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治理現代化需要系統思維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定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既是對過去改革成果的科學總結,也是對未來改革願景的清晰界定。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項系統工程、長期事業,需要各相關主體共同努力,各司其職,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協同推進。只依靠單一力量,既難負其重、難續其力,也會導致整個治理體系的結構性失衡,甚至偏離治理現代化的應有軌道。
三個突出特點
目前,國家治理現代化在快速推進,各個領域都在全面深化改革,呈現出三個突出特點。
強調頂層設計。所謂頂層,就是自上而下,所謂設計,就是統籌謀劃。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的發展進入了新階段,改革進入了攻堅期和深水區。與改革開放之初相比,經濟社會狀況、國際國內環境、利益主體關係、技術方法手段等都發生了巨大變化,既要在心理上接受這些變化,也要在行動上認真分析科學應對。各個領域的改革都需要頂層設計、整體謀劃,以全面評估現狀,系統規劃未來,這既能減少行動的盲目性,克服單兵突進的局限性,更有效地發揮中國制度重大局的優勢。
注重協調。國家治理現代化有多主體參與,在多層次、多領域推進,需要增強各領域、各層次改革的關聯性和各項措施的耦合性。領導小組、黨組、跨部門聯繫會議、多形式的協商民主逐漸成為協調改革過程中不同領域、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不同群體之間關係的制度化方式。這種縱向協調為主、橫向協調為輔的格局,既發揮了黨的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執政作用,也承認了改革主體多樣性這一客觀現實,並為凝聚合力提供了體制機制保障。協調還體現在改革的有序性上,「該中央統一安排的各地不要搶跑,該儘早推進的不要拖延,該試點的不要倉促面上推開,該深入研究後再推進的不要急於求成,該先得到法律授權的不要超前推進」,力爭改革的最大綜合效益。
問題導向。習近平總書記形象地說,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容易的、皆大歡喜的改革已經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難啃的硬骨頭」。因此要敢於擔當、敢於啃硬骨頭、敢於涉險灘。改革方案就要聚焦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對問題進行全面梳理,科學分類,明確改革目標,制訂時間表和路線圖,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更重要的是,「打鐵還需自身硬」,面對這些問題,要增強本領,提高能力,打破思維定式,克服思想利益束縛,齊心協力,幹出成效。
值得深思的現象
「一陣風」。國家治理現代化是一個長期任務,需要頂層設計。但是一些部門、領導為了顯示重視頂層設計,不論自己處於哪個層級,什麼性質的部門,都要如火如荼地搞規劃、做方案。既不管已經制訂及正在執行的規劃方案,也不管新方案規劃是否符合實際,都想通過一紙文件來體現自己的戰略思維、宏觀考量、長遠眼光。更有甚者,哪怕是日常本職工作,也要方案先行,推敲文字,不僅沒有消除「文山」,反而助長了「文牘主義」。
「一頭熱」。國家治理現代化既是重大的理論命題,也是艱苦的實踐探索。現在的國家治理現代化熱在理論探討、輿論宣傳,冷在具體的實踐探索;熱在方案設計,冷在具體實施。這種現象說明了國家治理現代化還沒有形成均衡的參與格局,找到各種力量匯集的交點。過度的熱也容易產生泡沫,理論研究跟風,系統深入不足,輿論宣傳流俗,口號概念濫用。甚至一些與時代發展要求不相符,甚至倒退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也被冠以治理的名義,貼上現代化的標籤。
「一公裡」。國家治理現代化是一個權力合理配置的過程,但是權力配置必然觸動利益藩籬,出現各種「梗阻」。行政審批權改革最能體現這點。一方面是權力下放的「最先一公裡」。在行政審批權改革過程中,一些部門相互掣肘,你放我不放,先放後不放,看單項很美,看整體很凌亂。另一方面是權力下放中的「最後一公裡」。之所以下放權力,是因為地方政府可以就近就便管理和服務經濟社會的發展,企業和市場可以進行自我管理。但是權力下放到最後的環節,往往會產生阻滯,或者是地方由於多輪的機構改革,沒有了明確的承接主體,或者是地方部門條件有效、能力不足,難以行使好下放的權力,或者是上級擔心顧慮延遲下放權力,或者是相關信息的發布不及時、不透明、不普遍。於是出現了行政審批改革中的「放不下」「接不住」的現象。
「一面倒」。民主化和有效性是衡量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準,二者相輔相成,不能偏廢。就各項改革的有效實施而言,制訂規劃方案要遵循科學化、民主化的原則,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地方下級的具體條件,體現差異化原則。但在實踐中,一些規劃方案,為了求速度、趕進度,體現領導意圖,往往減少程序,忽視不同意見。一些規劃方案只強調與上級對接,體現統一性、規範化,忽視了下級的具體要求。規範化、標準化是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特徵,但應是建立在多樣性、多元化的基礎之上的。如果只強調前者,就會削弱制度運行的動力、社會生活的活力。
「相互推」。責任和擔當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最需要的氣質。遇問題退縮,見責任推卸,是無法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改革開放以來,反對官僚主義、拖延推卸一直是行政改革的重要主題。現在,推卸責任有了新形式。對於新問題,以沒有制度依據、法律授權來推脫;對於老問題,則用所謂的「流程再造」來細化,分攤到更多部門;對於跨部門問題,以沒有上級協調來迴避。推卸責任必然生成「懶政」「怠政」,既阻礙了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深入推進,也嚴重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挫傷社會公眾對於改革的美好願景。
重塑社會心理
就當下而言,在繼續完善頂層設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落實過程中,尤其要注重構建與治理現代化相符合的社會心理,為各項制度改革和政策實踐營造健康的社會精神環境,提升治理現代化「硬體」與「軟體」的契合度。
以改革定力克服焦慮感。緊迫感是趕超型現代化國家的基本特徵,中國的緊迫感更為強烈。要實現「兩個一百年」的目標,須倍加努力,強烈的緊迫感貫穿於各項改革之中。與此同時,中國這樣的巨型社會在短時間內經歷著多重的轉型,人們認識世界和自身的參照系不僅在快速變化,而且也在多樣化,外部說服和自我說服的機制不健全,社會心理缺乏穩定性,浮躁心態日常化。緊迫感與浮躁心態交織在一起,很容易轉變為焦慮感,過於強調速度、規模、物質成就、重大變化等短期內可以看到、直接感受的「硬實力」,而忽視了長遠、堅持、持續等需要耐心才能實現的價值,也容易導致虛假的競爭氣氛。因此,一定要保持戰略定力,堅定自信心,崇尚一張藍圖繪到底的治理精神,營造激發活力和創造力的社會氛圍。
引導社會預期。社會預期是民心所向。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利益成為社會預期塑造的關鍵因素。更為重要的是,利益的內容已經極大豐富,不僅包括經濟收入,還包括健康、環境、流動、發展機會。人們評價預期實現的標準也從縱向歷史尺度向橫向跨國尺度轉變,更加傾向於以個人的發展來衡量社會的進步。因此,國家治理現代化要重視社會預期的變化,並通過制度機制的改革完善,來引導和塑造社會預期,將個人發展的動力匯集為國家發展的合力。
提升社會信任。信任是降低制度運行成本最持久的力量,但信任的培養又是長期的過程。可通過改進執政能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制度信任水平,通過合理有效的分權來改進不同治理層級之間的信任關係,通過有效的授權賦能推動國家與社會之間信任關係的現代化轉型。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是多主體參與的共商共建共享的過程,需為有序參與提供更為通暢的渠道,為自我管理創造更有力的制度環境,尊重主體性,激發主人翁意識,在相互認同中提升社會信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