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 贍養老人要跳出誤區

2020-12-18 央視網

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 贍養老人要跳出誤區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1月25日 10:20 來源:

    來源:山西日報

    編者的話:老齡化,對於年輕人來說,似乎還是一個很遙遠的問題,然而對於一個家庭而言,卻不容輕視。據省老齡委2006年的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05年底,全省60歲以上的老人達405萬,佔全省人口總數的12.4%。預計到2010年,全省60歲以上的老人將達到520萬,佔人口總數的15.08%。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老齡化社會的定義: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的60歲以上的人口佔該國家或地區人口總數的10%或以上,或65歲以上的人口佔該地人口總數的7%或以上,以此來看,山西已經跨入了老齡化社會的門檻。但是,由於我們的城市、農村保障制度還不健全,老年福利服務設施明顯短缺,老人「享清福」的障礙還不小。

    調查結果表明,精神贍養糾紛常發生在城市老人中,而在農村拒不贍養老人現象很突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誰都會有人到暮年的那一天,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是每個老年人所期盼的,也是構建和諧社會所必備的重要條件。本期通過兩個典型案例,就老人贍養問題進行詮釋。

    典型案例

    案例一

    兒子放棄繼承權 有言在先不贍養

    原平市崞陽鎮農民賀某是賀進寶、廖淑琴夫婦唯一的兒子。賀某從小得到父母的百般寵愛,漸漸養成好逸惡勞、不勞而獲的壞習慣。1998年、2001年間,賀某曾兩次參與盜竊被判刑5年,其母為此一氣臥病在床,一家人全靠父親勞作和兩個姐姐的資助勉強維持生活,父母和姐姐苦盼賀某回來能改邪歸正,好好幹活孝敬老人,補貼家用。但賀某本性難改,吃不了幹活之苦,成天遊手好閒,偷雞摸狗。

    2003年,33歲的賀某與同村寡婦劉某好上了,劉某有住房,提出讓賀「倒插門」,結婚不要賀家彩禮,不繼承賀家遺產,今後也不贍養賀某的雙親。賀某同意了劉某提出的條件,隨後二人結婚。

    隨著賀某父母年老多病且失去勞動能力,家中無收入進項,加之母親病情加重住進醫院,更是苦不堪言。雖然有兩個女兒的接濟和照顧,還是承受不起昂貴的醫療費用。所以其父找到兒子賀某,要求他盡些贍養義務,並負擔部分治療費用,但賀某拒絕履行贍養父母義務和承擔治療費用。無奈之下,賀某之父於2005年4月訴求法律解決,要求兒子盡贍養義務並承擔醫療費用。

    法院經審理,依法確認了賀與其父的父子關係,賀是法定的贍養人。其以與劉某結婚時不要財物和放棄繼承權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違反了法律規定,與父母籤訂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屬無效協議。故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之規定,判決賀某必須履行贍養父母義務並承擔醫療費用。

    【案後釋語】

    本案中,賀某以結婚時劉某沒要東西也不繼承財產為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在法律意義上是行不通的,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規定,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筆者在此提醒老年人,當您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時,應及時求助法律幫助,讓法律為您討回公道。

    案例二

    張老漢兒女不少都不孝踢了皮球

    家住原平市邊遠山區的張老漢,現年已是85歲高齡,他中年喪妻,含辛茹苦地把二男二女拉扯大,兒女們現已成家立業,均也有了兒女。照常理,他應享受天倫之樂,歡度晚年了,可張老漢沒有這個福分,由於兒女不孝,他像皮球一樣被踢過來踢過去,仍然過著孤獨寂寞、缺錢買藥的生活。

