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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工作室】訂好用好生活中的合同,讓生活更美好 劉勁容委員為您講解《民法典》有關合同的知識點
•律師政協委員講民法典第十講85分鐘的完整視頻來啦北京市政協委員、北京市環球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勁容為您講解《民法典》有關合同的一些知識點為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裡,幫助各界群眾在生活中知法守法,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北京市政協委員工作室推出「委員講堂•律師政協委員講民法典」欄目,邀請11位律師政協委員「以案說法」,全國、市、區三級政協委員聯動,解析法律條文,解讀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內容,幫助人民群眾更加直觀、準確地理解這部法律,讓《民法典》為大家的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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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讀34:監護人的監護職責
規定了單位監護人在突發事件中的責任,屬於社會保障性的兜底措施,體現了中國民法典的人本主義價值追求。本條總體上是對民法通則第十八條的承繼和修改,且將監護的撤銷規則單獨規定在民法典的第三十六條中。本條將民法通則中「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調整修改為「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而產生的權利」,這一修改將監護人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律基礎,統一到了「監護職責」這一概念上,將監護的法律性質定位於一種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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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協委員工作室開講民法典 11位律師政協委員為您解讀重「典」
作為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對於百姓民生的重視,其內容涉及每個公民從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從婚姻家庭到生產生活等方方面面,事關每個人的切身利益。那麼,對於普通老百姓而言,該如何更好地學習並運用這一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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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聲音】呂紅兵:深刻領會民法典的「民族性」與「包容性」
誠實守信,天人合一,惠民利民……這些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民法典中都能找得到我國法律的第一條基本上是有關「立法目的」的規定,民法典第一編「總則」第一章「基本規定」第一條規定:「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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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制定過程的參與者、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孫憲忠:民法典不僅僅...
四川在線記者 陳婷9月9日下午,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第十三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孫憲忠教授應邀為四川省政協學習會作民法典專題學習輔導。本次民法典編纂就是要彌補現行民法系統的缺陷,用它的行為規範來引導社會,用它的裁判規範來分清是非,從而為依法治國提供「可靠」的基本遵循,達到國家治理的目標。民法典怎樣保障民生?保障民生,是民法典在國家治理中作出的一個重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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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新幹公安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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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讀31:指定監護、臨時監護及被監護人爭議解決程序
第二款:「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第三款:「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於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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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解讀31:指定監護、臨時監護及被監護人爭議解決程序
第二款:「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第三款:「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於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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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 | 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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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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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醒你我】確立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法治棗莊」推出「『典』醒你我」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是否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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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國委員:最大程度地發揮監護制度的保護功能
除了增加被監護人的範圍,民法典還增加了監護人的範圍。具體而言,增設了與被監護人並不存在近親屬或者旁系血緣關係的其他主體擔任監護人的制度安排,這些內容體現在民法典第27條和28條,均在監護人順序的最後規定了「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其他個人和組織,這有利於改變以前監護人選擇面不寬的情況,尤其是規定了監護人的順序,特別符合我國國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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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意定監護的「是是非非」
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02民法典體系中的意定監護《民法總則》實施後,特別是《民法典》出臺後,我國監護制度已經形成下圖所示的體系。所以裁判又允許我們尋找最符合自己需求的「私人定製」款輔助工具。在民法制度上,這一私人定製的輔助工具就是意定監護制度。對於失獨、親子關係緊張以及有其他特殊需求的成年人來說,法定監護規定的近親屬或其他組織都不存在或者不能取得他們的絕對信任,他們希望能讓自己最信任的其他人成為自己將來的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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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申請變更監護人 法院:有利於保障被監護人權益 同意意定監護...
從有利於被監護人孫老伯的角度出發,法院對孫老伯的侄女孫某莉要求變更監護人的申請予以支持。希望孫某莉能從維護被監護人利益的角度出發,依法行使監護的權利,認真履行監護職責,切實保護孫老伯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維護孫老伯的利益外,不得擅自處理孫老伯的財產。若孫某莉存在侵害被監護人利益的情況,孫老伯的養女孫某亞等其他願意擔任孫老伯監護人的個人或組織亦可申請法院變更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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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學習筆記——意定監護的「是是非非」
即將生效的《民法典》保留了《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02民法典體系中的意定監護《民法總則》及《民法典》出臺後,我國監護制度已經形成了下圖所示的體系。「被監護人喪失或部分喪失行為能力時」,意定監護人開始履行監護職責。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總則編理解與適用》指出:如何判斷當事人是否能夠辨認自己的行為比較困難。《民法典》第24條規定,由當事人的利害關係人或者有關組織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定該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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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學習之監護人的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學習民法典已經成為民眾的普遍需求,今天就民法典中關於監護人的確定是如何規定的為您進行整理?3、協議確定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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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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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布丨民法典怎樣保護「少年的你」張軍與北京二中師生共話未成年人保護
中國網9月5日訊(記者彭瑤)民法典怎樣保護「少年的你」?民法典的實施,對未成年人的生活與成長會帶來哪些影響?9月4日,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走進校園,以「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為題,從「民法典涵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明確未成年人的權利義務」「民法典凝聚保護未成年人的共同責任」三方面為師生們帶來一堂精彩的法治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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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民法典】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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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法典》對監護人做了哪些規定?
《民法典》對監護人做了哪些規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