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縣爪營鄉凡寨村的水塘
始於2002年的黃河標準化堤防工程是國家重點項目,國家斥資30多億元,於2004年底基本完工,涉及河南、山東兩省287公裡。然而,近10年來,沿黃村民多次向有關單位和新聞媒體反映:黃河下遊南岸堤防工程建設中存在毀壞農田、破壞生態環境、嚴重違規操作等問題。
記者曾多次到開封市所屬的開封縣、蘭考縣黃河河段進行實地考察,狀況令人觸目驚心。
耕地變「水庫」
2005年、2006年記者曾從開封柳園口段順黃河而下,看到部分大堤兩側的耕地變成了大「水庫」。
3月31日,記者再次來到開封縣杜良鄉李寨村、蘭考縣爪營鄉凡寨村等地,黃河大堤外的耕地上大大小小的水坑依然如故。一村民告訴記者,當年河務局和鄉政府以修大堤用沙土為由,徵用了村裡的大量耕地。
開封縣曲興鎮門八府村村委會在反映材料中稱:2002年加固大堤時,徵我村耕地170畝,每畝4890.3元,挖大坑7個,最大的80畝,實際佔用了300多畝。2005年雨季由於大堤土被水衝下將排水渠淤平,造成400畝莊稼絕收和800畝棉花減產50%。
違規操作存隱患
據了解,黃河標準化堤防工程要求,下
遊大堤堤頂加寬到12米,中間修築6米寬的瀝青路面……按照規定,這些加寬加高的沙土應該從河床上用機淤船把河中的沙漿通過幾次增壓到大堤,從而降低河床、加固大堤。而實際情況則是,一些施工單位為了降低成本,偷工減料,就近取土,從而導致農田嚴重被毀。
按照黃河防汛規定:大堤內外是絕不允許取土固堤的。一些施工單位違規操作,毀田取土,這種做法不僅使黃河兩岸減少很多耕地,又直接威脅著大堤的安全。
黃河堤防工程的根本作用是降低河床、擴寬主槽、根治黃河。但私自改變施工方案、以大量破壞農田為代價,既有悖於國家規定,又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黃河防汛問題。記者呼籲:有關部門應認真調查、核實開封境內沿黃村莊耕地毀壞狀況,嚴格執行國家「五年還田」規定,保護農民利益;對違規操作、毀壞農田的責任人和施工單位進行嚴肅處理。(記者伊勝利文/圖)
(來源:河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