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中國青年報、新聞晨報、法治松江等
2年前,
下載「金山毒霸」後,
華東政法大學本科生李同學發現,
自己的電腦中被捆綁安裝了
獵豹護眼大師與
軟體管家兩款軟體。
為此,其與「金山毒霸」運營公司
對簿公堂。
歷經一審宣判、上訴……
近日,案件終於有了結果。
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主持調解,
被告支付原告700元賠償款。
遭遇捆綁安裝、彈窗廣告!大學生起訴金山毒霸
據報導,2018年年底,小李使用自己的筆記本電腦登錄獵豹移動官網,按照提示步驟下載金山毒霸軟體時,被捆綁安裝了獵豹護眼大師與軟體管家兩款軟體。
這些軟體佔用大量電腦內存,減緩電腦運行速度,還時不時地彈出一些廣告,嚴重影響她使用電腦進行學習工作。
小李認為,自己在下載金山毒霸軟體時,未被明確告知捆綁安裝其他軟體,此行為已侵犯其知情權與自主選擇權,遂將獵豹移動訴至長寧法院。
「廣告」是行規?法院:未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被告辯稱:
獵豹護眼大師及軟體管家並不是捆綁軟體,而是金山毒霸的內置功能模塊,係為了給用戶提供更多實用、方便的功能而設置;
提供下載服務時,已在官網上載明該軟體的介紹,原告自身存在未事先閱讀的過錯,因此不存在侵害用戶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的情形;
至於推送廣告的行為,符合網際網路免費產品的行業慣例。
法院查明:
消費者在選擇下載金山毒霸軟體時,必須同步下載及安裝「護眼模式」及「軟體管家」,且這兩款軟體並不能獨立卸載。
因此,法院認為,「護眼模式」及「軟體管家」均具備作為終端軟體的獨立性,而非金山毒霸軟體的必要組成部分,符合捆綁軟體的特徵。
因此,法院認為,被告在提供涉案軟體下載服務過程中,未能保障原告的知情權。長寧法院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訴請,並於今年5月22日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北京獵豹移動科技有限公司賠付原告小李500元(包含交通費344.8元)。被告不服判決,上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被告做出改變,原告接受調解
一審判決後,小李在為二審搜集證據時驚喜地發現,金山毒霸捆綁軟體的行為消失了,用戶在下載安裝時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安裝「護眼模式」及「軟體管家」。「既然他們已經作出改變,那我們的目的就達到了,所以就同意了以調解的方式來解決。」小李說。
最終,獵豹移動表示,同意在一審判決的賠償款基礎上再增加200元,以700元賠付小李。8月28日,該案以調解結案。
「最終結果是滿意的,因為我們以私益訴訟的方式維護了公眾利益。」 李明芮說,通過努力維權成功,看似是一個人的訴訟,實則關乎一大群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對於小李的做法,網友紛紛表示支持:
學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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