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中院發布2016年度濟南智慧財產權十大案例

2020-12-24 中國山東網

  中國山東網4月21日訊 (記者 邱忠琿) 21日上午,濟南市中院舉行新聞通報會,發布2016年濟南智慧財產權十大案例,其中引人注目的涉及「稻香園」「諾和諾德」「華水公司」等多家國內外知名品牌。案例具體情況如下:

  「諾和·諾德」馳名商標案

  原告:諾和諾德(中國)製藥有限公司(簡稱諾和諾德公司)

  被告:濟南盡善盡美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盡善盡美公司)

  被告:山東復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復大公司)

  【案情摘要】諾和諾德公司系第8086078號「見圖一」(諾和諾德文字與圖形組合)註冊商標在中國大陸範圍內的唯一被許可人,該商標的核定使用商品範圍為第5類:醫藥製劑等。諾和諾德使用該商標生產的胰島素製劑等產品在糖尿病治療領域佔有較高市場份額,享有良好聲譽。兩被告在其生產的面膜及面霜上使用了「諾和·諾德」及「NOVO.NORDISK」英文標識。面膜與面霜屬於第3類:化妝品,與涉案商標核定使用商品不屬於相同或者類似商品。諾和諾德公司認為,其商標在中國區域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享有很高聲譽,為馳名商標。兩被告在不相同和不相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原告的馳名商標近似的標識,減弱了原告商標的顯著性,並不正當地利用了原告商標的市場聲譽,給原告利益造成損害。起訴要求兩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商標經長期使用,為諾和諾德公司在同行業創造了高利潤,其廣告宣傳遍及全國,獲得了有關行政部門、行業協會的多年的正面評價,達到為相關公眾所廣為知悉的程度,符合馳名商標的認定條件。該商標為組合商標,其中「諾和諾德」文字構成商標的主要部分,最容易引起消費者的注意,被告使用的「諾和·諾德」標識與之構成近似。雖然被控侵權產品屬於化妝品,與涉案商標核准使用的商品既不相同也不相類似,但相關公眾在見到標有「諾和·諾德」標識的產品時,容易誤認為該商品系原告生產或其生產者使用該商標獲得了原告許可,或者生產者與原告存在某種特定聯繫。被告的這種行為構成了對相關公眾的誤導,削弱了商標與原告之間的特定聯繫,造成該品牌對相關公眾吸引力的降低,從而使原告的利益受到損害,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判決兩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30萬元。

  【典型意義】本案涉及馳名商標的認定與保護。馳名商標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的商標,馳名商標的保護不以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為限。濟南中院作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有權認定馳名商標的法院,嚴格按照按需認定原則及法定標準,重點考量商標在相關公眾中的知曉程度,對符合條件的商標依法認定為馳名商標,保護了馳名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微信朋友圈著作權糾紛案

  原告:張某

  被告:韓某

  【案情摘要】2015年5月,韓某以300元的價格向張某購買了一捧花束。韓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上傳了一條文字內容,配圖為該花束的照片。張某發現後認為韓某拍攝的花束照片沒有加蓋其花店的水印或者指出作者名稱,韓某未經其許可擅自將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公開的行為侵犯了其著作權,遂通過微信向韓某指出其行為不妥。後韓某將照片在朋友圈刪除。因雙方在溝通過程中發生糾紛,張某起訴要求法院判令韓某在微信朋友圈中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對其製作的花束分別從色彩搭配與過渡、花材選擇等方面的獨特之處進行了闡釋,具備獨創性,能夠作為美術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美術作品原件所有權轉移後,除展覽權外的其他著作權仍歸原著作權人所有。但韓某將其購買的花束拍照後上傳到微信朋友圈的行為,其受眾僅限於特定群體,傳播範圍有限,客觀上並未給張某造成不良影響。並且韓某主觀上沒有惡意,沒有獲取經濟利益的意圖,在此情況下其行為應視為對其所有權的正當行使。判決駁回張某的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本案涉及美術作品獨創性及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信息行為的合理性認定問題。本案的裁判具有以下兩點指導意義:一是作品的獨創性要求該作品能夠體現作者的個性表達,但其標準不應過高,只要作品中體現了作者某種程度的取捨、選擇、安排、設計,就應認為具有獨創性。二是美術作品原件的所有權轉移後,所有權人對作品進行拍照並上傳微信朋友圈的行為,如果沒有影響到對美術作品的正常使用,沒有獲取經濟利益的意圖,就不應予以禁止。

