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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無效合同的認定與處理
上述三種案件無效認定後,在理論界引起學者的反對,認為無效合同的範圍應作嚴格限定。上述三種案件屬常規案件,在經濟合同案件中佔有很大的比例,討論已是當務之急。所以如果當事人未根據法律的規定履行登記手續,應認定為合同不成立。實踐中,此類案件受宏觀調控的影響,按無效認定後,出租方只能收取損失費,高於損失費幾倍的租賃費,有的法院予以追繳,有的不做處理。隨著房改的發展,出租房屋越來越多,一律按追繳處理打擊面太廣,產權人畢竟有權行使自己的處分權。但不做處理,顯然讓承租方得了便宜,處理結果顯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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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的認定標準,格式合同的無效情形
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條款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條款的形式反映出來的,採用格式條款的合同稱為格式合同,或制式合同。那麼,格式合同的認定標準是什麼呢?格式合同的無效情形有哪些?下面小編為您詳細介紹。一、格式合同的認定標準1、格式合同成立要件:(1)當事人適格,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具有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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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
由於建設工程的專業性和複雜性,為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建築法》《招標投標法》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規都對建設工程合同進行規制,其中包含了大歉的強制性規定。但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只有違反了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才會導致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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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債權債務合同被認定無效,擔保合同也無效|民法典物權編解讀
假如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那麼擔保合同還有效力嗎?民法典明確指出,一般情況下,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 2019年,小張開公司需要資金200萬元。他的朋友小李是某國有公司的出納,兩人惡意串通,由小李挪用國有公司資金借給小張。小張和小李籤訂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額200萬元,借期1年。小張的姐姐按照弟弟的要求,將自己的房產抵押給小李,並籤訂了擔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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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實施:哪些借貸合同將被認定無效?3種無效情形詳解
那麼,按照新的規則,哪些借貸合同將被認定無效了呢?……大家好,我是胖乎律師。民間借貸新規已經開始實施。「新規」中,對於民間借貸合同認定無效的情形,也作出了具體規定。那麼,規定結合實際,哪些情形的借貸合同,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合同呢?胖乎總結了以下三種情形:1、沒有領取金融牌照、無放貸資質的機構發放貸款的;2、出借人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3、出借人借貸營利法人經營資金轉貸的、向單位職工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方式取得資金轉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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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實施:哪些借貸合同將被認定無效?3種無效情形詳解
那麼,按照新的規則,哪些借貸合同將被認定無效了呢?……大家好,我是胖乎律師。民間借貸新規已經開始實施。「新規」中,對於民間借貸合同認定無效的情形,也作出了具體規定。那麼,規定結合實際,哪些情形的借貸合同,可能會被法院認定為無效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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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壽保險合同已履行七年,法院會認定合同無效嗎?
從以上案例可知,黃女士的目的是要求保險公司退還保費及利息,故律師圍繞此種訴求分析可得出兩種思路:一是解除合同;二是確認合同無效。《合同法》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約定解除,二是法定解除。《保險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故本案中,即使依據合同法可以解除合同,或者依據保險法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後果都不能達到黃女士的要求。鑑於此,我們就只能考慮另一種途徑了——確認該保險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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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已實施,大量借款合同可能被認定無效!
本次修訂後的新規定在人民法院認定借貸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中增加一種,即增加「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無效。 二是完善轉貸無效認定。 2 可能會有大量的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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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整體無效與部分無效的判別
如果無效,是合同整體無效還是僅計價條款無效? 問題二:中標合同背離了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件載明的合同實質性內容時,應認定中標合同整體無效,還是其中背離了實質性內容的條款無效?、訂約程序和合同標的以外,合同的其他內容違法的,需要根據具體違法情形,分別認定合同整體無效,或者合同部分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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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條款會因為合同無效而無效嗎
,只是部分無效,那麼結算條款會因為合同無效而無效嗎?下面由李陽律師為大家進行相關介紹:一、結算條款會因為合同無效而無效嗎(《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同無效的,結算條款一般是無效的。但如果是工程建設合同,建築合同無效的,如果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後,不影響工程結算條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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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新規已實施,大量借款合同可能被認定無效
本次修訂後的新規定在人民法院認定借貸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中增加一種,即增加「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無效。二是完善轉貸無效認定。02可能會有大量的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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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具體如何認定?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2020年8月最高院修訂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時,將上述條款修改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一)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取消了高利轉貸和借款人事先知情的限制條件,將套取金融機構轉貸的情形,一律按照借款合同無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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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認定「職業放貸人」第一案:借款合同無效
短短幾個月借錢多次,利息遠遠高出正常標準……記者從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認定「職業放貸人」第一案已於日前作出判決。在一起看似常見的民間借貸合同糾紛中,主審法官看出端倪,抽絲剝繭還原事實了真相,最終認定出借人為「職業放貸人」,借款合同無效,對合同約定的高額利息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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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被法院認定無效,還能拿回借出去的錢嗎?
我是杭州鄒祺明律師,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出借人要求還款會提供債權憑證,包括借條、借據、收據、欠條、還款計劃、借款合同,這些憑證都可用於證明雙方之間的借貸關係,屬於借款合同的範疇,我國法律對借款合同規定了無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借款合同無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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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認定「職業放貸人」第一案,法院:借款合同無效
一起看似簡單的借款合同糾紛,借款人到期未還清債務被出借人訴至法院。是普通的借款糾紛還是另有隱情?法官抽絲剝繭,還原事實真相,最終認定出借人為「職業放貸人」,借款合同無效。這也是南京中院認定「職業放貸人」的第一案,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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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已登記過戶,為啥法院認定合同無效
【案件回放】北京山如畫公司將涉案房屋出售給大江,大江按照合同約定交納了購房款、房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房屋所有權登記費,並取得了相應的收據及發票。房子交付後,大江居住至今。但因千堆雪將房屋賣給百浪淘致大江未能過戶。大江遂訴請法院:確認千堆雪、百浪淘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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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合同無效認定裁判規則精選(2020裁判珍藏版)
通過分析發現,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有關的爭議問題,大致主要表現為六個方面:一是關於違反招投標法相關規定的合同無效;二是合同無效工程價款的確定;三是借用資質或者掛靠有資質企業施工的有關問題;四是承包人轉包合同無效管理費的認定;五是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問題;六是其他與合同效力有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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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合同是無效的!施工合同,這幾點很重要
一、建築施工合同什麼狀態下無效1、合同主體不適格,應當認定無效。建築施工事關重大,甚至關乎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施工人有無相應資質尤為重要。因此,對主體資格的認定應列為合同效力認定的首位工作。沒有資質、低於相應級別資質要求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均為無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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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當事人被認定為職業放貸人,法院:借款合同無效!
法院在審理借款合同糾紛案件過程中,要根據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降低融資成本的精神,區別對待金融借貸與民間借貸,並適用不同規則與利率標準。要依法否定高利轉貸行為、職業放貸行為的效力,充分發揮司法的示範、引導作用,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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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關係效力的認定
一、不影響合同效力的因素 合同法總則第五十二條規定了構成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合同具有規定的任一情形時為無效。但下列情形,不能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事由: 1、合同條款不完備。關於合同成立的條件,合同法並沒有規定,實踐中,一般仍沿用經濟合同法第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意思一致,經濟合同就成立)為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