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父再婚但子女均不贊成再婚,子女能否以此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張先生諮詢:我妻子早逝,自己獨自養大3個兒女,晚年經人介紹認識了同樣是喪偶的劉女士,兩人辦理了登記手續,但我的3個子女並不同意我的這門婚事,3個子女以我再婚為由,停止對我履行贍養義務。請問,我的子女在這種情況下應不應該繼續履行贍養義務?【律師意見】你好,你的子女應繼續履行贍養義務。
-
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 贍養老人要跳出誤區
所以其父找到兒子賀某,要求他盡些贍養義務,並負擔部分治療費用,但賀某拒絕履行贍養父母義務和承擔治療費用。無奈之下,賀某之父於2005年4月訴求法律解決,要求兒子盡贍養義務並承擔醫療費用。 法院經審理,依法確認了賀與其父的父子關係,賀是法定的贍養人。其以與劉某結婚時不要財物和放棄繼承權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違反了法律規定,與父母籤訂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屬無效協議。
-
違反贍養義務責任的法律規定,重組家庭繼子女是否有贍養義務
現如今,兒子已經長大成人,丈夫因為疾病喪失了勞動能力,要求黃女士的兒子每個月給他500元錢的生活費,卻遭到了拒絕。「孩子說現在他對生父正在盡著贍養義務,薛某是繼父就不應該由他來贍養。」黃女士說,她不知道兒子的說法是不是正確?
-
年輕時不盡養家義務,年老可否要求子女贍養?
然而,也有很多父母沒有盡到撫養子女的義務,老了之後又想向子女要錢,要求子女贍養自己。這種情況下,子女還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嗎?【解答】一、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在民事交往中,很多人都知道,權利義務對等的道理。
-
如果兒子不幸去世,兒媳對公婆有贍養義務?不贍養合法嗎?
按照法律規定,成年子女需要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對於生活困難的父母的應該在經濟上提供幫助,如果子女違反了法律規定,父母能夠追索贍養費。那麼兒媳是否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呢?接下來律師就來給大家好好講一講。在婚姻存續期間,妻子由於婚姻關係需要履行贍養公婆的義務,同理,在丈夫去世後,沒有了婚姻關係的支撐,妻子也就不需要贍養公婆了。公婆不能在兒子去世後強制要求兒媳向自己支付贍養費。有贍養義務的通常為:子女、繼子女、父母已去世的外孫輩和孫輩子女、被撫養人等,通過這些我們能夠看出,兒媳、女婿這些被婚姻維繫的親屬在失去了婚姻關係後,原來的義務也就隨之消失了。
-
七旬老人再婚,稱被兒子打罵有家不能回,喪偶老人到底能再婚嗎?
那麼事情就是如此嗎?在老人兒子的口中卻得到了截然不同的說法。「原先我們家庭和睦得很,就是後面來的這個老太太挑撥。」老人的兒子說,他從來沒有反對父親找老伴,只是現在這個老伴一直在挑撥他們一家人的關係。老人的兒子稱以前他們就表示各自生活不打擾,但是父親現在的配偶卻支持老人整他,還他打的姐妹,而對於父親遭到毆打、破壞莊稼等行為老人的兒子也堅決否認。
-
每日一「典」丨父母離婚、再婚了,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
每日一「典」丨父母離婚、再婚了,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子女的贍養義務,是否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原標題:《每日一「典」丨父母離婚、再婚了,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
-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如何處理?
