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那麼在大部分住宅不需要維修的情況下,這筆錢會怎麼用呢?
近日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出通知:住宅維修專項資金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這意味著,業主繳納的住宅維修專項資金不僅可以在需要的時候用於房屋維修改造,也可以在閒時作為業主定期存款獲得利息。
具體計息規定及方式如下。
1.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利息計算基本規定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年結息一次,結息年度為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存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掛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二)使用業主分戶帳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提取部分在本結息年度內按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剩餘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掛牌公告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三)結息日期為每年的6月30日,起息日為每年的7月1日;存款計算天數按每年360天,每月30天進行計算,天數計算遵循「算頭不算尾」原則,即計算資金存入當日的利息,不計算資金取出當日的利息。
(四)利息金額計算到分,分以下按照四捨五入原則計算。
2.
各類存款利率轉換
利率分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種。
人民幣年、月、日利率之間的換算公式如下:
年利率=月利率×12=日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30
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
3.
計算方法和利息計算公式
積數計算法:是按照實際天數每日累計帳戶餘額,已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的方法。
公式:利息=累計計算積數×日利率
其中:累計計算積數=每日餘額合計數
4.
其他事項
對2020年7月1日前(不含7月1日)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專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統一按2020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自2020年7月1日起(含7月1日)防城港市住房保障中心專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統一按本通知規則計息。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