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和平離婚到民政局辦理是需要寫離婚協議書的,可委託律師代擬。
離婚需要離婚協議書嗎?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看男女雙方是通過哪種方式離婚的,選擇不同的方式離婚,需要的材料是不同的。
一、什麼是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籤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籤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二、去民政局離婚需要離婚協議書嗎?
需要。從上面離婚協議書的概念中可以看出來,離婚協議書是在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基礎上約定相關事項的,去民政局登記離婚的前提就是雙方都同意離婚,因此去民政局離婚需要離婚協議書,不僅需要而且還是去民政局登記離婚系需要帶的一份重要材料。
三、去法院離婚需要離婚協議書嗎?
不需要。去法院離婚的都是無法達成離婚協議的男女,要麼是因為一方不同意離婚,要麼就是因為孩子和財產,所以正因為無法達成協議就更沒有離婚協議書一說了。
四、離婚協議書有什麼用?
離婚協議書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書,他不僅是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必備材料,而且其內容也是確定孩子撫養以及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發生爭議後,法院判決處理離婚後財產、子女糾紛的法律依據。因此想離婚的男女千萬不要忽視離婚協議書,不要以為籠統的寫上「財產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孩子歸女方」或者去民政局找個格式隨便抄一下,就萬事大吉了。要知道這樣做,表面上看很省事,旦一發生爭議,男女雙方耍賴撕破臉皮鬧上法庭,事情就複雜了。其實避免這些情況的發生也有一個簡單的方法就是——諮詢專業的婚姻律師,讓律師指導您寫或這直接找律師代您寫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DivorceAgreement)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係的夫妻雙方所籤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籤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接下來就教大家如何寫一份合格的自語離婚協議書。
步驟:
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
寫明雙方當事人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雙方自願」
寫明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寫明財產處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等
寫明其他事宜,如住房問題、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