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獲悉,《廣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5月1日正式實施。按照《辦法》,市級、區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申報應當「在本地傳承一百年以上」,市級、區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傳承譜系也「不得少於三代」。
據介紹,《辦法》制定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從廣州的實際出發,解決非遺保護的難題,重點突出市、區級項目的歷史傳承、生命力和保護價值。
申報條件細化
《辦法》對非遺代表性項目與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條件進行了細化:市級、區級非遺代表性項目申報應當「在本地傳承一百年以上」,市級、區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傳承譜系也「不得少於三代」。
為避免家族壟斷導致代表性項目的單一化發展和生命力脆弱,《辦法》對家族傳承有更嚴格的要求:明確家族傳承的非遺代表性項目已有代表性傳承人且具有傳承能力的,「原則上不再從該家族中評定新的代表性傳承人」。
廣東文史研究館館員、廣東省非遺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春雷介紹,目前有的非遺項目傳承人局限在夫妻、父子(女)之間,長此以往難免導致傳承之路越走越窄,這一新規既是對現狀的彌補,也鼓勵和引導非遺傳承工作向社會延伸。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今年年初正式施行,非遺傳承人的「退出機制」出臺備受關注。《辦法》也明確規定五種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資格被取消的情況。文化主管部門還將每兩年對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開展評估工作。
不過,針對「本人申請不再擔任代表性傳承人」或「因客觀原因喪失傳承能力」兩種情形,傳承人如曾在非遺保護工作作出過突出貢獻的,文化主管部門將授予其「榮譽傳承人稱號」。
鼓勵對天然原材料的多種形式替代
對非遺實行「分類保護」也是《辦法》的亮點之一。分類保護主要包括以下四類:對已喪失傳承人、客觀存續條件已消失或者基本消失的非遺代表性項目實施「記憶性保護」;對瀕臨消失、活態傳承較為困難的非遺代表性項目實施「搶救性保護」;對具有廣州特色的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嶺南中醫藥等非遺代表性項目實施「生產性保護」;對非遺代表性項目集中、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區域實施「區域性整體保護」。
張春雷表示,廣州非遺的傳承保護具有開放性和多樣性的特點。目前廣州現存不少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嶺南中醫藥非遺項目,生產性保護模式,有利於將非遺及其資源轉化為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推動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與此同時,廣州將探索建立以非遺為核心的文化生態保護區及其保護扶持機制,並將涉及特定空間載體的非遺保護內容依法納入城鄉規劃。
為了讓非遺代表性項目不出現原材料短缺的狀況,《辦法》還要求,對非遺代表性項目所需的瀕危原材料加以保護,禁止或者限制開採、採集、捕獵與非遺代表性項目密切相關的珍稀礦產、植物、動物等自然資源;鼓勵種植、養殖非遺代表性項目所需的天然原材料,或者開發、推廣、應用相關天然原材料的替代品。
非遺項目將被納入素質教育體系
《辦法》明確,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向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發放年度補助經費;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置非遺綜合展示場館,鎮、街應當逐步設置非遺傳習場所;政府鼓勵和支持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建設展示、傳習場所。
與此同時,《辦法》也明確將非遺作為教學內容納入教學體系。教育部門應當因地制宜開展非遺教育活動,將非遺代表性項目傳承保護、保存納入教學體系中,採取設立特色學校、編寫校本教材、培訓師資、開設課程等措施,將本土非遺教育列為素質教育的內容。同時鼓勵有條件的院校採取減免學費或者給予助學金、獎學金等措施,培養更多非遺技能人才。
非遺保護離不開全社會的參與,離不開社會力量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充分發揮。《辦法》一方面鼓勵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依法申報、保護與該項目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一方面鼓勵對本地非遺資源的合理利用,通過旅遊商品、動漫產品、影視作品、文化創意產品等文化產品開發,讓非遺為現代社會提供更豐富的文化服務。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卜松竹
圖: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卜松竹
通訊員:穗文廣旅宣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李巧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