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樊紅敏 鄭利鵬 北京報導
儘管經歷多輪清理整頓,金交所依然是最便利的「灰色」融資通道。
近日,市場上有多隻以某地級市國資企業作為融資方的金交所備案融資產品。《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上述融資產品涉及博山區幾家國企,這些企業以相互借款形成的應收帳款作為基礎資產,然後相互擔保,最後通過金交所,甚至文交所等各類交易所掛牌備案進行融資。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融資產品的核心要素之一——借款類應收帳款,多數在接近借款方計劃融資前形成。
「組團」融資
據本報記者了解,文章開頭提到的博山國企在募集中的產品包括: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備案的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泵閥機電產業城項目(以下簡稱「泵閥機電項目」)、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以下簡稱「天金所」)備案的博山市政債權1號(以下簡稱「市政1號」)、山東淄博博山城市建設債權1號(以下簡稱「城建1號」)、博山正普債權資產(以下簡稱「博山正普債權」),以及青島聯合信用資產交易中心(以下簡稱「青島信交中心」)備案的山東孝水建設有限公司應收帳款收益權計劃(以下簡稱「孝水建設收益權」)等5隻產品。
上述5隻融資產品交易架構中涉及的融資方、擔保方或應收帳款債權人/債務人主要為淄博市博山區企業,包括:淄博市博區公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山資產」)、淄博博山正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山正譽」)、山東孝水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孝水建設」)、淄博顏山文化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顏山文旅」)、淄博博山財鑫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鑫建設」)、淄博博正普城市資產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山正普」),其中,前四家企業為淄博市博山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的全資子公司,最後一家為博山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持股79.99%的子公司。
上述企業互相擔保,以對兄弟公司的借款類應收帳款作為抵押在金交所備案產品進行融資。如泵閥機電項目的融資方為博山資產,擔保方為博山正普;市政1號的融資方為博山資產,擔保方為財鑫建設,應收帳款債務人為顏山文旅;城建1號的融資方為博山正譽,擔保方為博山正普、博山資產,應收帳款債務人為顏山文旅;博山正普債權的融資方為博山正普,擔保方為博山正譽、博山資產,應收帳款債務人為博山正譽;孝水建設收益權的融資方為孝水建設,擔保方為博山資產,抵押應收帳款債務人為顏山文旅。
本報記者統計發現,上述5隻金交所產品計劃融資規模累計超過10億元,產品收益率最低為8%,最高達10%。
博山正普債權產品推介資料顯示,博山區為淄博市下轄區,2017年~2019年博山區實現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3.72億元、24.51億元、22.31億元,2017年~2019年稅收收入分別為18.72億元、18.15億元、14.73億元。
博山區政府2020年12月8日發布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1月,博山區政府債務合計餘額44.04億元,其中一般債務餘額28.93億元,專項債務餘額15.11億元。
緊急創建掛牌債權
記者注意到,上述金交所定融產品架構中,所抵押的應收帳款多為計劃發行金交所融資產品前臨時構建。
以城建1號產品為例,據了解,該產品抵押的應收帳款債權中,博山正譽為債權人,顏山文旅為債務人。雙方於2020年10月14日籤署《借款合同》產生3.5億元借款,借款用途為「流動資金借款」,資金佔用費率為年息9%。而城建1號的盡調報告出具日期為2020年11月(記者註:無更精準日期),融資方博山正譽同意公司通過天金所掛牌城建1號的博山正譽董事會召開日期為2020年11月16日,前後相差不過一個月。
資料顯示,博山正譽出借給顏山文旅的3.5億元資金,資金佔用費率為年息9%。城建1號產品收益率為8.3%至9.2%。也就是說,博山正譽以9%的收益出借給顏山文旅3.5億元資金之後,又以至少超過9.2%的成本通過金交所渠道進行融資,計劃融資規模為2億元。
