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財政部網站發布了關於印發《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該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為了規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財政部制定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並印發。
據了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會計核算辦法》是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和支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記帳採用借貸記帳法。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下列基本原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如實反映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等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應當採用規定的會計政策,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者延後。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相關會計基礎工作、會計檔案管理以及內部控制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及國家有關內部控制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