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商報》報導,「上名校」=「高學費」,這看起來是理所當然的理論。但華商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些所謂的民辦學校,其投資主體資格多為國有資本,一邊享受國家統一的城鄉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的同時,一邊以民辦學校名義收取高額學費。
民辦校多數姓「公」現象,不獨西安一地存在,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假民辦現象在全國各地一直普遍存在著,可以毫不客氣地說,這是教育產業化結出的一顆毒瘤,是不折不扣的教育腐敗。
因為民辦學校體制機制比較靈活,招生不受學區限制,招多少人、收多少錢可以自主決定,這讓許多姓「公」的名校領導和企業家看到了發財的機會,他們利用名校自身的資源優勢,辦起了所謂的民辦學校。這些假民校跟母校之間具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無論在管理、理念、文化、師資上都會有所繼承,更容易被社會和家長接受。
名校搶灘民校,看似緩解了優質教育資源不足的矛盾,滿足了少數先富起來的家長讓孩子上名牌學校的需求,但是名校辦民校,對真正的民辦教育卻帶來了較大衝擊,導致一些民辦學校無法正常辦學,民辦教育資源不斷萎縮。這些姓「公」的民校藉助優質公辦教育資源與真正的民辦學校搶生源,擠壓其生存和發展空間,使原本就很脆弱的民辦學校雪上加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法。」從這個角度說,公辦學校作為國有單位主體興辦民校,本身就是一種非法行為。可是,既然於法無據,為什麼許多公辦學校能順利拿到民校辦學許可證呢?
仔細研究這些姓「公」的民校就不難發現,其背後都有著國有企業、教育部門、學校等利益主體間盤根錯節的利益關係。這些民校將對學生收取的高額學費轉化為學校利潤,又將利潤實行按比例、按人頭分紅方式分配給企業、教育部門、學校等利益主體,從而形成一個關係緊密的利益集團。許多民校每招一個學生,都要向有關部門或者是向母校繳納一定的費用。同時,這些假民校是政府機關領導、教育主管部門和校長們權力尋租的「一畝二分地」,成為部分特殊群體牟利的工具,嚴格規範名校辦民校無異於自斷財路。
毋庸置疑,這些姓「公」的民辦校,游離於公辦與民辦之間,享有公辦學校的資源,卻又按照民辦學校的機制運作,顯而易見是公共權利享受了雙重政策。這些假民校佔用國有資源卻不盡義務,嚴重破壞了現有的教育生態,是一種不折不扣的教育腐敗行為,各地政府主管部門應拿出壯士斷腕的魄力,清理名校辦的假民校,還老百姓一個更加公平的教育環境。(文/維揚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