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雲南省圖書館,來自雲南師範大學幼兒園的小朋友走進圖書館,通過新媒介演示感受數字閱讀的新奇。
打破時空限制,中國必須建立自己的數字圖書館
社科院曾做過一份關於「社區最需要的文化設施」的調查,結果顯示社區圖書館高居榜首,電子遊戲室、影碟租借室排在最後幾位。調查同時顯示,社區圖書館對青年人缺乏吸引力……
越來越多的歷史書籍、字畫隨著時間的推移,面臨毀滅,如何將有效保護與合理利用結合起來?公共圖書館質量差、網點太少、手續繁瑣且不合理,再加上它在物質形態上有時空上的限制,查閱資料成本過高,這些問題亟需解決之道。
民盟成員、全國政協委員李竟先曾組織成員進行多次調研發現,「圖書館有的分國界,有的沒有國界。其實,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讓咱們的資源傳播出去,讓更多的新東西進來?讓更多的人關注它、利用它、受益於它,我想這樣才能真正地發揮圖書館的功能。」
有著多年圖書館實踐經驗的李竟先認為,現在我們硬體設施齊全,電腦在大眾手中漸漸普及起來,怎樣才能把電腦系統中的剩餘空間充分利用,需要我們不斷地探索。就圖書館本身的職能而言,不僅僅是收藏書,更重要的是把書籍、資料儘可能多地實現共享,這樣才能發揮它的作用,試問什麼樣的圖書館收集的資料可以向儘可能多的人共享呢?這就是數字圖書館。建立數字圖書館是個趨勢。
作為數字出版產業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數字圖書館本身的確是一個令人激動的項目:它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幫助人們在更大範圍內共建共享信息資源。
「在我們這兒,借一本書,只需在網絡上登記即可,閱讀完後可以在家門口的社區圖書館,通過網絡把書還掉。如果恰好社區裡另有一名讀者想借閱這本書,那他就可以通過網絡在家門口借到,這該多麼愜意!」家住南京的小孫自豪地向筆者介紹著。據了解,其實這個目標實現起來並不需要太多經費投入,因為目前市、區級圖書館藏書目錄都已電子化,只要與網際網路聯通,就可實現互通;而社區圖書館只要添置一臺電腦,也可以實現。
歐盟在布魯塞爾提出的聯合聲明,就劍指國外「文化壟斷」。該聲明強調了加快圖書數位化進程的重要性,認為一國的圖書數位化進程太慢,那麼該國的文化將在未來深受其害。圖書數位化進程事關新一代文化發展的基礎。
而在我國,方正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方中華也表現出類似的擔憂:「實際上,一些網站的『免費』是一種商業模式,擁有了讀者,最後就會控制一種文化,因為電子閱讀最終會成為一種趨勢。會控制出版權,擁有文化上遊的控制權。」方中華認為,中國必須建立自己的數字圖書館。
加強對著作權保護,一道必須邁過的坎
近年來,各個國家和地區為了保存和豐富公共獲取,都通過各種有效措施來支持和推動數字圖書館建設。早在1999年,我國就開始開發中國數字圖書館工程,也有一些發展較好的企業,諸如超星、中文在線、方正等「數字圖書館」為讀者選擇的多樣性提供了市場,對服務不周的紙質公共圖書館構成了巨大衝擊。但數字圖書館的問題也很多。
很多人既是數字圖書館的獲益者,又是其侵權的受害者。
「幾年前來到北京,沒有本地的戶口本和身份證,我無法到公共圖書館或單位圖書館借書。恰好超星圖書館的業務員找上門來,我只是將一本書授權給他們(籤訂了授權書),他們給了我一張10年期限的閱讀卡(市價1000元)。我可以閱讀幾十萬冊PDG格式的圖書,能夠滿足學術研究中文獻引用的注釋要求。在兩年多的時間內,我利用這座龐大的『私人』圖書館工作,省時又省力。假如現在沒有類似的數字圖書館,我會覺得很不方便。『超星』將我那本授權的書製成PDG格式的電子書,非會員下載一次收費5元,只要有200人下載,閱讀卡成本就收回了。對於他們如何盈利我不明白,我只知道自己提供了什麼、得到了什麼。」這位作家無奈地說道,他們將我另一本沒有授權的新書掛在那裡,每下載一次收費9元。我的好些同事、同行、朋友都在哇哇叫,說自己的著作未經授權被掛在網上出售。
作家韓寒曾在博客中公開聲明:「歡迎谷歌圖書館掃描我的每一本圖書,並欣然接受在顯示目錄和摘要下60美元一本的條件。」甚至還稱可以打個折。
韓寒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在2000年的時候,某中文網曾經和他籤約第一本書的電子版權,在點擊和下載量終於可以接近1萬元人民幣的時候,突然間所有數據都變成了零,後來就再也沒有人提起過這事。
作為一名80後新銳作家,韓寒遇到的問題也是一大批著作權人的苦惱。從某種意義上講,網絡著作和紙質著作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它們相互演變,網絡著作可以編輯成書籍出版,而紙質著作也可上網或轉載。數字版權如何納入傳統版權保護的大背景之下?
