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可謂由來已久,但近些年卻屢禁不止,可見其根深蒂固。作為在職教師,我不參加補課,也很少關心這方面的事,但經常無意當中看到一些地方對有償補課教師的處理。既然國家三令五申,不允許在職教師補課,那麼,在職教師進行有償補課就是犯錯誤,並且是比較低級的錯誤,作為一個老師,不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明知故犯,再犯這樣的錯誤,實在是不應該。
近日,瀋陽市鐵西區一教師違規有償補課被查及其有關事件,鬧得沸沸揚揚。一個教師做了錯事,因懷疑是某學生家長舉報,遂縱容其丈夫對學生家長施暴,這是錯上加錯!這樣的女教師枉為人師,甚至有些黑惡性質,給予開除處分應在情理之中。然而,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這個事涉及校長被免職,教育局副局長被免職,以及多名工作人員受到相關紀律處分。
隨後,瀋陽市教育局也下發通知,對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行為進行集中治理,參與組織「拉班補課」的已經查實,予以開除。
據人民日報有關記者報導,在有些地方,「拉班補課」成為家長、學校、教師間「不能說的秘密」,屢禁難止。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拉班補課」通常是班主任挑選一位人脈較廣的家長組成家長群,誘導學生「自願」參加班級補課,補課地點選在學校附近民宅,補課老師就是他們的任課老師,時間集中在雙休日。這已成為家長、學校、教師之間「不可言明的默契」。
「拉班補課」到底能為補課老師帶來多少收入?以致讓有些老師那樣的「痴迷」補課!本人沒有做過調查,也不願意進行調查,我想人家也不會如實的告訴我。,今天看到了人民日報有關記者報導,「拉班補課」可為老師帶來不菲的收入。以此次被開除的教師金某為例,其所在班級每周「班補」4節課,每節課70元,按一個班50名學生、每月4周計算,每月可收入5.6萬元,除去房租費用,三科老師平分,每人月收入超過1.5萬元。按此估算,教兩個班的資深老師月收入可超過3萬元,如果是寒暑假,這個數字則只高不低。
可見,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最終還是「錢」惹的禍。補課所得,遠遠比工資多得多。這恐怕是有償補課屢禁不止的真正原因了。
有得必有失。補課的教師得了,卻加重了學生課業和家庭經濟負擔,而且滋生教育腐敗,破壞教育公平。這也難怪相關專家建議,必須徹底根除教師有償補課現象,創造更公平、開放、合理的教育環境。那麼,有關部門應該如何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呢?
一是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由軟指標向硬任務轉化。
二是開通多種渠道接受社會各界舉報監督與問題反饋。
三是創建多元化的教育評價考核體系。
四是把屢教不改者清除教師隊伍。
五是切實提高教師待遇。
最後勸老師們,我們既為人師表,就應該遵紀守法,淡泊名利,不要進行有償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