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日一「典」 | 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
-
【每日一典】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
【普法】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
【解讀民法典】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
-
走近民法典:每日一「典」: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來源:人民法院報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
【「典」醒你我】確立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法治棗莊」推出「『典』醒你我」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是否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
最有利於被監護人原則
監護人可以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嗎?監護人是否可以替未成年的被監護人作決定?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幹涉。
-
每日一「典」:保護無人照料的被監護人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
每日一「典」 | 保護無人照料的被監護人
「每日一『典』」欄目,帶你讀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四條。緊急情況下,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誰來為其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
每日一「典」:監護人資格被撤銷,負擔義務照常
每日一「典」:監護人資格被撤銷,負擔義務照常 2020-11-30 16: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每日一「典」 | 監護人資格被撤銷,負擔義務照常
「每日一『典』」欄目,帶你讀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七條。監護人的資格被撤銷後,對被監護人的負擔義務繼續履行!>第三十七條 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
每日一「典」:監護人資格被撤銷,負擔義務照常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七條。監護人的資格被撤銷後,對被監護人的負擔義務繼續履行!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七條 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
【每日一「典」】監護人資格被撤銷,負擔義務照常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七條。監護人的資格被撤銷後,對被監護人的負擔義務繼續履行!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七條 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
普法 | 每日一「典」:監護人資格被撤銷,負擔義務照常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七條。監護人的資格被撤銷後,對被監護人的負擔義務繼續履行!請看民法典相關法條:第三十七條 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
【民法典】《民法典》對監護人做了哪些規定?
《民法典》對監護人做了哪些規定?《民法典》第二十七條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
【普法小課堂】每日一「典」 |成年人可事先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三十三條。成年人如果需要監護人如何確定?作為成年人的監護人需要履行哪些職責?一起來看民法典的相關條款:
-
每日一「典」: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年成人的監護人
每日一「典」: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年成人的監護人 2020-12-09 20:3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委員工作室】一切以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角度出發 趙一凡委員為您講解《民法典》有關監護的知識點
確定監護人順序的作用是什麼?》以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角度出發作出了新增 「意定監護」、確定監護人的順序、降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下限等修改、走進群眾心裡,幫助各界群眾在生活中知法守法,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北京市政協委員工作室推出「委員講堂•律師政協委員講民法典」欄目,邀請11位律師政協委員「以案說法」,全國、市、區三級政協委員聯動,解析法律條文,解讀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內容,幫助人民群眾更加直觀、準確地理解這部法律,讓《民法典》為大家的美好生活保駕護航。
-
每日說典 | 監護人資格被撤銷,負擔義務照常
「每日說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監護人的資格被撤銷後,對被監護人的負擔義務繼續履行!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第三十七條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撫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
《民法典》解讀二十六:監護人
民法典第1188條是關於監護人責任的規定,民法典第27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民法典第27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