  華水公司發明專利權糾紛案

  原告:山東華水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簡稱華水公司)

  被告:單縣卷之源水務發展有限公司(簡稱卷之源公司)

  被告:山東水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水利集團)

  被告:菏澤弘德建築勞務有限公司(簡稱弘德公司)

  被告:濟南盛大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簡稱盛大公司)

  【案情摘要】華水公司系名稱為「振動沉模防滲板牆製造方法」發明的專利權人。卷之源公司將單縣月亮灣水庫工程發包給水利集團後,水利集團將其中的震動沉模防滲牆工程分包給弘德公司,弘德公司又轉包給盛大公司。華水公司認為該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方法侵犯其專利權,申請法院採取證據保全。在法院工作人員到達取證現場時,施工人員停止施工,拒不配合法院取證。華水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要求四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20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在法院採取證據保全措施時,因涉案工程施工人員拒絕配合,導致對涉案工程是否使用了涉案專利技術的事實無法查清,應推定涉案工程在施工中使用了華水公司的專利方法。水利集團、弘德公司、盛大公司在涉案工程的分包及轉包過程中均存在過錯,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綜合考慮涉案專利權的類型、侵權性質及規模等因素,判決水利集團、弘德公司、盛大公司共同賠償華水公司100萬元。

  【典型意義】在智慧財產權尤其是專利侵權案件中,侵權行為往往具有隱蔽性、時效性的特點,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或提起訴訟前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對於在採取證據保全過程中出現的妨礙取證行為,法院將根據已經保全取得的證據,結合權利人提供的初步證據,依法推定有關侵權事實成立。

  「稻香園」商標權糾紛案

  原告:成都市稻香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成都稻香公司)

  被告:山東稻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簡稱山東稻香園公司)

  被告:濟南市中佳佳稻香園蛋糕店(簡稱佳佳蛋糕店)

  【案情摘要】成都稻香公司享有第3063727號「見圖二」(稻香園文字及圖形組合)商標專用權,註冊時間為2003年3月,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0類:糖果、麵包、餅乾、蛋糕等。濟南稻香園食品有限公司(簡稱濟南稻香園公司)成立於1995年10月11日,其生產的「稻香園」系列產品自2002年即獲得諸多榮譽,取得一定的知名度。2007年3月7日,濟南稻香園公司的股東註冊成立山東稻香園公司,並將全部業務轉移到該公司,延續使用「稻香園」品牌。山東稻香園公司分店分布於濟南、德州、泰安等地共計51家,形成相對固定的消費群體,享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成都稻香公司認為,山東稻香園公司生產並由佳佳蛋糕店銷售的糕點、月餅、麵包等商品使用了「稻香園」及近似標識,侵犯了其註冊商標專用權,起訴要求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稻香園」企業字號經過山東稻香園公司和濟南稻香園公司的持續性使用,在成都稻香公司註冊使用涉案商標之前已經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被訴標識對涉案商標構成在先權利,被告使用被訴標識具有正當性和合理性,不具有攀附成都稻香公司涉案商標的主觀意圖。成都稻香公司涉案商標顯著性不高,其受保護的權利邊界應限於圖文整體標識。被訴標識和涉案商標的實際使用情況存在明顯區別,山東稻香園公司使用帶有「稻香園」文字的標識與成都稻香公司涉案商標不會產生混淆,不構成商標侵權。判決駁回成都稻香公司的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本案涉及的實質問題是企業字號和註冊商標不同權利主體在商業擴張中權利邊界的劃定問題。對於在先企業字號與註冊商標之間的權利衝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及保護在先權利的原則,重點考慮被告的具體使用方式是否具有正當性和合理性,是否具有攀附註冊商標的主觀意圖,並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結合註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是否容易造成混淆等因素,合理確定企業字號與註冊商標之間的權利邊界。

