好

2020-12-23 熱點一角

近日,有一位女士在李先生的淘寶店裡買了18件衣服,總價值4600元。可是五一小長假剛過,買家說不喜歡,發起了退款,李先生就加上這位的微信,問她那裡不滿意,需要全退,加上微信後,發現這位顧客假期期間去西藏旅遊,和朋友都是穿著我們店裡的衣服拍的照,而且照片都挺好看。記者就聯繫了買家,買家回了一句你買衣服不試穿一下嗎?就把電話給掛了。這件事瞬間就引發了各種爭議,其實網際網路買賣市場,利益方一直在買家手裡,賣家只能忍著。

此事發生之後,淘寶官方也做出了回應,小姐姐愛美,衣服多選選能理解,照片拍出來也好看,穿過那幾件留下就好,小二已聯繫買賣雙方協調處理,將依據平臺規則保護商家的合法權益,此次事件不會影響「七天無理由退貨」潛在的爭議可能會帶來更多的工作,我們也不怕麻煩,始終相信人性的美好。其實我感覺這件事,真的只是小概率發生,原來很多要求退貨的,賣家聯繫買家,都是好聲好氣,第一有可能自己的產品質量確實不好,但是這次事件,賣家李先生也先找買家溝通,我相信這18件貨,對於李先生來說,真的太微不足道了,但是他不想讓更多的商家因為這樣的漏洞帶來損失,所以找到記者處理這件事,這樣一處理,也給淘寶的規則制定更加全面,不只是單方面的維護買家利益,而不管賣方利益。

這件事引爆之後,所有人開始圍攻買家,指責她人性的淺薄,這和高鐵佔座有什麼區別呢,如果不喜歡,你為啥要穿出去旅遊拍照,很多賣家也曝出了自己的店裡,有的人買了三十多件衣服,過兩天默默的退了,我也感覺此事真的太噁心了,也沒想到居然有利用平臺給自己七天退貨的權益,成了自己每天都可以穿新衣服,而且不用花錢的勾當,我感覺以後要實行雙向監督,不只是單純的給賣家好評,賣家也要給買家打分,如果買家信用值不夠就不可以買賣商品交易,這樣她買東西都不方便了,就只能把自己的信用行為提高,我建議把這個信用行為打通,全網通用,而不是一家一個,這樣又會出現惡意競爭,會打破買賣環境的生態平衡。

18件衣服退貨,4600元退款,這對於網際網路買賣交易來說,屬於很小的一角,但是卻滋養了一群佔便宜的壞人,這件事的曝光,也是對網際網路交易市場的一個補充和完善,市場監督做到雙向,而不能只是單一的評判,現在推動起來這件事有的難,但也要去做,去做了我們的市場才會更完善。但是淘寶官方回復的一句我們還是相信人性的美好,我思考了一下,人性的確美好,但是每個時代還會有壞人的,這是沒有辦法避免的,只能構建更完善的網絡監督機制,壞人才會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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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五一小長假過後,對方說是不喜歡,發起了退貨請求,淘寶也同意了。李先生加了買家微信,想問問原因,結果點開對方朋友圈大吃一驚,對方和小姐妹穿著店裡的衣服,去西藏旅遊了,發了好多美美噠照片。記者聯繫上買家,買家說:「 你買了衣服你不試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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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網科技綜合報導】5月12日消息,淘寶官微回應了「買18件衣服旅遊拍照後退貨」新聞稱:個案不會影響淘寶現行的七天無理由退貨政策,依然願意相信人性的美好。據了解,此前,一名女士在淘寶商家處購買了18件衣服後,在7天無理由退貨期限內要求退貨,但商家意外發現該女士曾穿著所購衣服旅遊拍照。經媒體曝光後,引發網友廣泛關注。據阿里巴巴方面透露,客戶體驗部門已積極聯繫買賣雙方協商處理。申請退貨的18件衣服之中,有9件曾在旅遊過程中試穿、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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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位顧客在李先生開的淘寶店裡買了18件女裝,總價4600多塊錢。可五一小長假過後,對方說是不喜歡,發起了退貨請求,淘寶也同意了。李先生加了買家微信,想問問原因,結果點開對方朋友圈大吃一驚,對方和小姐妹穿著店裡的衣服,去西藏旅遊了,發了好多美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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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一則名為「買18件衣服旅遊後要退貨」的新聞出現在了微博的榜首事情發生在2019年的五一前夕,以為姓黃的女子在與朋友旅遊之前在某淘寶網店購買了18件衣服,約合人民幣4600元。但當旅行結束後,該女子卻將這十八件衣服全部以「七天無理由退貨」為理由全部退給了商家。網店的老闆李先生以為衣服出了什麼問題,就主動加了黃女士的微信了解情況,可當看了她的朋友圈後,李先生卻懵了:黃女士的朋友圈裡全是穿著他店裡的衣服拍的旅行照片!李先生很生氣,質問黃女士這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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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試穿族可以指摘,但不至於打電話辱罵,甚至「登門問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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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點回顧最近一位姑娘上了熱搜,該女子在李先生的淘寶店買了18件衣服,總價4600多塊錢。兩天後籤收了這18件衣服。但是五一回來之後,申請了退貨請求,李先生認為已經超過了7天,就駁回了買家的退貨申請。該女子馬上進行了第二次申請後來淘寶客服介入,判定買家贏,李先生委屈之際,添加該女子微信想詢問一下原因,卻不料在該女子的朋友圈看到其和自己的小姐妹穿著自己家的衣服在西藏拍的旅遊照片!記者聯繫該女子後,女子表示「你買了衣服你不試穿嗎?」事情發酵後,該女子發文致歉,並聲稱自己被人肉,希望網友放她一條生路。近日,淘寶也回應稱:個案不影響7天無理由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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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五一節前,黃女士在李先生的淘寶店購買了18件衣服,總價4600餘元。假期過後,黃女士以「不喜歡」為由發起退貨申請。李先生加了黃女士的微信後發現,其穿著這些衣服去西藏旅遊,並拍照發了朋友圈。黃女士表示,自己的行為符合淘寶7天無理由退貨的要求,且衣服吊牌都在,不影響二次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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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體店買衣服可以隨便試穿,直到試出來最好看的款式才會買。現在電商只能夠看著圖片買,到底合不合適只能夠買回來後才知道,可如果不合適那就得退貨了。很多買家為了避免頻繁退貨,於是一次性就買了好幾件回來,只不過這可就是苦了賣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