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學習之監護人的確定

2020-11-09 王浩然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學習民法典已經成為民眾的普遍需求,今天就民法典中關於監護人的確定是如何規定的為您進行整理?


1、法定監護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2、遺囑指定

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3、協議確定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4、申請法院指定

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5、事前協商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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