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過期藥 無章交款小票不能作為證據?

2020-12-22 99健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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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山市民高女士最近很是鬧心,她抱著十分信任的心態到藥監部門去舉報自己買了過期藥的事情,卻沒成想面對其所提供的購藥交款票、購藥視頻以及所購藥品等資料,藥監部門的相關領導卻始終以其所提供的證據不足為由不予支持和進行查處。對此,她很不理解,將其遭遇和相關證據發到了網上,請眾多網友幫她評評理。

  網上舉報:

  購買過期藥舉報到藥監局,被答覆「證據不足」

  1月16日17時32分,一則標題為《大藥房裡的八包過期藥》的帖子突然出現在百度白山貼吧裡,作者署名為「冰雪0206052」。發帖人自稱1月8日她因27個月大的女兒出現感冒症狀,到白山市濟世堂大藥房總店買藥,在營業員的推薦下,她買了6包名為「小兒速效傷風顆粒」的抗感冒藥。

  11日,她到濟世堂大藥房總店又買了4包,等女兒又吃了兩包,她才發現了這個藥上的生產批號是「0206052」,後經諮詢,她才知道這個藥早已過期了。18時16時12分,「冰雪0206052」再次發帖稱:「上午記者陪我一同去藥監局了。藥監局的人也很辦事,立刻就去藥店查去了。但是藥店的人早就聽見風聲了。……他們一致口徑說沒有賣過這個藥,……我有買藥的過程(攝像),有藥品的小票,可是他們(藥監部門)說我證據不充分。我無語……」

  1月29日15時39分到15時50分期間,「冰雪0206052」將4段視頻證據相繼上傳至貼吧裡,內容均系購藥和開票過程。視頻裡,賣藥者曾清晰地說出了「速效傷風顆粒」的名字,並稱其所開票據不用蓋章。

  藥監局市場科:

  雖有交款小票但卻無藥房的章,證據不足以採信

  1月31日,記者見到了署名為「冰雪0206052」的高女士。據高女士講,她一共在白山市濟世堂大藥房總店買了三次「小兒速效傷風顆粒」,由於此前兩次買藥,她都沒有向藥房索要票據。14日,高女士第三次來到濟世堂大藥房總店,悄無聲息地花3元錢購買了6包過期的「小兒速效傷風顆粒」,並索要了一張該藥房的交款小票,以此留作日後向藥房討要說法的證據。但沒成想,面對此證據,藥監部門的領導卻不予支持,表示只有通過鑑定開票人的筆跡才能最終來處理此事。

  對此,白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場科的工作人員表示,這藥的確是過期了。市場科的馮科長則稱,經對白山市濟世堂大藥房總店的現場檢查,並沒有發現高女士所稱的「小兒速效傷風顆粒」以及高女士所提供的購藥小票的底聯。對此,高女士提出異議稱,她手中持有的寫著「濟世堂藥房交款票」完全可以證明過期藥是在那裡買的,而馮科長則稱,雖然小票上有「濟世堂」字樣,但卻無藥房的章,所以證據仍是不足以採信。

  在高女士出示的相關視頻中,其中有一段是高女士到白山市濟世堂大藥房就過期藥向藥店銷售者討要說法的一段對話,其中在談及購買的是「小兒速效傷風顆粒」時是很清晰的。對此,馮科長則稱:「這個藥特別多,好多產地都有,要是說出那藥的產地就最好了!」隨後,經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官方網站上查找,最終證實並無此藥。

  「根據舉報的情況,我認為證據不足!」對於高女士舉報過期藥一事,白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馬宏平給出了如此的答覆。——記者 鄭偉 報導

(責任編輯:網中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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