    張老漢亡妻後再未續弦,為了拉扯兒女勞累過度,到了晚年渾身是病。一天,張老漢因患病問大兒子要點錢買些藥,長子沒搭理他。問二兒子要錢,二兒子說:「我沒錢。」問大女兒,大女兒說:「你的三間房子我不要,錢我也不給。」張老漢聽了非常氣憤,他認為,我養了你們的小,你們就應該敬我的老,不要房子,也應該給錢看病。為了弄明白這個問題,張老漢託人進城找律師諮詢,律師了解情況後,十分同情張老漢的遭遇,當即免費為其代寫了訴狀。於是,張老漢就把不孝兒女告上了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老漢確係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作為子女依法應盡贍養義務。經法庭反覆主持調解,並多次對其子女講法論理,最後達成贍養協議:兩個兒子每月各給付父親生活費100元,兩個女兒每月各給付父親生活費80元,以上不包括看病費用,按月負責輪流看護,不可懈怠。案件調解結案後,其子女幡然悔悟,愉快地把張老漢接回家中侍奉起來,使老人的晚年有了依靠。

    【案後釋語】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就本案為例,張老漢的兩個不盡贍養義務的兒子違背了法律規定,又失之人間倫理;其大女兒可以放棄繼承權,但贍養其父的責任和義務不可放棄。當張老漢的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法院可依法強制其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

    賈雙懷

    老人贍養問題為何會遇到尷尬情形

    現在贍養糾紛案件是基層法院經常遇到的案件,這類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1、原告年老體弱且無經濟來源。從當事人的年齡結構來看,原告平均年齡為63歲,最大的86歲,最小的52歲,絕大多數已喪失勞動能力,年老體衰,無固定的經濟收入。

    2、被告大多另立家室,正處於養兒育女階段。在我省某縣近年來審理的102名被告中,平均年齡為41歲,最大的57歲,最小的23歲,多數已與原告分灶(分家)另食,正處於養兒育女的階段,面臨上有父母、下有兒女的家庭境況,無能力再贍養自己的父母。

    3、原、被告之間存在難以癒合的代溝。筆者認為應充分發揮基層職能部門的作用,使贍養費糾紛及時得到解決。例如在農村發現這種情況,應該要求村委會、調解委員會、司法、民政、婦聯等組織形成共識,主動幫助解決老年人的家庭矛盾糾紛,從社會道德上多宣揚「敬老」的優良傳統。法院在審理贍養費糾紛案件中,也可選擇典型案件就地公開開庭審理,以起到審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此外,經常關心過問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引導教育老年人參加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為老年人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提供更多的條件。

    隨著老齡化程度的提高,贍養老人的社會矛盾會越來越突出,只有建立比較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贍養費糾紛的發生。

    贍養老人要跳出誤區

    現實生活中,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的現象用法律的觀點去分析,主要源自以下幾種誤區:

    誤區之一:出嫁的女兒不贍養。張老漢夫婦是一對年屆古稀的農村夫婦,生有三子一女。小兒子自小痴呆,其餘兩個兒子在本村務農,日子拮据。女兒早年進城打工,生活條件不錯。多年來,張老漢夫婦一直由兩個大兒子照料。隨著年事漸高,加上還要撫養痴呆的小兒子,老兩口晚年生活越來越困難。為此,張老漢多次進城要求女兒也承擔一部分贍養責任,但女兒認為自己已經出嫁,不再承擔贍養義務。無奈之下,張老漢夫婦將女兒告上了法庭。

    點評:《婚姻法》規定,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裡所講的子女包括已婚、未婚的成年兒子和女兒,也包括養子女和繼子女。所以說,認為出嫁的女兒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是錯誤的。

    誤區之二:父母再婚不贍養。老王在老伴去世後,經人介紹,與喪偶多年且無子女的劉某結了婚。由於劉某體弱多病,收入較低,兩位老人生活十分困難。老王要求兒女履行贍養義務,都被兒女以父親再婚為由,予以拒絕。

    點評:修改後的《婚姻法》新增加的一條即第十三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誤區之三:分家不公不贍養。在城市家庭中,一些子女參加工作較早,在父母購置家電、房屋等大宗財產時,該子女將其工資等收入交給父母,使該收入也用於家庭投入。在分家時,一些老人卻將財產平均分配給所有子女,從而產生糾紛。在農村家庭中,兒子結婚由父母操辦,結婚不久又分家另過。現實生活中,一些子女常以父母偏心眼、分家不公為由,拒不履行贍養義務。