再以正普債權產品為例,根據產品資料,該產品抵押的應收帳款債權中,包括融資方博山正普作為債權人,出借給債務人博山正譽7000萬元、2000萬元、11000萬元三筆借款,借款帳期均為2020年11至2022年12月31日。不過,上述帳期自2020年11月起始的應收帳款債權,在2020年10月28日就已經被博山正普抵押給了上海騰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同樣的現象,也出現在了孝水建設收益權產品之中。根據資料,該產品抵押的應收帳款為孝水建設作為債權人出借給顏山文旅的5000萬元借款。孝水建設收益權產品盡調報告裡附帶的影印版網上銀行電子回執顯示,孝水建設分別於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17日分兩筆每筆2500萬元,共計向顏山文旅轉帳5000萬元。而記者獲得的孝水建設董事會決議文件顯示,「山東孝水建設有限公司董事會於2020年9月16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討論關於公司備案並掛牌發行應收帳款收益權項目的有關事宜」,該文件提到的討論項目正是青島信交中心備案的孝水建設收益權項目。從上述信息來看,孝水建設決定以該筆5000萬元借款類應收帳款債權備案發行金交所定融產品當天,這筆應收帳款債權還有2500萬元尚未完成轉帳。
此外,記者還注意到,孝水建設收益權產品盡調報告提到,「2020年9月16日,孝水建設與顏山文旅籤訂《借款合同》,雙方約定孝水建設向顏山文旅提供不超過5000萬元的無息借款,借款期限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3年3月16日止。」不過,該盡調報告附帶的孝水建設與顏山文旅籤署的《借款合同》電子影印版落款日期卻為2020年9月17日,而且在《借款合同》中,這筆5000萬元應收帳款卻變成了有息借款,「該筆資金(5000萬元)使用期限自2020年9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16日止。資金佔用費率為年息9%。」
頗值得一提的是,上述5000萬元應收帳款債權同時作為抵押物及所轉讓債權資產,質權人及受讓方均為孝水建設收益權產品的承銷人兼管理人——淄博博山財盛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博山財盛」)。天眼查顯示,博山財盛為博山資產全資子公司,博山財盛2019年與孝水建設2019年年報中留存的企業聯繫電話、電子郵箱、企業通訊地址均一模一樣。
從博山國企上述金交所備案融資產品來看,相關應收帳款除了作為增信措施進行抵押之外,更重要的作用是作為基礎資產在金交所進行掛牌轉讓。
清整與新增並存
值得關注的是,上述產品募集的同時,淄博市規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定向融資行為的工作也在進行中。
記者從行業內獲得的一份淄博市財政局、淄博市地方金融監管局11月10日籤發的《關於規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定向融資行為的通知》提到,「為規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有效防範化解財政金融風險,堅決防止新增政府隱性債務,根據《山東省財政廳 財政部山東監管局 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關於規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定向融資行為的通知》(魯財債〔2020〕63號)要求,各區縣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要組織專門力量,集中時間開展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定融產品排查核實工作,全面摸清平臺定融產品底數。」「對定融產品存量規模較大、資產負債率較高、個人投資者較多的融資平臺公司要逐戶排查、逐項分析,防範風險隱患。對已發生的違規存量定融業務,各區縣融資平臺公司主管部門要制定清理方案,分類有序處置。」
上述通知要求,「各區縣將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定融產品自查情況形成報告,經區縣人民政府同意後,於2020年12月10日前報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記者從淄博市金融監督管理局內部確認了上述文件的真實性。
公開報導顯示,早在2018年11月份,清整聯辦下發的《關於妥善處置地方交易場所遺留問題和風險的意見》(清整聯辦〔2018〕2號)就要求,金交所不得發行、銷售及代理銷售、交易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負責監管的金融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社會公眾進行融資或銷售金融產品;不得與網際網路平臺開展合作;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或一般機構向託管產品提供規避投資範圍、槓桿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
據本報記者此前了解,證監會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今年9月份前後曾向各省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和風險處置工作的通知》(清整辦函〔2020〕14號)要求,不得為異地企業發行產品;不得向社會個人投資者銷售或變相銷售產品。
對照來看,上述博山國企金交所定融產品,除了通過金交所備案之外,還通過文交所、信用資產交易類場所備案,並且還涉及異地備案,面向個人銷售等多重合規性問題。
(編輯:鄭利鵬 校對:張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