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雪案:引領、重塑正當防衛理念,體現客觀公正立場

2020-09-24 中捷司法

【唐雪案:引領、重塑正當防衛理念,體現客觀公正立場】「媒體披露『崑山反殺案』後,指導江蘇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見,支持公安機關撤案,並作為正當防衛典型案例公開發布;指導福州市檢察機關認定趙宇見義勇為致不法侵害人重傷屬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2019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中,「崑山反殺案」和福建趙宇案讓正當防衛制度走進更多公眾的視野,也讓「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成為刷屏的金句,在全社會廣為流傳。

一年過去了,正當防衛制度適用情況如何?有沒有新的進展?

最高檢的工作報告給予了響亮的回答——「指導地方檢察機關查明淶源反殺案、邢臺董民剛案、杭州盛春平案、麗江唐雪案等影響性防衛案件事實,依法認定正當防衛。」這一次的報告,一口氣點出了4個正當防衛案例,讓人們意識到檢察機關依法適用正當防衛的決心。

2019年春節期間,雲南省麗江市永勝縣下街村李德湘酒後無故攔截同村唐雪乘坐的車輛,並對唐雪言語挑釁,後李德湘與唐雪及其家人多次爭執。2月9日凌晨1時許,李德湘手持菜刀到唐雪家大門外側,砍砸、踢踹大門,趕來勸阻的朋友將其菜刀奪走、丟棄並勸其回家。唐雪聽到砸門聲後起床,因感到害怕拿了削果皮刀和水果刀出門查看。李德湘衝上前朝唐雪腹部踢一腳,唐雪拿出削果皮刀反抗,李德湘繼續揮拳擊中唐雪左臉部,在被幾位朋友拉開後再次掙脫衝向唐雪,對其拳打腳踢。唐雪招架中削果皮刀掉落地上,情急之下掏出水果刀反抗、揮刺,致李德湘急性失血性休剋死亡。永勝縣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防衛過當)對唐雪提起公訴。為確保依法嚴格公正處理本案,雲南省檢察院會同公安部、雲南省公安廳專家到現場進行復勘,重新調取證據,最終認定唐雪的行為係為保護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採取的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永勝縣檢察院撤回起訴,於2019年12月30日對唐雪作出不起訴決定。                             

縱觀全案,司法機關和社會公眾對唐雪行為具有防衛性質並無爭議,爭議焦點在於唐雪的防衛行為是否過當。

我國刑法第20條規定,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由此可見,正當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否造成重大損害,是認定防衛是否過當的兩項法定標準。

「眾所周知,司法機關以往對正當防衛的認定極為苛刻。」唐雪案塵埃落定後,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明楷發表解讀文章稱,對唐雪的行為認定為正當防衛是正確的。綜合全案事實和證據分析,唐雪的正當防衛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雖有重大損害結果,但仍不構成防衛過當。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指出,在一些地方,正當防衛制度一度處於「沉睡」狀態,但我國關於正當防衛的立法其實已經比較完整。強化責任擔當,激活正當防衛制度,既是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權益保障的新期待,更有利於彰顯依法防衛者優先保護理念,鼓勵公民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勇氣,堅定公眾對法治的信仰。

如果說2019年最高檢工作報告的兩個正當防衛案例讓法律早有規定的正當防衛制度走進大眾視野,讓在某些地方還處於「沉睡」狀態的正當防衛制度被全面喚醒,昭示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那麼,2020年最高檢工作報告的唐雪案等4個正當防衛案例則引領、重塑了正當防衛理念,讓「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深入人心。

不僅如此,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來,檢察機關近年來辦理的一系列正當防衛案件,也體現出檢察官要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的理念——

一個時期以來,檢察機關只被看作犯罪追訴人和懲治者。少數檢察人員也認同這樣的「標籤」,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重支持配合輕制約監督。顯然,這樣陳舊的理念和習慣已經嚴重束縛了司法辦案工作,容易導致效率不高甚至司法不公。基於此,最高檢黨組提出要按照檢察官要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的理念,既做犯罪的追訴者,也做無辜的保護者,更要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和法治進步的引領者。而依法適用正當防衛的辦案實例,便是檢察官踐行客觀公正立場的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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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持客觀公正立場引領社會法治進步——二論學習貫徹第十五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精神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第十五次全國檢察工作會議強調,檢察履職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立場,既做犯罪的追訴者、無辜的保護者、正義的捍衛者,更要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和法治進步的引領者,真正做到打擊犯罪同保障人權、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機統一。堅持客觀公正立場,是進入新發展階段後,檢察工作實現自身高質量發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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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許多人已經忘記防衛人於海明是誰,但公眾對正當防衛案件所要體現出公平正義這一樸素期盼卻從未停止。這一天,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用二十二個條文,對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了較為全面系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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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注意到,《意見》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一目標要求,對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應當堅持的理念、應當把握的規則,特別是司法實踐中容易出現偏差的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特別強調,要把握立法精神,嚴格公正辦案,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
  • 兩高一部」出臺《意見》對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全面系統規定正當防衛,不是「誰死傷誰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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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對不法侵害,「兩高一部」撐你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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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兩高一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指導意見釋放了哪些信號?
    或許,許多人已經忘記防衛人於海明是誰,但公眾對正當防衛案件所要體現出公平正義這一樸素期盼卻從未停止。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用二十二個條文,對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了較為全面系統的規定。
  • 權威發布|"兩高一部"對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全面系統規定
    或許,許多人已經忘記防衛人於海明是誰,但公眾對正當防衛案件所要體現出公平正義這一樸素期盼卻從未停止。這一天,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用二十二個條文,對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了較為全面系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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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家解讀唐雪案】本案為何不是防衛過當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由此可見,正當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是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主要區分。那麼,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如何判斷正當防衛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呢?筆者認為,對於防衛過當應當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判斷:一是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二是是否造成重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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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許多人已經忘記防衛人於海明是誰,但公眾對正當防衛案件所要體現出公平正義這一樸素期盼卻從未停止。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用二十二個條文,對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作出了較為全面系統的規定。
  • 正當防衛新規:摒棄「以死為大」評判標準
    ,引領、重塑正當防衛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深入人心。」「邪不壓正」的司法立場。勞東燕認為,檢察機關辦理涉正當防衛案件和制發指導性案例等相關工作,有效喚醒了正當防衛制度這一「沉睡條款」,推動了正當防衛理念的重塑,讓公平正義以人民群眾看得見、聽得懂的方式加以實現,也使得「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 涉正當防衛!這些數字兩年間翻了一番
    《意見》明確,要準確理解和把握正當防衛的法律規定和立法精神,對於符合正當防衛成立條件的,堅決依法認定,切實防止「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意見》規定,正當防衛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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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勢必導致對正當防衛的認定過於嚴苛,甚至脫離實際。因此,必須堅持一般人的立場作事中判斷,即還原到防衛人所處的具體情境,設身處地思考「一般人在此種情況下會如何處理」,堅持綜合判斷原則,不能對防衛人過於嚴苛,不能強人所難,更不能做「事後諸葛亮」。第三,要堅持法理情統一,不能簡單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