    點評:贍養老人和分家產是不同的法律關係。贍養,是子女對父母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分家產是分配家庭共同財產,是純粹的財產關係。不論分家與否,均不能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

    誤區之四:不照料自己的孩子不贍養。現在,不少年輕夫婦不體諒父母的身體狀況,也不體諒他們生活收入等方面的難處,將自己孩子的飲食起居、上學接送、日常管護等任務一股腦兒推給父母。如果老人們在幾個子女中處理不當和稍失公允,有子女就說「父母照顧了誰家的孩子,誰就應當贍養」,言下之意,父母沒照顧自己的孩子,自己便不用承擔贍養義務。

    點評:依照法律規定,在父母健在並有撫養能力的情況下,(外)祖父母對於(外)孫子女是沒有法定撫養義務的。所以,以老人不照料自己的孩子為由,對老人不履行贍養義務,這於法於理都是說不通的。( 吳文長)

    相關法律

    不能免除贍養義務的情形

    根據有關法規規定,以下情形不能免除贍養義務: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沒有經濟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維持生活的,也應當承擔贍養義務。

    2、父母因為生活困難、犯罪或其他客觀條件確實不能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在該子女成年獨立後,如父母符合被贍養的要件的,子女仍應當盡贍養扶助義務。

    3、父母取消子女對財產的繼承權的,子女仍有贍養義務。

    4、繼承權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父母和子女之間可相互繼承遺產。子女自願放棄這項權利,是對自己繼承權的合法處分,法律是允許的。但卻不能以放棄繼承權為由,來對抗法定的贍養義務。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絕贍養老人。

    贍養費的給付標準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該義務為法定義務,是不能免除的,且每個人的義務內容同等,但是在履行上要以贍養人的實際能力為限,由贍養人與被贍養人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的,則由人民法院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綜合認定。

    具體而言,對於城市戶口的老年人的贍養費給付標準,各省市出臺的關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中,都有關於贍養費和撫養費的計算方法的規定。贍養費一般按家庭總收入減去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標準,剩餘部分按其贍養人數的平均數額計算。對於農村戶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當地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當地農民年人均生活費數據為基準。

    需要指出的是,給付贍養費的數額,是根據贍養人的經濟狀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和被贍養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被贍養人實際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贍養費數額。要求增加贍養費,但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1、法院原先判決的贍養費不能保障被贍養人的基本生活;2、贍養義務人有能力負擔。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可以要求增加贍養費。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2條規定,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後,因新情況、新理由,一方當事人再行起訴要求增加或減少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作為新案受理。

    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

    法院判決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子女有可能不按判決書的內容來執行。那麼,出現子女不執行判決書的情形,當事人只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前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李一民)

    

