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女兒家長群裡被一條消息刷屏了。裡面一位媽媽說自己的女兒被幼兒園勸退了。我們都很驚訝,急問之下,問是什麼原因,小孩子只要不犯法怎麼就被勸退了。原來這位媽媽說自己前期因為懷二寶的時候胎盤前置所以最終流產了,現在休養了幾個月,覺得身體好些了,所以找了工作。
因為3歲的大寶沒有人照顧,其爺爺奶奶身體不好,爸爸的工作也很忙。所以就給大寶找了合適的幼兒園。只有兩歲半的大寶雖然不情願但也沒辦法,所以就入園了。幾周之後,幼兒老師在家長群裡發了一個孩子們在活動課上玩耍的視頻。她找了找沒有自己的孩子,就問老師,結果此時老師說的話讓她頓時羞紅了臉。因為孩子老是搶別的孩子的東西,而且還說是自己的。屢教不改,學校的處理意見是決定勸退孩子。
這位媽媽說明了情況之後。此時有一部分家長立馬回覆說:&34;但此時有的家長看完後不同意上面的說法。他們認為學校的做法值得理解。因為孩子沒有教育好,給別的孩子和老師造成了麻煩,就不應該送入園。雙方爭吵不休,群裡的消息頓時爆滿。
那麼到底哪一方有理呢?這位家長的孩子到底能不能夠被原諒重新入園。其實孩子這樣做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這個事情一出來,和朋友聊天也說了,朋友說她的孩子在幼兒園的時候也是這樣。喜歡爭搶別人的東西,而且還硬要說成自己的。導致那段時間,朋友每天都很害怕,特別是電話一響,心就直跳,害怕是老師打來的。
1.孩子沒有物品歸屬感
小孩子們喜歡爭其他小朋友的東西。是因為他們在一兩歲的時候,父母沒有給他們建立好物品歸屬感。比如孩子此時正在玩一件東西,而我們恰好也拿了一件東西。孩子此時被我們手裡的東西所吸引了。孩子此時想要這件東西,但我們此時並不想給孩子,說:&34;
此時我們這樣做,孩子多少會明白這是母親的,有的是自己的。所以他們的物品界限感會逐漸建立起來。如果此時我們毫無原則地把物品給了孩子,那麼孩子就會感覺,他們想要啥都可以得到。所以他們的物品界限感就建立不起來。
2.孩子不懂得爭取自己喜歡的東西
孩子選擇用爭搶的方式奪取自己喜歡的東西,這是非常不合理的而且是不禮貌的。因為孩子不懂得談判和爭取,不懂得用合適的手段去取得自己想要的,而不是這種極端的方式。比如我們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某天當我們和孩子出去逛街的時候,孩子此時看到馬路上有一個孩子手裡有一個很好看的氣球,孩子此時想要這個氣球,該怎麼做呢,而周邊恰好沒有賣的。此時孩子總不能上去搶,所以孩子的一般做法是纏著我們家長去給他們要氣球。
那麼此時我們該怎麼做呢,此時是鍛鍊孩子這種品質的絕佳機會,因此此時我們一定要把握住。我們可以說:&34;此時我們一定要鼓勵孩子上前去爭取自己想要的東西。因此此時孩子通過上前詢問會明白不是他們的玩具,他們要通過合理的手段來獲取。
3.爭搶代價小,無懲罰
我們家長都比較寵愛自己的孩子。面對孩子的錯誤,有的時候我們能說就說,不會懲罰孩子,因為我們不忍心傷害孩子。如果我們知道孩子在幼兒園爭搶了別的孩子的東西,回到家,我們只是口頭教育了一下。
第二天孩子去學校又發生了這件事,而且老師也給我們說了,那麼此時我們還只是口頭說一下嗎?就是因為孩子每次爭搶別人東西代價太小了,所以孩子會選擇這種極端的方式去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那麼此時我們就需要給孩子一點懲罰,讓他們明白別人的東西是不能拿的。
綜合以上三點,孩子的物品歸屬感建立起來了,而且他們明白了要用合適的手段去爭取自己喜歡的東西,那麼他們此時就不會再搶別人的東西了。教無定法,每個孩子都是一個獨特的個體,我們要在掌握了教育方法論的基礎上對孩子因材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