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8 08:54 |掌上紹興客戶端
日前,紹興市委辦、市府辦印發《紹興市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整合重組實施方案》,部署紹興市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整合重組工作,以原紹興市旅遊集團有限公司為基礎,整合重組有關企業和經營性資產以及相關國有股權,理順管理體制和公司治理結構。這是市委市政府為更好地發揮國有企業在建設紹興現代化大城市中的作用而作出的重大決策。
整合重組後,紹興市旅遊集團有限公司更名為紹興市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為市政府直屬企業,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自我發展。
整合重組內容主要是:
原紹興市旅遊集團直接管理的下屬公司;
原由紹興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紹興市文化產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成建制無償劃轉至市文化旅遊集團管理;
紹興市文廣局所屬紹興市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及其出資的紹興文化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紹興市演出有限公司、紹興大劇院管理經營有限公司等企業成建制無償劃轉至市文化旅遊集團管理;
紹興市河道綜合整治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委託原市旅遊集團經營管理的環城河沿線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至市文化旅遊集團;
原紹興市旅遊集團管理的會稽山度假區範圍內的經濟管理、社會管理事權全部劃轉至越城區(大禹陵景區除外);
原越城區管理的書聖故裡景區無償劃轉至市文化旅遊集團。
紹興市文化旅遊集團在組建完成後,按照「同行業同板塊」的思路,要將所屬企業進一步集中於文化發展、旅遊投資、旅遊服務與酒店運營等三大板塊,並在兩年內將直接管理的企業收縮到3級以內,其中,文化發展板塊承擔文創產業綜合開發、文化傳播、演藝承辦服務等職能,旅遊投資板塊承擔景區建設運營職能。
重組後的紹興市文化旅遊集團主要職責是負責大城市文化、旅遊、休閒等重大項目的資金融通、投資建設和持續運營;
負責紹興大城市旅遊整體品牌的創建和營銷;負責紹興古城「全城遊」涉及項目及衍生產業的整體改造、建設和經營管理;
負責環城河及老城區相關河道的改造、維護和運營;負責統籌經營市區國有景區、酒店、文化等物業資產,並以投資、參股、控股、併購等多種方式進行資本經營。
根據要求,紹興市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整合重組工作於今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原標題《我市國企改革又邁新步伐 市文旅集團啟動整合重組工作》。原作者周能兵。見習編輯陶東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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