責編:多國麗

相關焦點

  • 老人有經濟能力是否是拒絕贍養的法定理由
    贍養類案件與繼承類案件不同,其並非是必要的共同訴訟,也不屬必要共同訴訟情形的行列。根據民事訴訟有關必要共同訴訟的規定,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而贍養類案件的訴訟標的義務並不是共同所有,而是作為老人的子女們都有,不是共同對老人的義務,而是分別對老人的義務,他們之間並不存在同一的民事法律關係。
  • 典型案例 | 子女未盡贍養義務,老人該怎麼辦?
    典型案例 | 子女未盡贍養義務,老人該怎麼辦?,子女對父母均有贍養的義務及責任。但贍養糾紛與普通民事案件不同,其當事人之間存在著複雜的情感糾葛。本案中,原告現已年邁,且體弱多病,喪失了勞動能力,確實需要子女贍養。但由於子女對老人厚此薄彼存在意見、子女之間,子女與老人之間矛盾重重,導致贍養不盡心、不盡力。考慮到此類案件的特殊性,承辦人一是堅持電話了解、實地走訪,查明實情,了解當事人心結,為案件妥善處理打下基礎。
  • 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是社會安穩的要求,更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8月20日,海城區法院審結一起贍養糾紛案件。原告嚴小芳(化名)與丈夫(已故)婚後生育三子五女,大兒子已去世,二兒子為貳級智力殘疾人。嚴小芳今年為85歲高齡老人,現處於癱瘓狀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聘請護理人照顧日常起居。
  • 【案例調解】贍養老人就是義務
    因為老大、老二結婚早,子女要上學,家庭負擔重,老吳就一直跟隨老三生活,治療費用基本都是老三出的,但考慮到老三的負擔過重後,老吳決定讓老大和老二也出點錢。經過慎重考慮,老吳決定向兒子們攤牌,當老人說出自己的想法後,老大老二就是不肯出錢給老吳看病,而且一家人因此事吵打了多次,還報過警,老吳最後實在沒有辦法,才考慮找到鎮調解中心幫忙調解,希望在不破壞家庭和睦的情況下解決自己的贍養糾紛。
  •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老人可以撤銷房屋贈予嗎?
    魏某某去世後,楊某山更應給予楊某和生活及精神上的慰藉,但其卻要求楊某和搬出其住所,明確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已構成撤銷贈與的法定情形。贍養老人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子女一項法定義務。《合同法》規定,子女取得老年人贈與後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年人對贈與有法定撤銷權
  • 法定繼承人未盡到贍養義務,能分得遺產嗎?
    可老人去世之後,其法定繼承人以協議無效為由,要求撤銷該協議。那誰的主張能夠得到支持呢?法定繼承人未盡到贍養義務,能不能分得遺產呢?一起來看看!李爺爺一直和老伴生活,兒孫沒有盡過贍養義務。好心人趙某和老人的徒弟楊某一起2人輪番照顧老兩口的起居生活,代買米麵糧油,帶老人去醫院看病。
  • 前提是對老人盡到贍養義務
    前提是對老人盡到贍養義務 2020-12-11 16: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古稀老人贍養困難 巡迴審判上門維權
    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9月28日,固安縣人民法院馬莊人民法庭在禮讓店鄉大楮林村巡迴審理了一起74歲老人的贍養糾紛案件。趙某某與老伴育有二子,老伴已去世。多年來,趙某某與二兒子因贍養問題發生糾紛,當地村委會多次調解未果。
  • 重陽敬老|關於贍養老人的典型案例,不要等到子欲養而親不待
    案號:(2019)魯15民終913號04 子女應當尊重老人的意願,不得強迫老人接受自己的贍養方式,不能因為其他家庭糾紛怠於行使贍養責任。同時,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子女要在父母年老體弱、生活不能自理的情況下盡到贍養之責。
  • 貧困老人贍養難 法律援助幫維權
    近日,達州市通川區法律援助中心對北山鎮一起爭執多年的贍養糾紛進行持續上門法律援助,服務到底,堅決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該贍養問題最終成功解決。北山鎮建檔立卡貧困老人張某某育有一兒一女,均已成家立業。張某某身患重病,行動不便,其妻子也早已去世。由於張某某患病後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生活無法自理,無經濟收入來源。張某某要求二子女盡贍養老年人的義務,經多次家庭會議,二子女均未達成一致贍養老人的意見。
  • 百歲老人贍養難 司法合力解其憂
