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按照行政程序來處理行政事務,只有程序正義,才能實現完整的正義。如果為了應付工作,為了追求所謂的「效率」,就無視程序正義,公眾的正當權利將得不到合理保護,法律的尊嚴也將蕩然無存
8月23日,儋州市東成鎮高榮村委會的村民反映,鎮裡制定的一份村裡貧困人員名單,窮的不在上面,家境相對好的卻在上面。該鎮一黨委副書記表示,上報上級部門的期限緊,過了期限就沒指標,村裡討論不下,鎮裡先制定一份名單上報上去。(詳見8月24日《南國都市報》A09版)
「過了期限就沒有指標」,東成鎮以此為由而炮製「自定義」貧困人員名單。為幫助高榮村得到貧困指標,不惜「欺上瞞下」,頂風違規,這樣做看似有苦衷,是為民著想,是「做大事者不拘泥於細節」,實則是佔位思維導向,「公家」便宜不佔白不佔,生怕小集體吃一丁點虧。這種只顧局部利益,而無視集體利益的想法和行為,在任何時候都要不得。
無論東成鎮為趕期限而上報虛假名單的目的多么正當、初衷多麼單純,都不能洗白其弄虛作假的事實。這種行為往小了說,是工作態度不端正,工作作風不嚴謹;往大了說就是公然行騙,與盜竊國家財產者無異。這種「蠶食」國家財產的行為雖不比「鯨吞」胃口大,但其危害絲毫不亞於「鯨吞」。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東成鎮的幹部犯下的是毫釐必究的原則問題。東成鎮為保住貧困名額而煞費苦心炮製「自定義」名單,這種做法違反了工作原則,破壞了公平正義。為了守住「小利」,而引發民眾的強烈質疑和憤慨,進而失去了民心、民信,更損害了政府公信力,可謂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因為患不均而讓村幹部為難,因為患寡而讓鎮領導犯錯,二者的根源都在於沒有以事實為準繩。貧困人員名單的統計工作就應該實事求是,不應弄虛作假,有則登記,無則空置,更不能不顧實際情況,大搞名額分配。如果實際工作中能夠處處以事實為準繩,就不會因為人情關係而讓村幹部犯難,更不會因為工作期限而讓鎮領導犯錯。
東成鎮制定貧困人員名單,除了有違公平正義,更不符合行政程序,其將法定程序當成了擺設,讓程序走了過場,不符合法律規定。依法行政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要按照行政程序來處理行政事務,只有程序正義,才能實現完整的正義。如果為了應付工作,為了追求所謂的「效率」,就無視程序正義,公眾的正當權利將得不到合理保護,法律的尊嚴也將蕩然無存。
在基層工作實踐中,一些工作人員很容易「結果導向」,動輒以上級命令、領導意圖為決策依據,而忽視程序細節,放棄工作原則,甚至不惜鋌而走險,跌入違紀違規甚至違法的深淵。如果這些細節問題得不到重視,人人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得過且過,最終只會「踩線」演變「踩雷」,釀成悲劇。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涉及民生的工作中,讓程序無懈可擊,讓細節臻至完美,才能真正讓群眾滿意,才不會「為山九仞,功虧一簣」。(饒思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