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防控機制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2020-10-16 駐馬店市文明辦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駐馬店市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共受理未成年人涉黑涉惡案件5件63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26人、涉惡案件4件37人,佔同期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總量的15.79%。近年來,在未成年人犯罪數量持續增長的同時,犯罪手段升級、危害加重,未成年人涉黑涉惡犯罪愈演愈烈。

未成年人涉黑涉惡犯罪的主要特徵具有:共同作案性。未成年人在糾合過程中,為了爭當「老大」,往往會聚集成更大的團體以壯大自己的勢力,容易被同伴煽動或因講哥們義氣而不顧後果。區域性。人口成分複雜的城鄉接合部及新興城鎮往往社區管理較為薄弱,且伴有大量的人口流動,大人忙於工作而忽視對子女的管教,治安狀況下降和轄區中違法犯罪增多容易使未成年人結成團夥甚至幫派。野蠻性。近年來,家長對孩子過於溺愛,導致未成年人養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對不順心意的事或人採取暴力手段,未成年人在鬥毆過程中往往持砍刀、紅纓槍等殺傷力較大的工具,互毆過程中下手較重且不自知,造成嚴重後果。反覆性。犯罪團夥中的未成年人在經歷過幾次鬥毆或者犯罪活動後,犯罪心理得到了強化,由最初的恐懼轉為後來的熟練。驛城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曹某某等人涉惡案件,犯罪事實多是反覆性的實施尋釁滋事。模仿性。未成年人在成長過程中容易受到同齡群體的影響,電影中不可一世的黑社會易引起未成年人模仿,加之電影為了藝術效果往往會把黑社會刻畫的無法無天,這就給某些未成年人造成一種只要我們形成足夠強的團體就可以不被制裁的錯覺,導致涉黑涉惡案件的發生。

未成年人犯罪與監護人不履行或者不妥善履行監護權有密切關係。一方面,檢察機關選取典型案例開展送法活動,傳授法律知識、心理學知識及被害預防方法等,協助監護人樹立教育子女的正確觀念。另一方面,需要與社會相關部門深度合作,提升親職教育的專業性。

現階段,學校針對學生開展的常規法治教育工作在進行,但實效性較差。法律是一種專業性、技術性、規範性很強的專業,從事法治教育的教師不但要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能把法律知識與學生的行為密切聯繫起來,使學生真正了解什麼是行為違法,什麼是行為犯罪,違法犯罪的後果和應當承擔的責任,從而達到教育的目的。在學校開設法治課,將道德和法治教育納入教學大綱,配備專門的德育老師和法治老師。充分發揮法治副校長的作用,聯合政法機關法制教育團隊,開展法律宣傳,提升法律意識。組織開展生動活潑的法治教育活動,利用條件開展法治小論文競賽、法治演講比賽等活動,開辦法治校園宣傳欄,成立校園法治小記者、法治宣傳小組,組織收看法治教育電視、電影,參觀法治宣傳展等。

管好「危險區」,加強特殊場合的綜合治理。淨化社會環境,給青少年創造一個有利於身心健康的良好社會環境,動員社會力量,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保護,控制和減少青少年犯罪。

要強化校園及周邊治安管理,加強對青少年的保護。加大對社會治安重點地段、複雜場所的巡查力度,重視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依法嚴厲打擊涉及青少年的違法犯罪活動,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對侵擾學校學生案件,如拐賣兒童案件,教唆、脅迫、引誘青少年違法犯罪案件及流氓惡勢力侵擾青少年的案件,要快偵快破、快審快結、嚴厲打擊。

治理「不管區」,加強「三不管」人員的網格化管理。相關機構應把管教和幫教納入社區服務範疇,由街道、社區等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對未成年流浪人員建檔造冊,安置閒散社區青少年,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對於受過刑罰處罰的未成年人應當公正、公平對待,幫助他們融入社會。成立以村組、社區為單位的監管組織,落實村組、社區幹部對重點監管對象的幫教,開展日常教育工作,公安、法院等單位要主動參加本轄區內監管組織的青少年教育會,積極參與預防青少年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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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當前我國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的重點在於家庭、學校和社區,而社會在實現未成年人與社會危險因素相隔離的領域尚未探索和建立較為完善的制度。  (三)陰暗、悲觀信息:最大限度隔絕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機制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是建立積極、健康、樂觀的心理機制;第二是防止危險犯罪與未成年人接觸。其中,建立積極、健康、樂觀的心理機制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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