  「實力」商標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原告:中上汽車有限公司(簡稱中上公司)

  被告:濟南實力客車製造有限公司(簡稱實力公司)

  【案情摘要】2009年8月7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核准,中上公司從實力公司受讓取得第1262190號「實力」文字商標和第4710599號「見圖三」(實力圖形)商標。雙方在商標轉讓合同中約定,中上公司授權實力公司繼續無償使用上述商標。國家發改委於2008年發布第40號公告,將實力公司原有的所有汽車產品的生產企業資質變更到中上公司名下。實力公司在轉讓了上述商標權後,在其製造、銷售的汽車及合格證上繼續使用上述商標,並在合格證上標註製造企業為中上公司。中上公司認為實力公司的行為侵犯其商標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起訴要求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中上公司雖然從實力公司受

1、凡本網專稿均屬於中國山東網所有,轉載請註明來源及中國山東網的作者姓名。

2、本網註明「來源:×××(非中國山東網)」的信息,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若作品內容涉及版權和其它問題,請聯繫我們,我們將在核實確認後儘快處理。

3、因使用中國山東網而導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約毀壞、誹謗、版權或智慧財產權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種損失等,中國山東網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一切網民在進入中國山東網主頁及各層頁面時視為已經仔細閱讀過《網站聲明》並完全同意。

