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升生產一致性水平,保障產品質量安全,近日,工信部約談了前期監督檢查中存在違規問題的25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有關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認真分析問題原因,嚴格按照《公告》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存在問題。
與此同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告》管理規定,根據違規情節輕重,對違規企業依法予以撤銷或暫停違規產品《公告》、暫停新能源汽車新產品申報等行政處理,並將違規信息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列入後續重點監管對象。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了解到,為規範新能源汽車生產行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工信部建立了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制度。在近期組織的對乘用車、客車、專用車等3個類別的新能源汽車產品監督檢查中,共有北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東風汽車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有限公司等25家企業的27個車型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
存在生產一致性問題的車型中,包括新能源乘用車9家企業的9個車型產品,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和保護功能、行李箱容積、輪胎規格、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新能源客車共涉及10家企業的12個車型產品,涉及低速行駛提示音、車輛喇叭、三角警告牌、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新能源專用車共涉及6家企業的6個車型產品,涉及動力電池容量、報警信號、低速行駛提示音、標誌標識等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管理規定。
工信部表示,對上述檢查中發現存在生產一致問題的車型,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以及《公告》管理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企業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督促企業儘快查明產品問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並按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工信部將進一步加強對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的事中事後監管,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創新監管方式,豐富監管手段,加強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切實保障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劉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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