筆者以「韓寒圖書」為關鍵詞進行網絡搜索時,發現相關的txt、pdf格式下載連結竟達5萬多個,並且幾乎全部都是非法連結。據某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作家介紹,面對這樣的侵權行為,作家們能做的只有一個一個給網站打電話要求對方把下載連結關閉,可是「第一天跟網站協商關停一個下載連結後,第二天起床就能發現另外10個新連結又跳了出來。」
「目前,中國最大的問題是現實中的盜版已猖獗到讓人們失去了價值判斷,更何況這種看不到摸不著的數字版權了。」身為「青春文學」推手的路金波不無憂慮地說,這種趨勢是可怕的,短時來看,可能會豐富網民的精神生活,但長遠來看,必然會損害文化創意產業,當人人都不再熱衷原創的時候,何談未來的文化競爭力。
北大法學系教授陳興良就曾狀告「中國數字圖書館」未經他許可將三本書掃描至網上,供讀者付費閱讀,隨後「中國數字圖書館」網站被判賠償陳興良教授損失8萬元。一時間成為網絡著作權領域內的示範案例。
現實中像陳興良這樣精通法律的作家還是少數的,對於大多數作家及學者來說,即使有維權意識,有時候也不得其法。
有著多年大學執教經歷的李竟先不無憂慮地說到,我國數字出版在法律環境、法律制度、行業標準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缺失。目前,數字版權保護在我國並無專門的立法,主要還是依據《著作權法》以及2006年7月1日實施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對著作權進行保護。面對飛速發展的數字出版業,我國相關法律的修訂完善速度顯然還是慢了不少。
授權渠道不通暢,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是數字出版商從作家或出版社那取得授權,必須面對高昂人力、財力以及時間成本。此外,數字出版商自己去找出版社「拿」版權,或跟圖書作者直接籤約,很容易出現重複授權、越權授權、虛假授權、隱瞞授權等現象。因此,建立一個暢通的數字版權授權渠道,從源頭上改善數字出版行業的運轉模式,是我們在立法之外需要業內人士思考的另一個問題。
一方面,國內數字圖書館的版權行動不夠迅速主動,另一方面,其軟硬體設施也比較落後。中國國家圖書館僅數位化全文內容已達1.7億頁,但向網絡讀者開放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四部叢刊、《四庫全書》等珍貴文獻資料庫只適用於館內用戶,首次使用還需安裝應用軟體。專家解釋,這一問題的癥結在於數字圖書館項目需要極大的經費投入,試驗階段為取得攻堅性成果,往往能得到外部經費資助,但要進一步走向實用並服務更多的受眾,經費便成了很大的制約因素。
多策共舉,助推中國文化走出去
繼眾多侵權事件發生後,現在搜索文章時,常常只出現一個題目或摘要,如果想瀏覽全文需註冊其會員或交付金幣才行。這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做法很讓人掃興,很多讀者就此放棄了閱讀機會。
如何處理公益類事業的版權問題,國際上並沒有先例。對於這類事件,李竟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網站註冊往往涉及個人隱私,在網絡風險居高不下的今天,人們擔心自己的個人信息暴露後被他人不良利用;操作過程複雜,耗費時間長,年長者不善於使用。她建議,數字圖書館應該是一項規模宏大的公益性事業,應由國家出資,把數字版權買下給圖書館,圖書館成為一個開放的狀態,對前來閱覽的人不再有限制。同時要對圖書館進行適當補貼。
不得不承認韓寒、陳興良等版權事件不僅降低眾多作者的創作積極性,同時傷害了廣大讀者。但正因如此,喚醒了中國數字版權保護意識,從某種程度上講,它已經超越了侵權事件本身,這種覺醒不僅讓我們看到了有道可循,也呼喚我們應有法可依。
有著多年圖書館管理經驗的李竟先委員還曾親自到國內外的圖書館進行調研考察,早在幾年前就在全國兩會上提交了《關於進一步推動國家數字圖書館建設的提案》,建議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數字圖書館健康發展。國家相關部門根據國際慣例和數字圖書館公益性的特點,制定和完善數字資源著作權和數字圖書館合理利用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和健全版權集體管理機制,降低版權人監督著作使用情況難度和數字資源著作權交易成本;將版權自願登記改為強制登記,節省數字圖書館取得授權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同時,保護數字版權不僅要體現在條款上,更要植根在思想上、認識上。樹立數字版權的「自保意識」,絕非僅靠作家單槍匹馬而戰,應該建立起一張由作家本人、出版社、中國作協和文著協共同參與的「網絡監督網」。
其次,要實行「中國版本圖書館—國家數字圖書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統一管理模式,推動國家數字圖書館建設。制定和完善呈繳樣本制度,規定出版物贈送樣本和數字資源樣本,由中國版權圖書館等相關單位收藏。國家數字圖書館積極向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申請網絡著作權特定使用授權,並爭取國家財政予以經費支持,依法支付國家數字圖書館數字資源所需的版權使用費,合法使用數字資源。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統一管理之下,中國版本圖書館收藏的所有數字資源按相關規定,供具有版權保護功能的國家數字圖書館使用。而全國所有的數字圖書館只能向相關單位申請出版物授權,購買數字資源,既有助於著作權的保護,又可避免重複製作浪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數字圖書館這條路再艱難,中國也必須要走下去。數字圖書館所涉及的不僅僅是出版社和著作人的利益,更包括全世界範圍內巨大的文化資源共享的前景。在未來,中國社會公眾能否充分利用網絡環境傳播信息和文化,很大程度上要看我們今天如何實現數字出版產業的發展和突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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