相關焦點

  • 濟南市中院發布2018年十大智慧財產權案例
    央廣網濟南4月25日消息(記者 劉海奎)今天(25日)下午,記者從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年智慧財產權宣傳周活動新聞通報會上了解到,2018年,濟南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2634件,審結2510件。受理案件中,一審案件2585件、二審案件49件;民事案件2624件、行政案件2件、刑事案件8件。收、結案同比分別增長42.2%、27.2%。
  • 濟南公布十大智慧財產權案 九陽豆漿機獲賠100萬
    本報4月22日訊(記者 劉曉群 實習生 史春勇 通訊員 陳茜 劉軍生)  在「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來臨之際,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2012年度濟南市審結並生效的具有影響力的十大智慧財產權案件,涉及專利、商標、著作權、反不正當競爭、植物新品種等傳統智慧財產權審判領域,以下為其中的4個典型案例。
  • 盤點|全國各地法院2019年度十大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例
    法律犀牛本文首發ID:右上角法律為了迎接「4.26」第20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全國各地法院紛紛發布各省市典型智慧財產權案例,這些案例突顯了智慧財產權在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和貢獻,也為我們之後進一步探究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提供了很好的借鑑。
  • 南京中院發布十大年度案例 判定48小時工傷認定案
    1月8日下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南京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十大優秀案件頒獎暨發布會。一個好的案例勝過一沓文件。本次評選出的十大典型(優秀)案件,是從全市兩級法院辦結的近25萬件案件中優選而出的精品,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智慧財產權以及執行等各種類型,既展現了南京法官的審判水準與司法智慧,又代表著南京法院高質量司法的最新成果。
  • 樓盤名稱侵權華潤獲賠300萬 濟南公布十大智慧財產權案,「LV」等知名...
    (資料片) 濟南中院供圖 25日下午,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發布了2018年濟南法院十大智慧財產權典型案件。其中,LV、東阿阿膠、農夫山泉、江中「猴姑」等商標上榜。新類型案件不斷湧現,受理多起涉及網絡技術、自媒體及新型社交平臺的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案件,給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帶來新挑戰。
  • 濟南市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成功調解首例法院委派案件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王宣淞 濟南報導 近日,濟南市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成功調解一起外觀設計專利權侵權糾紛。這是該中心作為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組織接受訴前委派進行調解的第一個案件。案件的順利調解,為該中心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的紮實推進提供了成功案例。 2020年11月12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二批特邀調解組織名錄,濟南市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名列其中。
  • 浙江發布2019年度智慧財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浙江省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外發布了2019年度浙江省智慧財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這十個典型案例是從省市場監管局、省法院、省公安廳等25個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推薦的典型案例中篩選的,包括商標、專利、商業秘密保護等各類案例。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體現了浙江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力度,具有較高參考價值。
  • 濟南公布十大智慧財產權案件 九陽打贏豆漿機產權官司(圖)
    ……今天上午,在第十三個「4.26智慧財產權日「來臨之際,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了2012年審理生效的十大典型智慧財產權案件。案件涉及專利、商標、著作權、反不正當競爭、植物新品種等傳統智慧財產權案例,還包括了濟南法院深化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刑事審判「三審合一」試點改革的最新成果。
  • 嘉興中院發布2019年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4月22日上午,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聯合召開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新聞發布會。中院副院長徐靜霞通報嘉興法院2019年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情況,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庭長徐瑾發布2019年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南湖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吳政文介紹該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
  • 臨沂中院發布2016年智慧財產權十大案例 新百倫訴銀座商城上榜
    「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來臨之際,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2016年度智慧財產權審判十大案例。這些案例,反映了臨沂中院在智慧財產權和競爭領域處理新型、疑難、複雜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方法。  十大案例:  1、原告河北養元智匯飲品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河南九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臨沂批發城興莊食品銷售部、宗守陽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案情】  原告養元公司經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准註冊,依法取得5127315號「六個核桃」文字商標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且在有效期內。
  • 【知產專欄】合肥中院發布2019年度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
    在第20個「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來臨之際,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2019年度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其中5起案例已入選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2019年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 湖州中院發布2019年度全市法院智慧財產權八大典型案例
    2020年4月24日,湖州中院聯合湖州市檢察院、市公安局以及吳興法院召開2020年湖州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各界通報全市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狀況,並發布湖州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 2019年度深圳市智慧財產權十大案例
    今天,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智慧財產權十大案例,為服務保障「雙區」建設,不斷提升智慧財產權糾紛解決能力和國際影響力,打造智慧財產權保護「優選地」。 案例四李留偉犯非法製造註冊商標標識罪案向上滑動閱覽【案情與裁判】被告人李留偉與其妻子賴某某自2016年3月起,在未取得註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將 「DW」標識印製在其生產的包裝盒上並進行銷售。
  • 2019山東教育綜合改革和制度創新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濟南兩案例入選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11月27日訊(記者 葛婷婷)11月23日—24日,2019年度教育綜合改革和制度創新典型案例評選活動舉行。評選專家從全省16市推薦的27個案例中評選出2019年度教育綜合改革和制度創新十大典型案例。
  • 德陽中院發布2020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德陽中院發布2020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12月07日 12:27:44 來源:四川新聞網 > 四川新聞網消息 為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教育、評價、指引和示範作用,進一步提升審判水平和案例研究工作質量,德陽法院從全市兩級法院推薦的45件案件中,評選出2020年度德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 廣東高院公布2016年度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
    廣東高院公布2016年度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 2017-04-20 20:58:00來源:中國新聞網作者:${中新記者姓名}責任編輯
  •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2020強制執行十大典型案例」
    濟南中院於2019年9月19日依法立案執行。執行中查明,該案除凍結了被執行人連雲港某醫院在醫保局的醫療保險資金外,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該醫院是一家非營利性二級綜合醫院,住院人數常年保持在150人以上,住院患者主要為精神病人及老年患者,醫院主要收入為當地醫保局每月撥付給醫院約100萬元醫保資金,用於繳納水電費、採購藥品、人員工資等日常開支。
  • 德州中院發布智慧財產權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大眾網·海報新聞德州4月24日訊(記者 徐付彪 見習記者 王文佳 通訊員 張群)4月24日,在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即將到來之際,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智慧財產權審判新聞發布會,發布了「德州智慧財產權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 金昌中院發布2019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為發揮好典型案例的社會輻射作用,加強社會公眾對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認識和了解,1月10日,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及社會公眾發布2019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 濟南中院發布勞動爭議審判白皮書及十大典型案例
    11月12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勞動爭議審判白皮書新聞通報會,通報濟南法院勞動爭議審判工作情況,並發布《勞動爭議審判白皮書》。2013年,濟南法院建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與訴訟銜接工作機制,2020年8月,濟南中院與濟南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共同制定《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通過不斷加大裁審銜接工作力度,溝通機制進一步暢通,裁審標準進一步統一,工作機制進一步落實,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通過強強對話,實現強強聯合,有力地維護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