    安排專人指導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要求辦理援助案件時要一絲不苟,認真對待援助工作中每一個細節工作,要切實盡職盡責履行維護好、實現好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萬源市法律援助中心通過長期實踐打磨了一支專業法律援助隊伍,進一步樹立了誠信為民的援助理念、增強了服務和諧社會建設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 喪偶兒媳有義務贍養公婆嗎?解析《民法典》四大特殊贍養情形
    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樣是法定的「贍養」義務,每一位兒女都應當遵從。《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三條,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有沒有義務去贍養公婆或者嶽父嶽母呢?從法律的相關規定來看,並沒有明確規定喪偶兒媳或喪偶女婿贍養死者一方父母的義務,即沒有法定義務。在《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中只是規定了喪偶兒媳或女婿有協助丈夫或妻子贍養老人的義務。
  • 喪偶兒媳有義務贍養公婆嗎?解析《民法典》四大特殊贍養情形!
    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樣是法定的「贍養」義務,每一位兒女都應當遵從。《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三條,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違反贍養義務責任的法律規定,重組家庭繼子女是否有贍養義務
    2、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是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第十條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人。
  • 贍養起糾紛,鹹寧九旬老人狀告二子....
    俗話說「養兒防老」你養我長大,我陪你變老對於子女來說贍養父母是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一起來了解一下9月10日下午,汀泗法庭負責人周小影法官通過多次耐心勸導,成功調解了這起關於贍養老人的家庭糾紛案件。因長期由三兒子贍養,何奶奶將名下的土地等財產給了三兒子,大兒子和二兒子心中不忿,二人便不願贍養老人,亦拒絕支付贍養費用。去年,何奶奶不慎摔骨折了,便一直臥床休息,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老人長期需要專人照顧飲食起居,加重了三兒子的負擔,為此,何奶奶和三兒子希望大兒子和二兒子能夠幫襯一下,定期支付贍養費,但二人卻都拒絕。
  • 不依靠子女也能養老,贍養老人新形態
    都說「養兒防老」,可子女不孝,老人如何解決老無所養問題?昨天,從東陽市公證處獲悉,東陽一對老人到公證處求助。公證員表示,如果子女不贍養老人,老人可尋求遺贈扶養。兒子未盡贍養義務,老人尋求解決幫助東陽的趙某夫婦稱,其名下在市區有一處不動產,膝下雖有兩個兒子,但都未對他們盡到贍養義務且動輒打罵。
  • 【以案釋法】老人贍養引糾紛 巡迴法庭來破解
    在審判員的詢問過程中,老人控訴子女們沒有盡到贍養義務,雖然現在有基礎養老金及其他的一些政府補貼,但是仍希望四個子女每人每月給與100元生活補助,每月的生活米油也由四個子女共同承擔。在住房問題上,老人們希望住在兒子家東邊房屋,之前住的西邊房屋為過堂房,與老人的意願不符。
  • 個人所得稅贍養老人信息怎麼填如何扣除 新個稅贍養老人標準規範
    贍養老人是我們呢自古流傳下來的傳統美德,那麼這個贍養老人信息我們該如何填呢,很多小夥伴都不太清楚,小編帶大家詳細的了解一下吧!  個人所得稅納稅表格贍養老人欄詳解  被贍養人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填寫被贍養人的姓名、有效證件名稱及號碼。  被贍養人出生日期:填寫被贍養人的出生日期,具體到年月。  與納稅人關係:按被贍養人與納稅人的關係填報,區分「父親、母親、其他」三種情形,在對應框內打「√」。  共同贍養人: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時填寫本欄,獨生子女無須填寫。
  • 隴南徽縣:贍養老人起糾紛,法律援助幫解決
    可是長女夫婦在房子建好後,違反約定搬到丈夫老家生活,對年事已高的父母不盡贍養義務。2014年張某因患高血壓導致偏癱,長女不聞不問。張某夫婦年事已高、體弱多病且已喪失勞動能力,僅靠次女打工的收入不能維持生計。在如此困難的情況下,令二位老人沒有想到的是,2020年8月長女以兩位老人居住的房屋是她建造的為由,欲將張某夫婦趕出房屋,兩位老人尋求村委會幫助,村委會多次調解無果,故而成訴。
  • 子女無贍養義務外國老人如何養老?盤點國外養老規定
    核心提示:雖然部分國家子女並無贍養老人義務,但子女要對父母「精神贍養」 談話忌語、居住距離都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