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擔保人出具利息欠條並不導致訴訟時效起算
人為該借款提供擔保,沒有約定擔保方式。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擔保人出具的利息欠條是否能導致訴訟時效的起算。>證明債權人向債務人及擔保人主張借款事實的情況下,原告主張債權的期限仍應按未約定還款期限最長訴訟時效期間(二十年)計算。
-
對擔保物權存續期間長於主債權訴訟時效的質疑
擔保合同是依附於主合同的從合同,擔保物權的存續期間就不應當無端地比主債權的訴訟時效還多兩年或作其他時間限制,除非擔保人與擔保權人有約定。 二、對債權人利益而言也是時利時弊。 先說利,在主債權的訴訟時效屆滿後,擔保權人已經對主債務人喪失了勝訴的權利,除非主債務人自願履行;但是如果擔保權人在主債權的訴訟時效屆滿後的兩年時間內向擔保人主張擔保物權,還享有勝訴權,這就能使擔保權人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得到保護。
-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是多久,擔保期限的起算
擔保期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是多久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有多久 根據《擔保法》第26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
擔保人可以做多少次擔保呢
擔保是約定擔保責任的一種方式,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的,擔保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有些人不知道擔保人能夠擔保多少次?對於這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具體闡述。法律不限制擔保人的次數,只要銀行認可、接受擔保人的擔保,主要與經濟能力、擔保意願相關,與次數無關什麼是擔保人:擔保人即保證人
-
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幾種情況
在民間借貸中,有些人會出於親戚情誼或是兄弟義氣而糊裡糊塗給人做了擔保,事後才反悔這往往也是不幸的開端,一些債務人會因為沒錢而把昔日情誼忘至腦後,然後跑路了,最後只剩擔保人無處話悽涼,苦不堪言。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
擔保家人移民加拿大,成擔保人的條件
如果你擔保一位親屬作為永久居民來加拿大,那你要負擔親屬到加拿大後的各種費用。作為一個擔保人,你必須保證你的配偶或親戚不會向政府尋求經濟援助。擔保程序從你作為加拿大永久居民或公民申請成為擔保人開始。擔保家人來加拿大有兩種程序,一種適用於配偶,已婚或普通法伴侶和子女。另一種適用於擔保其他符合條件的親屬。
-
擔保人相互追償規則重大修改,債權人如何避坑(修訂版) | 民法典擔保新規
九民紀要就相互追償問題明確態度前,有觀點認為擔保人之間屬連帶債務,因此向部分擔保人主張責任,應適用或參照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7條的規定⁷,認定對部分擔保人主張的效力及於未主張的其他擔保人,排除後者主張保證期間或訴訟時效屆滿的抗辯權。
-
借條未約定擔保方式和期間,擔保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案情簡介2017年2月14日,乙向甲借款10萬元,約定借款期限一年,丙在擔保人處籤字,但並未約定擔保期間和擔保方式。借款到期後,乙消失不見,甲要求丙還款。問:丙是否承擔還款責任?一、丙承擔一般保證責任還是連帶保證責任?
-
無效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追償權是怎樣的?
保證是擔保方式的一種,保證人以其自身信用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提供擔保。設立擔保,首要避免的,是擔保合同被認定無效。那麼無效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追償權是怎樣的?網友諮詢:無效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追償權是怎樣的?
-
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的情形共8種,其法律依據在哪裡
你在《張哥說法:擔保人在哪些情形下不承擔保證責任?》一文中,列舉了八中情形,請問,這8種情形都有法律依據嗎?有的話,其依據分別是什麼?【答覆】張哥說法是一個普及法律知識的欄目,是普通百姓學法、用法的園地,也是張哥研究法律課堂的課堂。有關「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的情形」一文中,張哥列舉了8中,先就其法律依據提供如下:一.
