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公示了青海省民和某石油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我省查辦的首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案件,也是自掃黑除惡工作開展以來,省市場監管局聚焦民生,集中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專項執法行動的一項重大成果。
2018年5月23日,省市場監管局報請市場監管總局授權,對青海省民和某石油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指定用戶購買燃氣壁掛鍋爐案件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從2009年9月直至案發,與相關品牌壁掛鍋爐經銷商達成利益分配協議,利用其在民和地區民用管道石油天然氣供氣服務市場的獨佔地位,要求房地產開發商或燃氣用戶購買其指定的品牌壁掛鍋爐,否則以自行購置的壁掛鍋爐未備案、產品安裝不符合要求或質量不合格等理由拒絕接受用氣申請,致使其它壁掛鍋爐經營者無法進入民和縣壁掛鍋爐市場,限制了民和縣壁掛鍋爐經營者的公平競爭,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自由選擇權,違反了《反壟斷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禁止性規定,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
案發後,為逃避調查,規避法律責任,當事人客戶服務中心主任祁某某夥同他人將其負責的燃氣服務部所有壁掛鍋爐銷售合同、財務帳目、原始憑證及其它相關資料轉移並焚毀,造成該公司壁掛鍋爐銷售數量和金額以及牟取違法所得的證據全部滅失,嚴重阻礙了反壟斷執法工作。目前,祁某某等4人已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5月14日,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四十九和五十二條之規定,省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濫用市場地位限制競爭及隱匿、銷毀、轉移證據等行為處以516.2萬元罰款。
該案件調查歷時一年半,走訪燃氣用戶、房地產商、經銷商600餘人(次),獲取證據材料62卷35000餘頁。領導重視是保障。由於該案件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達近10年,除涉案20餘家房地產開發商外,還涉及萬餘戶燃氣用戶,且該公司長期在民和經營燃氣,一家獨大,自恃其財力與控制氣源的獨佔地位,對市場監管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房地產商迫於其特殊地位,對其違法行為敢怒不敢言,因懼怕打擊報復,多次拒絕、退縮或翻供,致使案件調查取證遇到重重阻力。為此,局黨組書記、局長馬驥批示成立專案組,並親自督辦督戰,從各業務處室選調精兵強將,明確指示「不打勝仗,決不收兵」。局黨組先後六次聽取案件調查進度匯報,及時調整案件查辦思路,解決案件查辦中的問題和困難,三次召開案審會,對案件的定性、證據及相關程序進行分析研究,確保違法事實清楚、定性準確。縝密調查是根本。由於案件違法行為時間跨度長,案情複雜,專案組制定了四套調查方案,採取直接突圍、帳目審計、用戶和經銷商佐證,電子數據鏈夯實的方式,聘請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對該公司2009年以來的經營情況進行了審計,獲取了其營業情況的權威數據;深入民和縣米拉灣村村民家中、民和縣改建、新建小區走訪調查;依法通過銀行取得30餘萬條銀行帳戶電子流水信息,製作1000餘張電子表格,專門建立了資料庫。綜合研判是關鍵。利用資料庫分析和比對,還原出了該公司在不同時期資金流向、所涉及商戶姓名等關鍵信息數據,形成了該公司利用黃某某私人帳戶收取壁掛鍋爐及返還經銷商貨款等隱匿違法行為的電子數據證據鏈。剛柔並濟是手段。通過外圍採集的大量證據佐證,利用說服、教育、警示等執法手段,採取各個突破的方式,當事人從原來的拒不配合到承認違法事實,並積極配合,案件調查才得以終結。
該案查辦後,省市場監管局及時組織召開民和地區燃氣器具經銷商、房地產商參加的行政指導會,就燃氣器具銷售中獲取不當利益等問題,進行了嚴厲告誡。針對燃氣行業經營中存在的問題,舉一反三,對省內15家燃氣企業進行了約談,並就正確認識和處理好公用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與可持續發展、公平與利益的關係,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受到房地產開發商,特別是民和縣燃氣器具經銷商和燃氣用戶的好評,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該案件的查辦,及時糾正、合理規範和明確指引了經營者的市場競爭行為,通過整治,目前該縣燃氣器具經銷商從過去的23戶增加到47戶;燃氣用戶辦理用氣申請業務更加方便快捷;由於壁掛鍋爐市場融入多家經銷商參與競爭,燃氣鍋爐等器具的平均價格明顯下降,品牌和種類日益增多,售後服務更加完善便捷;社會監督日趨全面公開,公平、高效、充分競爭的市場機制逐步恢復,真正實現了「查處一個企業、規範一個行業」的目標,整治成效正在悄然惠及千家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