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一學生強姦女生,被判一年半緩刑一年半,浙大給予留校察看

2020-12-25 飛魚即樂

高考結束了一段時間,而接下來等分數出來以後就是眾多的學生進行報考大學了。

不過,近日浙江大學上了熱搜,浙江大學一名學生努爾特巴特爾犯強姦罪事件引起大家的強烈關注。#浙大對強姦犯學生的處罰刷新三觀#

網傳,這位學生犯罪後,僅被判了一年半,而且緩刑一年半,更讓大家不可思議的是浙江大學只給了留校察看處分,處分到期還可以申請解除。

從網上曝光的信息來看,2020年4月17日,法院判決努爾特巴特爾有期徒刑一年半,不過緩刑一年半,浙江大學對其留校察看,期限是12個月,到期之後還能申請解除。

另外判決書可以讓大家得知事件的經過,在2019年的2月22日,努爾特巴特爾趁著女生醉酒之際,把對方帶到了出租屋,然後做出了不雅舉動,還試圖強行與女生發生某些關係,不過該女生反抗並稱要報警,努爾特巴特爾害怕女生報警中止了。

之後女生聯繫努爾特巴特爾已經報警,努爾特巴特爾去公安機關投案,供述了事實。

事情的經過大家都了解了,不過對於判決結果,很多人認為判得輕了。

另外,大家認為浙江大學對努爾特巴特爾的處理也有異議。

這樣的學生,思想不端正,行為已經犯罪,卻還讓他在學校上學,為什麼不開除學籍,讓他得到應該有懲罰呢。

而且有媒體報導稱該判決書沒有是未公開的,沒有在網際網路公布。

雖然沒有公布,但是現在網絡上弄得沸沸揚揚,已經是全網皆知的地步。

也有網友曝光了努爾特巴特爾的社交信息,發文頻率很高,記錄日常以及每天快快樂樂的,一點看不出悔改的跡象。

重點是這位還有女朋友,發文秀恩愛,這讓不少網友更不平衡了。

這個努爾巴特爾,他是少數~…民族,他是貧困學生,他被浙江大學降分幾十分錄取,他在學校被各種特殊照顧,但現在他都強j別人了,學校還念他是初犯不開除,法院也只判了一年半緩刑,這就讓很多網友不理解。

大家很不滿,憑什麼要對他特殊對待?對他寬大處理,誰來對受害者寬大處理?念他是初犯就可以從輕處罰,難道初次犯罪的也可以念是初犯就輕饒嗎?

大眾不是說不能給少數.…民族同胞特殊照顧,我們更不能敵對和歧·視少數…民族同胞,就事論事,就是他這個人的錯,和其他浙大學生和少數…民族無關。

但是法律法規面前,做公平公正是底線,絕對不能有例外。

法律判決自有依據,不過沒被學校開除,處罰太輕了,學校也應該要考慮受害者的感受,給對方一個好的結果。

浙江大學是一流大學,堂堂的頂尖大學,居然能縱容這類人順利畢業,實在是丟了自己的臉和尊嚴。

與此同時,對比一下哈工大兩名大四學生因作弊被開除學籍,就可以看出浙江大學處罰實在是太輕了。

最新消息是浙江大學工作人員回應:7月20日浙江大學召開緊急會議,正在研究此事,後續情況會及時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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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大黨委學工部官方網站截圖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官網7月17日公布了一則《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努××,2016級學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決該生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見(2020)浙0106刑初140號刑事判決書)。根據《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理辦法》(浙大發本〔2017〕119號)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期限12個月,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到期可以申請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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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文件題為《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文件顯示,涉事學生努XX系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今年4月17日,被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以強姦罪為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6個月。)被處以治安拘留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免於刑事處罰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三)被司法機關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或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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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怎麼看待浙江大學某強姦犯緩刑一年半,並且保留學籍留校察看?
    法院認為努同學系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節,最終被判一年六個月並緩刑。由此可見,努同學並沒有成功實施強姦,主動終止了犯罪,屬於強姦未遂。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強姦罪最少也要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刑法第二十四條也有規定,對未遂犯的刑事責任,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有人作弊被開除學籍,有人強姦卻留校察看……浙大對強姦犯開恩?
    有人因作弊被開除,有人被判強姦罪卻只是留校察看。日前,網上流傳著一份浙江大學對2016級畢業生努某某的處分公告。公告稱該生因強姦罪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努某某趁受害女生醉酒之際,將其帶到出租屋內意圖不軌,並有猥褻性侵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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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於司法部門認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節,校學生獎懲委員會會議表決決定給予努XX留校察看處分。20日,一份關於「浙江大學2016級學生努××犯強姦罪被判緩刑,被浙大給予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在網上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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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一窺見身邊婆娘似笑非笑間送出的盈盈秋波,一個性致勃發年輕人,就瞬間體驗到了藍色藥丸也無法拯救的委頓。走吧,媳婦,看上哪個包了,我借唄有錢。但,「凡人之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禮也」。在下半身支配下,浙大學生努某意圖強姦女同學的行為,確實突破了大家的容忍底線。但是真正讓輿論持續升溫的導火索,顯然是網友對法院判罰與學校處理不滿。
  • 浙大,「留校察看」是愛還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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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大啟動調查:未開除強姦犯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引眾不滿
    最近,「浙大學生犯強姦罪獲一年半緩刑,僅被留校察看」引發熱議,不少人都是覺得處罰過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任務,強姦犯應該若被判定3年以下徒刑,需要具備自首,、犯罪未遂、中止等法定減輕處罰情節。浙大回應,後續會繼續處理此事,給大眾一個公平。
  • 浙大給強姦犯學生留校察看處分,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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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經12點丨浙大一學生犯強姦罪獲緩刑一年半,學校將其留校察看,校...
    每經編輯:張喜威1丨浙大一學生犯強姦罪獲緩刑一年半,學校將其留校察看據澎湃,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官網7月17日公布了一則《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努××,2016級學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湖區人民法院判決該生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 浙大男生侵犯獲刑,因初犯僅被「留校察看處分」,學妹:他是慣犯
    文/海盜君標題:浙大男生侵犯獲刑,因初犯僅被「留校察看處分」,學妹:他是慣犯浙江大學一名學生侵犯獲刑後,被學校處以留校察看的處分引發熱議。這一事件被曝光之後,很快引發熱議。這兩天,浙江大學一件事引發很多網友的熱議。一個名叫努爾特巴特爾的男大學生,因侵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而浙江大學研究決定對其「留校察看處分」。浙江大學是在7月17日公布這個處分決定的,然而這個決定卻引起了熱議。
  • 哈工大學生作弊開除學籍,浙大學生強姦留校察看,如何服眾
    7月20日,一份關於「浙江大學關於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在網上引發關注。這份決定顯示,2016級學生努××犯強姦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因此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 「留校察看」強姦犯:浙大為何對罪犯如此寬容?
    01.校規的立規技術 一名浙江大學的學生,因為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期一年半執行。判決落定後,學校根據校規對該名學生處以留校察看一年的處分。學校作出該項處分依據的是《浙江大學學生違紀處處理辦法》,該《辦法》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的,給予留校察看或者開除學籍處分。
  • 浙大給予犯罪學生留校察看處分,事情真相是這樣的
    浙江大學,簡稱「浙大」,是我國知名的雙一流學校,也是一所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近日,這個學校卻被網友們「罵」了,原因是該校學生犯罪被判刑了,學校居然還對他網開一面,只作了「留校察看」的處罰。,緩刑一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