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千萬不要動手去打別人,也不要搶別人東西,有什麼問題去告訴老師。
這是兒子上幼兒園小班時隔三差五就會千叮嚀萬囑咐的話。那時候總擔心他會去找其他小朋友麻煩,讓老師頭疼。但事實是他不是那種愛找事的孩子。
那時候為了更好的了解他的學校生活,每天晚上關了燈都會有十分鐘的「臥談會」,也就是我問他答。基本每天的問題就是「有沒有什麼開心的事?有沒有什麼不開心的事?……」
有時他就會給我說哪個小朋友插隊了,哪個小朋友搶他東西了。我問他怎麼解決的,他都是回答「我告訴了老師」。我問他老師怎麼處理的,開始的回答都是老師批評了他。慢慢的,兒子的回答變成了「老師沒說什麼」。
所以,我在思考是不是要轉變我的教育方式。而促成我轉變的是中班有次學期末放假我和老師的一次簡短交談。
兒子中班放假的前一天我去接他,因為一個學期又過去了,我想大概了解下情況。於是我問老師他這個學期有沒有什麼大的毛病。老師說他樂於幫助同學,也不找事,唯一的問題就是愛告狀。老師說後來就給他說讓他自己解決。
其實這個問題我也發現了,因為平時帶他出去玩,如果有人找他事,他就會來告狀。我在思考怎麼告訴他要自己解決的同時也在反思這個習慣養成的根源。
以後有什麼問題自己解決,老師有時候管不過來。有人打了你或者推了你,當時就很認真告訴他,如果再有第二次直接還回去。不要等第二天或者後面翻舊帳,當時就解決了。
這就是後來我又給他灌輸的思想。因為我覺得,如果有小朋友在你警告之後還對你動手動腳,那麼就不應該客氣。不然他以為你不會還手好欺負。
不告訴老師的原因是老師現在讓自己解決問題,二是給老師說了之後,老師充其量就是批評一下那個孩子。沒有實質性作用,因為有的孩子特別皮,老師說了跟沒事樣。他會覺得沒什麼損失。下次可能還會欺負你。
當然我說這些的前提一是別人先找事。二是他警告過一次之後。我不希望孩子以後養成暴力的性格,但我更不希望他以後受欺負,不懂得保護自己。
不傷人是一種教養,但不被別人傷害是一種氣場。而這一點,我們應該從孩子開始面對這個世界的時候,就需要讓他明白。所以,到底該怎麼教育孩子如何做?
老大現在在外面玩的時候我完全不用擔心了。他不會去找別人事,但是他會維護自己利益。有時候處理起來度可能把握不好,以後的路上還要根據具體情況給他灌輸、引導正確的做法。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教育的路上,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