來源:哈爾濱普法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
普法維權丨每日一「典」:父母離婚、再婚了,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
普法維權丨每日一「典」:父母離婚、再婚了,子女還有贍養義務嗎?子女的贍養義務,是否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第一千零六十九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
【以案釋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案例分析| 精神贍養、分擔贍養
近年來,在審結的涉及老年人維權的案件中,贍養、再婚、財產處分等侵害老年人權益的案件呈逐年增長趨勢。2013年,賭氣的孫大爺一紙訴狀將兒子和女兒告上法庭。和其他贍養案件不同的是,孫大爺並沒有請求子女承擔贍養費用或要求跟隨子女生活,而是要求兩個子女每個月至少回家一趟,和自己一起待上半天。孫大爺的兒子和女兒被突如其來的法院傳票驚呆了,但也立即認識到了自身在「贍養」父親方面存在的不足。
-
一方養育繼子女 繼子女是否應當承擔贍養義務
當事人對其配偶的子女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那麼當事人年老後,其繼子女應否向當事人履行贍養義務呢?吳某與前夫黃某生育了女兒黃二某、兒子黃大某,後吳某與前夫離婚,女兒黃二某由前夫撫養,兒子黃大某由吳某撫養。1992年6月1日,吳某與何某再婚,再婚後沒有生育子女。再婚時,何某已有兩個兒子吳大某、吳小某。現吳某與何某分居。2012年12月 15日,吳某因病入中山市中醫院住院治療16天。2013年8月2日,吳某到該院門診,診斷為:腦梗塞、血壓病3級。
-
律師解讀:兒子以家庭負擔沉重為由拒絕贍養父親,法院判決需贍養
一位年邁的老父親到法院起訴自己的大兒子,表示大兒子沒有對自己盡到贍養的義務。大兒子表示自己的家庭負擔沉重,沒有能力贍養老父親,但是法院認為即便如此,其仍然應當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已經六十多歲的付某,到法院起訴自己45歲的大兒子,稱自己當年為了兒子能順利完成學業,不惜拿出治傷救命的錢來供其讀書,導致自己落下終身了殘疾。
-
老年人再婚的一些法律問題 (張玉鵬律師義務宣傳)
老年人再婚的阻力來源於世俗的壓力及子女的反對多年來,由於社會保障體系體系的缺失,「養兒防老」是幾千年來解決養老問題的基本方法,這樣就形成了我國的尊老、敬老、孝順老人的傳統美德。兒子擔心:老年再婚因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劃分不清、家庭共同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混淆引起家庭糾紛由於老年人經歷人間滄桑,和多年來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在人到老年後把自己的一切的一切全部交給自己的子女,無數案例證明這正是部分老年人晚年生活悽慘的真正原因。
-
媳婦有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
在我國法律也明文規定了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那麼媳婦有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不贍養父母會有怎樣的責任?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我國現行的法律僅規定了子女及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作為贍養人的贍養義務,而贍養人的配偶僅負有協助義務。
-
87歲大媽4度改嫁,今養老成難題,兒子下堂不為母,沒贍養義務
隨著社會的發展,如今老年人再婚組建家庭也成為了一種常見的現象,然而老年人再婚通常會遭到子女們的反對,不少子女無論是從情感上還是從經濟方面考慮,都難以接受老年人再婚。 近日,87歲的陳大媽求助記者,聲稱:如今的她孤苦無依,兒子和女兒都不願贍養她,如今她只能夠寄居在鄰居的家裡。
-
典型案例 | 子女未盡贍養義務,老人該怎麼辦?
典型案例 | 子女未盡贍養義務,老人該怎麼辦?遂原告萬某女於2019年3月11日以五被告未盡贍養義務為由,訴至人民法院,要求五被告每月承擔原告贍養護理費600元;原告產生的醫療費由五被告各承擔五分之一。二、辦理過程及結果(一)了解案情,為案件妥處打下基礎。
-
【案例調解】贍養老人就是義務
老吳本應像其他老人一樣度過一個安逸的晚年,但在老伴離去後,他與兒子們的關係跌到了谷底。老伴的離世讓他傷痛不已,俗話說,福無雙至禍不單行。老吳舊痛尚未撫平又添了新傷,他被檢查出患上了食道癌,經過幾輪化療,花去了自己所有的積蓄,真是雪上加霜,本不想讓兒子們負擔的他,沒辦法只好讓兒子們出錢給自己看病。
-
【以案釋法】父母離婚,子女就能免除贍養父母的義務?法官:不可能!
,律師建議老張主動與兒子小張溝通以消除隔閡,尋求父子情感交融。由此可知,贍養人需要履行的義務並不僅是經濟上供養,還包括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子女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經濟狀況而免除。從本案來看,老張現已年邁,且體弱多病,當然有權要求兒子小張依法履行贍養義務。3. 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因父母離婚而免除。
-
老年人遇到贍養、養老金這些糾紛怎麼辦?快看這些經典案例
老人趙某芝年近八十,因兒子兒媳陳某、趙某傑蓋新房急需用錢,老人將自己的農村房屋出售,所得四萬五千元借給兒子兒媳使用。同時,該村村民劉某曾向老人趙某芝借了六千元,劉某還款時交給了趙某芝的兒子陳某。現趙某芝一人居住在養老院中,沒有了生活來源,兒子兒媳也未盡到贍養義務。
-
夫妻間如不履行扶養義務可能構成遺棄罪
故事2 70歲老太要求再婚丈夫支付扶養費 無獨有偶,70歲的孫老太也將再婚丈夫丁強(化名)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每月支付扶養費。這對夫妻,已經是第四次對簿公堂。 孫老太和丁強是再婚夫妻,1999年成婚,雙方各有子女,雙方沒有共同生育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