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戶中心城區條件:購房面積100平方米(含)以上和總價超過50萬元(含)
●入戶遠城區條件:購房面積90平方米(含)以上和總價超過30萬元(含)
文/記者 肖娟
通訊員 秦千橋 方定信
昨日,武漢市公安局戶政處就外來人員極為關注的「武漢市購房入戶新政」發布細則。
細則中,對購房範圍、落戶條件、新舊政策適用的界定等問題均進行了明確。
2008年10月23日,武漢市政府公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包括15條救市舉措,於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
該《意見》也被通稱為武漢市樓市新政,其中有一條專門對於外地人購房入戶的標準進行了調整——
原政策:購買住房面積120平方米或總價30萬元以上住房可辦理本市入戶手續。(註:實際操作時主要適用於我市中心城區)
新政策:中心城區「購買住房面積超過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遠城區「購買住房面積超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可按有關規定在項目所在地辦理本市入戶手續。
據稱,政府出臺這一政策,意在防止外地人大量購置武漢中小戶型住房,對本市居民造成衝擊。
二手房不能入戶
細則稱,購買住房,是指合法購買用於住宅並經市、區土地資源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單位集資建設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
入戶中心城區有條件
購房入戶新政中,將中心城區和遠城區分為兩個不同類別,每種類別的入戶條件有所不同。細則中,則明晰了具體的城區、住房申請人條件。
細則稱:1、戶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區,在中心城區購買住房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戶口。
2、中心城區農業戶籍人員,購買住房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可在住房地辦理「農轉非」。
3、戶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區,在遠城區購買住房面積超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的,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戶口。
4、遠城區農業戶口人員在遠城區購買住房面積超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總價超過30萬元(含30萬元)的,可在住房地申辦武漢市非農業戶口。
武漢市中心城區是指含江岸區、江漢區、橋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等七個中心城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和東西湖常青花園的適用中心城區政策;遠城區是指東西湖區、漢南區、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
一套房可入戶3人
細則稱,符合上述條件的住房申請人,可辦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歲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漢市非農業戶口。
由於新政的門檻較之前有所提高,因此,很多外地購房者對「11月1日實施」這個節點產生疑問:如果在新政實施前就買了房,符合舊的入戶政策,但已經達不到新標準,怎麼辦?
該細則明確規定,申請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籤訂購房合同的,按原購房入戶政策條件申請辦理,2008年11月1日以後籤訂購房合同的按本細則執行。
據介紹,這樣可照顧新政出臺前已經買房但尚未辦理兩證的購房入戶者,保證他們的權益不受損害。
在中心城區購房申請入戶的,在武漢市公安局辦證大廳申請辦理;在遠城區購房申請入戶的,在遠城區政務中心或公安分局設立的辦證窗口申請辦理。
同樣,如果您對購房入戶新政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按照購房地點去相應的申請辦理點進行諮詢。
申辦戶口所需證明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2、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證明;3、申請入戶人員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審查原件,收存複印件);4、購房合同(《武漢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房產部門提供的電子版合同須房產部門籤章)、購房全額發票、房產證、土地證(審查原件,收存複印件);5、有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需出具當地街(鄉、鎮)計生部門計劃生育證明;6、申請入戶地派出所出具的實際入住證明(在《購買住房辦理武漢市常住戶口申請表》上籤注);以上所有證件、證明上的人員戶籍信息必須一致。
申請人須先到武漢市公安局辦證大廳辦證窗口或遠城區政務中心(或公安分局辦證窗口)領取《購買住房辦理武漢市常住戶口申請表》(或在武漢市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wh.gov.cn),並如實填寫表內事項。
然後備齊規定的證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辦證大廳或遠城區辦證窗口申辦。公安戶政部門從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申請人憑身份證領取戶口《準予遷入證明》,然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準予遷入證明》按規定收取工本費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