-
債務擔保人怎麼才能更好的防範擔保風險
在生活中,能夠作為債務擔保人,不是出於親人就是出於朋友,而對於那些替他人做債務擔保的人,對自己應承擔的法律風險又缺乏了解。一旦債務人無法履行應盡的還款義務,擔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資產為朋友還債,更有甚者,甚至會因擔保而傾家蕩產。擔保的初衷是為了保證債權人債權的順利實現,但是如果作為擔保關係中的當事人不注意把握風險的規避,也可能會招致很多的麻煩。下面催天下小編大家詳細介紹!
-
最高法確立執行擔保的擔保期間制度 過期間擔保人免責
(二)明確執行擔保的實現方式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1條,被執行人於暫緩執行期限屆滿後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但由於其對執行擔保具體實現方式的規定較為籠統,導致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直接執行,有的裁定追加擔保人為被執行人,有的裁定直接執行擔保財產。
-
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中擔保人擔保範圍的認定
【分歧】 關於本案王某、李某兩擔保人應如何承擔擔保責任,有二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王某、李某與信用社在「最高額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保證擔保的範圍為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因此,王某、李某應對所發生的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債權總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
擔保人在擔保期間不用承擔責任的5種情況
生活中很多時候,如果我們要進行借款的話是可以存在擔保人的,如果在借款人無法償還的情況下就會由擔保人承擔責任,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擔保人在擔保期間是可以不用承擔責任的,對於這個問題大家應該不是很清楚,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催天下小編整理了以下幾種情況擔保人是可以不用承擔責任的。
-
擔保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有哪些?
在生活中,大家碰到朋友邀請作為擔保人的情況是時常都會發生,礙於面子,或出於好意,只要別人一句話,自己就仗義作出為別人擔保的決定並不是什麼難事。那麼擔保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有哪些?網友諮詢:擔保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有哪些?
-
擔保人行使追償權,必須避免的10大法律風險
齊精智律師提示在主債務合同和擔保合同沒有就擔保人的追償權約定的情況下,擔保人行使的追償權是獨立於主債務合同以及擔保從合同的,其適用規則更多的還是要從《合同法》以及《物權法》的規定中尋找。本文不惴淺陋,分析如下:一、擔保人行使追償權不能要求其他共同擔保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
-
結合九民紀要來學擔保知識點:混合擔保中擔保人之間的追償問題
,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或者物的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被擔保的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擔保法司法解釋第38條明確規定,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
主合同、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應否擔責?
同日,黃某、王某、李某為徐某出具書面擔保協議,若該公司不能按期還款,則由三人承擔保證責任。到期後網貸公司未能還本付息,徐某遂將三人訴至法院。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亦無效。被告李某、王某、黃某作為該公司員工,明知借款合同違反法律規定,仍為其提供擔保,應為其過錯承擔責任。根據法律規定,綜合本案案情,三被告應承擔網貸公司不能清償本息部分的三分之一。三被告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該網貸公司追償。
-
擔保人從債權人處受讓擔保債權後不能以「受讓人」身份,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
保證人往往考慮這樣一個問題,自己代償後能不能向債務人及其他擔保人追償?依照《民法典》的規定,如果多個保證人擔保的,事先沒有約定好可以追償或擔保方式為連帶共同擔保,擔保人之間不可以追償。即使擔保人之間可以追償,也僅是對於超出自身份額之外的部分可行使追償權。所以有些保證人就想通過購入債權的形式,搖身一變成了「債權人」,這樣既可以向債務人主張債權,也可以向任一擔保人主張擔保責任。此法兒可行嗎?
-
債權人怠於行使擔保物權的擔保責任承擔
從此案來看,如果擔保人要求債權人及時行使擔保物權,而債權人遲遲不行使的,即屬於怠於行使擔保物權的情形。 假如債權人在正常的訴訟時效期間、擔保期間,未要求債務人償債、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個人認為這屬於債權人自我權利放棄。當然,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擔保期間內主張了債權,但行使權利的時間較晚,債權人是否屬於怠於行使擔保物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